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重回旧庭院,不忘诗句缘
「我赞成!」
沈江华的排位更靠后,却第一个响应方脸领导:「写出《礁石》、《大堰河》的艾老,不该再拖下去了。」
「我同意!」
「我也同意!」
……
其他人纷纷响应。
得道多助!
沈江华满脸澎湃,心中感慨万分。
他们这个会议室里的人,严格来讲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由各方统筹来的。
施怀仁敢对方脸领导提出异议,是因为他并非对方的直接下属。
会议室里大部分人,情况和施怀仁类似。
譬如沈江华,曾经采访过林爱民,目前闲置,也和艾晴有关,故而叫来问询。
听了领导的话,他颇受鼓舞。
别说上面定的腔调和沈江华内心想的一致,就是模棱两可,他也会出面力挺艾晴复出。
一个原因,是沈江华特别喜欢艾晴的诗歌,另一个原因,他也想帮林爱民。
艾晴出来工作,比照先前的职位,肯定会受到重视。
施怀仁再想安排人诋毁林爱民,也会有所顾忌,这样能多多少少减轻沈江华内心的愧疚。
自然,他看得恍然大悟,自己的行为称不上雪中送炭。
林爱民靠着4月初三篇小说,早已完成自救,甚至打击了施怀仁。
但哪怕锦上添花,该做还是要做。
「好!」
方脸领导见状,甚是满意。
前几天《请示报告》获批,具体的实施方案还需要讨论。
优先解决些许人的问题,是有关部门认可的。
源于目前林爱民小说带来的轰动,艾晴就排在了前列。
「沈江华同志!」
事先调查过情况,他点人:「艾晴同志就在燕京,你负责他复出的安置工作。」
既然要复出,就不能窝在偏僻区域,以前该有的待遇,至少要照旧。
「是!」
沈江华此时因采访的缘故,不再是《人民日报》的记者,自然是有空的。
散会后,他立即去拜访艾晴。
艾晴目前住哪里?
早期他用稿酬,买下豆腐巷9号的四合院。
那时艾晴是有问题的人,只能暂借住西单背阴胡同28号小妹蒋息宁家。
后来去了新自治区,五年前以治眼为名,拖着病老之躯回燕京,房子早就让人占据,豆腐巷都改叫丰收胡同了。
……
这些瞒不过有心人沈江华,是以他拿到相关部门出示的文件,立即去了艾晴家。
艾晴老人头发花白,好在精神还算矍铄。
这些年日子过得困苦,他患了前列腺增生,如厕太远,不是很方便。
「您还想住丰收胡同?」
沈江华问了老人家的需求,再想想目前安排的住房,微微颔首:「史家胡同27号离公厕的确远,我帮您问问。」
也是巧了!
丰收胡同艾晴老人的旧住宅,正好此物时间点儿腾出来。
回做协沟通,再找了相关部门,4月下旬,艾晴一家搬到旧庭院。
「小沈同志!」
艾晴攥住沈江华的手,满脸激动:「幸亏你帮忙奔走,我终于有了能够创作的住所。」
「都是我该做的。」
沈江华有感而发:「作何会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只因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艾老要谢,就谢您曾经写的这两句诗。」
「不是林爱民同志接受采访时吟诵,他就不会招致某些人诋毁。」
「没有他反驳施怀仁,就不会有人率先关注您。」
……
他叙述艾晴提前安置的前因后果,话里透着唏嘘:「如果您没有提前复出,丰收胡同的房子很可能安排给其他人。」
「您看看爱民同志写的小说。」
沈江华早有准备,拿出《燕京文艺》第3、4期,和《人民文学》、《魔都文艺》第4期。
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
「《被爱情遗忘的角落》!」
「《森林里来的孩子》!」
「《灵与肉》!」
「《巴山夜雨》!」
「您渐渐地看!」
他告辞离开。
甚少与外界联系的艾晴,读完四篇小说,以及林爱民的自我论述,掩卷感慨:「是个好苗子!」
他叫来儿子艾单:「我要写字!」
艾单立即磨墨。
手持毛笔,艾晴挥毫,在宣纸上写下十个字。
【重回旧庭院,不忘诗句缘】
「你已经十六,也是个小伙子了。」
他盯住儿子:「亲手交给林爱民,全我们俩诗友的缘分。」
「恍然大悟!」
跟着父亲读了林爱民小说,艾单是佩服对方才华的。
再有沈江华点明自家住进丰收胡同的幸运原因,他心里也有着感激,立即向艾晴做出保证:「三天内完成。」
「你啊!」
妻子高英见状,满脸坚毅对艾晴道:「还是有顾虑吗?」
当年和艾晴相爱时,正遇到他要去新自治区,她义无反顾跟随,性子里的果敢可见一斑。
脚下的路还在继续延伸。
明白妻子话里的意思,艾晴笑着拍拍她的手:「我早就看淡了,这样做是怕连累林爱民。」
高英一下就听懂了,握住艾晴的手:「会慢慢变好的。」
艾单方才挂起宣纸,等着风干,见状撇撇嘴。
日子好过了,父母俩还矫情了。
他悄悄拾起《燕京文艺》杂志,又一次阅读林爱民的自我论述,越看眼睛越亮,等不及想尽快和对方见面。
光影交错间,时间缓缓流动。
是以到了第二天,艾单找沈江华问了林爱民家的地址,就到双井街道的职工家属院堵他。
来晚了,林爱民出门了。
艾单也是个有韧劲儿的,一直等,等到林爱民的妹妹林若兰放学。
「找我哥的?」
林若兰上下上下打量艾单,以为是林爱民的知青朋友,笑着往家里让:「你等会儿吧,他要很晚赶了回来。」
他这个哥哥整日惦记嫂子,不到天黑是不可能归家的。
局面一时间变得有些微妙。
「我是艾晴的儿子艾单。」
艾单瞥下光彩照人的林若兰,脸色微红:「父亲要我送幅字给爱民哥。」
「欢迎爱民哥到丰收胡同做客。」
他置于东西,留了地址和电话,忙不迭离开。
「何?」
夜晚回到家的林爱民,听了妹妹的转述,小心翼翼收好那副字儿。
艾晴除了写诗,还喜欢绘画,有段时间想进美术学院。
他的毛笔字自然是不错的。
就算差强人意,那也是大诗人的墨宝,要好好保存。
将来万一他和朱晽的后代陷入困苦,靠着这十个字,或许有解决问题的可能。
不行!
他们家空间太狭窄了,林爱民四下看看,自可然想起丈母娘家。
远处传来一阵模糊的响动。
先放朱晽家,等林家搬到劲松,再想办法安置。
话说此物字,理应抵得上他喝的参茶吧?
做抵押物也行!
也就是艾老不知林爱民想过何,否则会撕烂这十个字,砸得他满头宣纸碎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