独自在外漂泊了几年,张央姳连最基本的随遇而安都没学会。她总是在一人地方呆不了太久就会觉得乏味,随后选择后逃离。
她觉着日子不该是这样的,不该这样。
她应该有更大的舞台,更好的生活,而不是在这些小公司里浑浑噩噩,虚度人生。
当央姳再一次辞职时,刘逦就打来了电话:你丫还不如跟老娘去卖猪肉呢!我告诉你,最近我们市场新来了一卖肉小哥,长得跟假奶亮似的,好多姑娘盯着,我的生意都淡了,你快马不停蹄的滚来,当个卖肉西施帮我把生意夺赶了回来。
生活看不到希望不说,挣的钱也还不如一人杀猪的多。
诚实的说,央姳不是那种你第一眼看上去就能惊艳到你的人。但她有一种安寂静静的美,不明艳不妖媚,却能越看越好看。
她的穿着清新淡雅,一直是她喜欢的暗色系,再加上身上总散发出一种淡淡的忧伤,倒也形成了她自己独特的魅力。
「好啊,我赶了回来帮你,这么多年没见,我也想你了。」央姳浅笑着挂上电话。她不想刚辞职就又让自己处于找工作的焦虑之中。或许是该换个环境好好休息一下。
而刘逦是她唯一的朋友,如今除了投奔她,好像还真没去处了。
到了y城,刘逦热情的接过央姳的行李,又带她去超市添置了一些日常用品。
刘逦的母亲早亡,刘逦从小跟父亲生活在一起。她的父亲是个老屠夫,人称「刘一刀」。据说在他的手下,还没有一刀杀不死的猪。用刘逦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老爹挥一挥小手,不留下一头猪命,我怕谁?」
刘逦是个典型的女汉子,从小她爸就说一定是老天爷把她的性别弄错了,这疯丫头连杀猪都敢学,哪有一点儿女孩子的样子。
不过尽管刘逦有接刘爸衣钵的意思,刘爸却始终反对,毕竟是他的亲闺女,他可不想她走上这条充满「杀戮」的老路。是以就让她帮忙打个下手,去菜市场卖卖肉何的。
如今的刘逦留一头利落的短发,穿着也尽显中性,央姳笑她:你长得也挺清秀的,再打扮潮一点儿估计你自己就能把生意抢过来了。
「哎呀,你又不是不清楚,我最不喜欢讲究了,你要让我整天为了画什么妆穿什么衣服忙活,那还不如让我死了算了。」刘逦把央姳的行李随意的放进室内,就摊倒在床上一副累得要死的样子。
也是,跟刘逦相识多年的央姳深深了解她是一个多么怕麻烦的人。就连这么多年不曾谈恋爱的原因,都是只因她嫌谈恋爱太麻烦。
「如果等不到可以去爱的人,我宁可不爱。」后来刘逦很郑重的对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央姳才恍然大悟,其实刘逦并不是嫌恋爱麻烦,只是她把爱情看的太重,颇有认定了一人人就要此生不渝的架势。
第二天央姳随刘逦到菜市场去见那新来的帅哥,那人果然与众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