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山长相不差,脑子不笨,有时浑身上下还透着一股痞气,为何偏偏在江素萍面前,表现得那么胆小呢?
其实痞气只是表面现象,在内心深处,汤山一直是个不作何自信的人。导至他自卑的根源,探究起来,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人原因是天生的。汤山从小便有晕血的毛病,况且还相当严重。
刚上高中那会,有一次体育课上,一人女生只因太胖,身子不灵活,练投篮时摔了一跤,人跟球像在地面比赛,一起滚出老远。球没事,她类似球却不是球,受伤了。
所有男生都争表现了一回绅士风度,忽略该女生人丑身胖,七手八脚抬着她走向校医室。
汤山也在抬人者之列。一开始没问题,不料走到中途,汤山见女生的膝盖伤口流出不少血,一滴一滴往地面掉,人家女生自己都没嚎没叫,他却忽然跟前一黑,「唿咚」一声栽倒在地。
便,后来被人抬进校医室的,由一个变成两个。一人是摔倒受伤的女生,一个是啥事都没有、本想做绅士的汤山。前者受到校医的精心护理,后者汤山在清醒之后,立马被校医赶了出来。
校医向汤山的同学宣布:「他没事,只不过严重晕血而已,这种情况很少见。」
此事被大家当成奇谈,广为传颂。后来别说见血了,一提起血,汤山便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来。有的胖妞比较坏,偶尔刮破个手指,故意挤出一大滴,举到汤山面前,撒娇道:
「阿汤哥,帮我贴片疮口贴嘛。」
其实目的就是想看汤山「唿咚」一声栽倒在地。
关键是,汤山的晕血情况,比大家见到的、以及想象还要严重,也更离奇。一般人晕血,是见不得人血;可他倒好,不但人血,连鸡血鸭血都晕。
不管是人还是动物,一旦鲜血直流,汤山见着便头晕,若不即时转过脸去,调整呼吸,平衡身体,不多时便会「唿咚」一声倒在地上。
在这一点上,汤山真的算是个奇葩。
汤山不自信的第二个原因,是后天造成的。
汤山身高一米七五,相貌端正,除了皮肤略显粗糙,怎么看都算是帅哥一枚。遗憾的是,他小时候经历过一场事故,左腿骨折,康复后落下左腿略短的缺陷。
这缺陷平常走路根本看不出来,只有在跑步时,身子有点摇摇晃晃,迅捷作何都提不上去。毛病望着不严重,但在学校的体育课上,却是致命的。
不能跑步,就无法打篮球,无法踢足球。大部分运动无法参与,从而无法博得女生的崇拜与青睐。这也是汤山在江素萍面前羞于表达的最根本原因。
汤山身旁的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他小时候受过伤,并且留下了后遗症,同学们都以为他只不过是体育天赋不高。包括体育老师也是这么认为的,因此经常有事没事就踢他屁股。这在同学面前,特别是女生面前,是甚是丢人的。
体育成绩不好,便一直不讨体育老师喜欢,更要命的是,到了高中,偏偏体育老师又兼着班主任,因此,汤山尽管其它科目成绩都不差,甚至不乏优秀,却在班上一贯过得像个编外人士。总是受到奚落和嘲笑。
汤山后来逃离学校,除了情窦初开而又没足够的勇气表达,平常过得很郁闷,是另一人更深层次的原因。
所谓的建球场劳动太累,搞得像个囚犯,只不过是逃学的表面因素,或者说,只是一根导火线。
自从见到陈瑜生护送江素萍之后,汤山暗暗发誓不再去校门口晃荡。他清楚,要减轻自己的痛苦,甚或解除内心的自卑,最好的办法,就是将江素萍的身影彻底抹去。
但这世上的誓言,尤其男女之间的誓言,不管是明里还是暗里,大多不可靠。
发誓之后,汤山坚持了一周没去校大门处,每天窝在陈瑜生家里,不是摆残局,就是抱着那本《金鹏十八变》。
七天之后,汤山便忍不住了。脑子里全是江素萍身影,终于将誓言丢到九霄云外,不由自主又去了几回校大门处。有一次跟踪江素萍走了很远的路,还有几次碰见了陈瑜生载她回家。
最后一次,让他痛心不已。因为这一次送江素萍回家的,不是陈瑜生,而是周伟良。
西郊船厂事件之后,东城良哥和西门彪哥老实了许多。很长时间没在街头耍酷斗狠,也没再提起棋局残页的事,据说两人最近都在开场子聚赌。
自然他们自己不赌,只提供场地,联络人脉,并且提供高息贷款,再按比率抽水。既有麻将,也玩牌九,还有扎金花。场子主人通常能够日进斗金。
聚赌之余,西门彪哥仍旧喜欢在家喝茶。闲得蛋疼了,也对手下讲故事。至于听众,除了沙皮,又多了好几个上位的。
那好几个新上位者之所以短时间内上位,是只因他们比较鸡贼,清楚怎么投彪哥所好,一见彪哥端起茶杯,便谄媚道:
「彪哥,讲讲你在泉州的英勇故事嘛。」
彪哥年纪大了,对于手下的要求,不在乎是否能打能冲锋,更在乎的是,能否忠心诚意地听他讲故事。
便彪哥像单田芳一样开讲:「兄弟我在泉州时。」
东城良哥呢,仍然不改猎艳的本性,最近还似乎有点怀旧,跟那些年轻痞子竟争,到各个学校门口去撩学生妹。
自然了,良哥一贯就热衷于追求学生妹,以前去夜场,总要向妈咪打招呼:
「来好几个初恋,最不济也得是学生。年纪大了我可要退货的。」
便,一排穿着制服、脸上靠浓妆掩饰真实年龄的「学生妹」,站在良哥面前行礼。
最近良哥大概终于对假学生感到腻歪,调整人生目标,下定决定追求真正的学生妹。
这天周伟良骑一辆雅马哈摩托车,停在校门口,远远见到漂亮的江素萍出现,他便下车斜靠后座。墨镜,风衣,平时的标配一样都没少。因为天冷,脖子上还多了条白围巾。
随后,良哥掏出一根烟叼在嘴角,又抽出十块钱,用火机点着一角,再用着火的钱点燃了烟。他以前点烟,学小马哥风采,烧的不是纸币而是纸巾,今天泡妞,痛下血本,真的烧了十块钱。
他这么一搞,一群围着江素萍的小痞子,便知是东城良哥到了,立即作鸟兽散。大家没见过良哥真人,也从街面上听过他的作派。
再没有第二个人学「小马哥」学得这么入迷了,简直像个神经病。
江素萍是个单纯学生,没见过何大世面,当然就没听说过良哥的江湖大名;况且,她因年纪尚小,可能没看过《英雄本色》,估计看过了也没记住「小马哥」此物角色。
因此,良哥的一整套搞法,就让她觉着相当滑稽。一下没忍住,笑得前仰后合。
女孩长得漂亮,笑起来就更加迷人。良哥看得两眼发绿,骨头都软了,为了让她笑得更长久,吐掉刚吸两口的烟,换一根新的,又烧了十块钱点着烟头。
从未有过的烧财物点烟,江素萍尚且觉着搞笑;重复再来一次,她就觉得面前此物人严重缺心眼。于是捂嘴笑了一下,摇摇头便往家里走。
良哥见她要走了,赶紧扔掉手里烧了一半的十块财物,推着摩托追上去,涎脸打招呼:
「Hello!」
接下来却没词了,因为他英文除了「Hello」和「Hi」,以及「Yes」和「No」,就不会别的了。江素萍又捂嘴发笑,继续快步往前走。
良哥只好抛弃英文,换普通话问道:
「美女,去哪里呀,我载你一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