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后,有人敲开了我的门。
我以为是有新生意上门,结果门一开,发现是一张熟人脸,便就灰心地沉下了脸:「是你啊!」
是那范月兰。
不过,她上门也有可能是送钱来,便我揶揄地问:「作何?这才一周,你就要和你丈夫分了?20万准备好了吗?」
我这才注意到她身穿一身红喜服,手里提着一个送礼的水果篮子,脸色白里透红还有光泽,明摆着是人逢喜事精神爽的样子,连我出言不逊都没计较呢,看来不是一般的高兴。
范月兰笑着说:「顾老板你在开什么玩笑呀?我作何可能和我老公分了呢?我这次来,是特地来感谢你的!」
可,印堂有点黑。
我皱起了眉,根据老司机多年经验,这不是一人好兆头呀!
我压低声,问:「范小姐,你见到你丈夫了?」
「嗯。」
「做了?」
她脸一红,羞涩地装傻:「老板你在说什么呢?」
我嘴角一抽,索性挑明:「就是……夫妻那点事。」
她扑哧一笑,低下头,脸红到了脖子根。
看她这样子,我大概清楚是答案了。
唉!
「范小姐,礼物我就不收了,你带回去吧。我这人有规矩,收了财物就办事,绝不多收其他东西,免得日后算不清账。」我苦笑着说,「不过,我还是要提醒你一件事,鬼和人不一样,难伺候得很,而且你们行房肯定是他吸取你的阳气,阳气吸完了就是吸阳寿,到最后就是你死于非命!」
范月兰脸色一变,然而很快就笑着说:「老板你在吓我?」
我微微一笑:「我从不开玩笑。」
「阿仁不可能会害我的。」
我说:「不管他是否存有害人之心,但做那种事就是不可避免地造成阴盛阳衰。要是你丈夫真的爱你,理应会收敛手脚,舍不得伤你精元。」
她脸色有点难看,尴尬了一阵后,仍然是保持微笑对我出声道:「不说这个了,今日我来,除了感谢老板之外,还想请老板帮我再做一件事。」
我一挑眉:「钱?」
她立马从手提包里掏出一扎财物,看上去有二三万多,她苦着脸说:「我能筹到的就这么多了!不过,您不是不挑价钱的吗?」
「嗯。你想要我做什么?」
她露出欣喜的笑:「你能不能帮我把纹身换个位置?」
「不能。」
她的笑容立即耷拉下来:「你不是说只要有钱就能办任何事的吗?」
说完,她把钱往我面前送,我不伸手,只是摇着头退了几步:「不行的,范小姐。我只会纹身和送魂两件事,其他的事请恕我无能为力。再说了,魂引是用骨灰制作成的,您丈夫的骨灰业已用完了,没有第二份了。」
「难道你就不能先送魂走,随后再重新纹过身,再把鬼魂请赶了回来吗?」
我笑了:「这是一人好办法,但是你知道作何送魂吗?」
「?」
「那得把你纹身的那块皮肉剜下!」
她的脸色一下子刷地变白了!
我的话看来对女孩来说太残酷了,可是这能怪谁呢?纹魂本来就不是一件小事,我早就劝她看在自己的年龄上三思而后行了,但她觉得自己能够为爱不顾一切,作何劝都不听。
「你为什么忽然想要把纹身换个位置呢?要是有烦恼,说出来,我们商量一下,或许有比剜肉更好的办法。」我柔声说道。
范月兰听到我的好话,表情也就缓和了下来,然而她眼圈泛红,埋怨地瞪着我,幽幽道:「还不是怪你?作何会要把纹身纹在我的背后呢?」
「是你说的‘随便’。」
「那就不能纹在其他地方?!」
我虚伪地笑笑说:「我是男的,你是女的,纹在其他地方,我怕是冒犯了你;纹在背上,这样彼此都不尴尬。」
她急了:「可你清楚你这样做害苦了我和阿仁吗?你把他纹在我的背上,虽然他和我在一起了,可是我永远都不能回过头去看他一眼!这和阴阳相隔又有什么区别?我还是一样看不到他!他也看不到我!而且你纹的是何鬼东西!」
她大怒地脱掉上衣,我连忙避开视线,不管作何说,男女都有别嘛!
尤其,人家老公还在呢!
「你看你给我纹的是何鬼东西!」范月兰大怒地叫着。
「噗……」我努力地忍住笑,咳!我是一人正经的生意人,作何会笑呢?
但我不用看,我也清楚我给她纹的是何。
——曹仁之墓。
我没有纹上任何图案,只是纹上了四个汉字,咋一眼看上去,黑色刺青、雪白的背——俨然就是一座墓碑。
我把这个女人的背,变成了墓碑。
把她的人,变成了墓。这大概就是她要换个纹身位置的原因了。
我抓抓头发,有点心虚:「可是他还是和你在一起的,你不是还能听到他的声音、和他做爱做的事情吗?」
「我、要、看、到、他!」范月兰愤怒地叫道!
我努力捧着微笑:「小姐,你和你丈夫已经阴阳相隔了,如今还能通过纹身而继续相守业已是很不容易的事了,又何必有太多的要求呢?」
「我要见到他!你根本就没有达成我的要求,我那十万块是白花了吗?要是能够给你差评的话,我一定给你五星差评!要是你今日不帮我解决此物问题,我就一贯待在你店里!直到你答应为止!」范月兰一屁股在沙发上落座,看那架势,真的是要赖在我的纹身店里不走了。
我眨眨眼。
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
说实话,我也不是从未有过的遇到这样的情况了,面对如此无理无赖的客人,我的方法一般是……
弄晕她。
我把范月兰弄晕后,作为一个绅士,我还是很负责任地把她的身体摆好放在沙发上,并为她盖上小毛毯。随后迅速地回室内里收拾行李,在准备出家门前,我摸了一下养在店里面的狗,这狗并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只不过是乡下最常见的土狗,只不过很通人性,是我养过的最听话的狗。
「旺财,我又要出去十天半个月了,狗粮都放在老地方,你饿了就自己去找来吃。我不在的时候,你一定要看好店哟!」我对狗说。
「汪!」狗答应了。
「回来给你弄‘肉’吃。」我说。
「汪!」
我给范月兰留了一张纸条,告诉她,如果想要见到背后的丈夫,能够使用镜子去看,但后果自负。
至于未来会变成什么样子,那就不是我关心的了。
我提着行李箱,把店的门窗锁好,这就风风火火地投奔我的发小去了。
我这发小呀,名字叫左正,是个普通人,也是个老好人,每次顾客要到我店里闹事,我都会收拾好行李躲到他家里去住个十天半个月的,等到顾客不再去我店里找我麻烦了,我这才会滚回我的狗窝去。
最重要的是,他是个无神论者,不相信这世上有妖魔鬼怪的存在,更不清楚我能把人的灵魂纹到其他人的身上。
我纯良无比地微笑着说:「像我这样的好人,只会做好事,怎么会做缺德事呢?」
当开门见到我的时候,左正同学嘴角一抽,整张脸都黑了:「卧槽,吴深,你又做什么缺德事了?」
左正一声冷哼:「少扯淡!你每次来我这都绝对不会是何好事!你肯定又整了你的顾客对不对?我说吴深你这人就不能有点职业道德,给人好好地纹身呀?我依稀记得你上次躲我这里来的时候,是在人家的面上纹了个王八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