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现在闲暇之余,东丈每天就只练出剑收鞘的动作,力求做到对手没反应过来就已中招的速度。
就是拔剑术,居合道。
讲究一瞬之间不给敌人有隙可乘,但现在东丈还是方才起步,出剑的速度也就马马虎虎,收鞘回剑就更加惨不忍睹了,只要不看剑鞘,手必定被扎,只能多多练习了,也是个水墨的功夫。
仗着内力深厚,别人每天挥剑四五百次就会肌肉酸痛,拿不稳剑,东丈却是每天坚持出剑一千次,自身也懂些药理,便每天让刘婶去买活血化瘀的草药的来泡身。
就这么过了一人月,东丈已经能捕捉落叶去劈斩,而后又开始锻炼左手剑,锤炼左手的灵活性,往往大多数人的惯用手就是右手,但假设右手被限制了呢,那不就是坐以待毙了吗,所以东丈不允许自己存在任何短板,左手也定要要练到跟右手一样灵活。
东丈先是从小事做起,比如每天只用左手用筷,逐渐熟练后开始左手挥剑,此后的每天东丈左手挥剑一千次,右手挥剑一千次,做到了一碗水端平的程度。
一晃眼,大半年的时间悄然而去。
庭院中,东丈腰束上下两层厚重的腰带,精钢剑斜插在腰后,双膝微微弯曲,右手把在腰后的剑柄上,敛声屏气的站在桂花树下,此时,微风一过,树上的叶子开始飘零而下,只听嗖嗖两声轻响,东丈反手出剑,一片残影过后,两片桂花叶在空中已被一分为二从中断开,且在落叶没分开的时候,东丈业已归剑入鞘。
PS:腰带形象可借鉴佐助别着草薙剑的装扮。
站直身子,东丈挺拔的身躯就映照在日光之下,这大半年的时间东丈自身又长高了些许,除了面上带着些许稚嫩,身材是完全看不出这是一人十五周岁的少年了。
伸了伸懒腰,东丈暗自思忖:自己现在已经把九阳真经练至第三卷圆满,比原著中的张无忌还要快上些许,剑术理应也练得差不多了,自己也该出去走动走动了,听消息似乎边境最近多了不少摩擦啊,是时候该去活动活动了。
是夜,东丈跟刘婶两人在院子树下吃饭,望着刘婶,东丈慢悠悠的出声道:「婶,我明儿要出一趟远门,快则半年迟则一年归来,你且看好家,这十两银子你收好。」
「?」
「这可用不得这么多啊少爷,婶身上还有平时你给婶的这多财物,你出远门就自己留着用,啊,出门在外处处都用得着钱,你放心,家,婶肯定给你看好了,等你赶了回来还给你做爱吃的红烧肘子。」
看到一脸真切的刘婶,东丈摇了摇头,又把财物袋推了过去:「给你你就拿着,在家吃穿都别短着自己,想吃啥就去买,别一天抠抠搜搜的,对自己好点。
还有,身上的衣服该置办新的就去买,别成天省这省那的,你身上哪件衣服没有一两个补丁?我在这世上业已没有亲人,你照料我的这些时候心里面早就把你当亲婶了,一家人不吃两锅饭,安心拿去。」
次日,一大早,东丈还没起来就已经闻到隐隐飘来的饭菜香味,好奇的走下阁楼来到庭院,石台面上就业已摆放好了三四个才菜,只因怕菜凉了,均都用大碗扣住,东丈好奇的掀开其中一人,入眼的赫然就是自己爱吃的红烧肘子,哭笑不得之余东丈内心也有些触动。
这两年时间,刘婶何尝又不是把东丈当成了自己的亲人,也知道他性子就是这么执拗,便也只能作罢,只是当晚刘婶就一贯在屋里缝缝补补的不知忙些何。
拾起碗筷,东丈招呼了还在厨房的刘婶嚷道:「婶,出来吃饭了。」
「诶,诶,来了来了。」
望着刘婶着急忙慌的端着一碗排骨冬瓜汤小碎步而来,东丈又是好笑又是无奈,得,又是自己爱吃的。
「婶,就算再喜欢也没人大早上的吃红烧肘子的吧。」
「嗨,什么话,别人想吃都还没有呢,我们少爷哪是一般人,你这一走,就不清楚何时候能吃到了,趁热赶紧吃吧,婶一大早敲门给你买的。」
得,吃吧,就算东丈平时自诩饭桶,但一早晨真把四菜一汤全部扫完的时候,肚子还真是撑得不行,看着刘婶满意的笑容,东丈自己也舒心不少。
此时太阳也微微升了起来,还是得,不用多说何,东丈长剑斜插后腰就要起身告辞,刘婶已经匆匆到里屋拿出一个包袱递给东丈:「别这么着急忙慌的,这是路上换洗的行囊,出门在外没有一身找补的衣裳可不行的。」
「行,那就有劳婶,我出门了。」
接过包袱挎上肩膀东丈大步朝外走去。
「少爷,路上注意安全。」
「知道了。」
就这么的,东丈一路迎着早起的街坊步行出了了小镇,来到了官道上。
遥想几年前,自己还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时候,那是想都不敢想的,生怕碰到山匪流寇就把自己咔嚓了,而现在艺高人胆大了之后,一路上鸟都不见一只内心还隐隐期待有不长眼的山匪来劫道,不可谓是士别三日啊。
其实以东丈现在的脚力并不比普通的马匹差,比耐力可能还能把马跑吐,但自己又不是赶着去哪,既然没有目的地那还不如一路走走停停欣赏古代的风景来得悠哉。
因为包袱里有刘婶准备好的肉干跟水,是以东丈并不用到处去寻找水源跟食物,饿了渴了就路边找一块石头坐下啃肉。
总而言之,不要太惬意,身上也还有二两纹银,剩下的都给了刘婶,但走江湖作何可能会饿死,那万万是不能的,现在又不是法治社会,而是还有着奴隶制的封建社会,出了乡镇,路上最不缺的就是抢劫。
别人能抢我我还不能反抢回去嘛,出来抢劫的身上肯定都会带点钱嘛,不慌,全然不慌,此时的东丈就坐在路边的一块大石上,懒洋洋的晒着太阳。
不多时,一阵快马奔腾的声音从极远处传来。
东丈眯眼一看,是两匹快马,马背上一男一女正往他这方向疾驰而来,经过东丈的时候掀起了漫天灰尘。
错身而过的时候,马背上的男人看都没看东丈一眼,径直而去,而那个青衣少女,则是跟东丈瞟了一眼后便也疾驰而去。
看了他们飞驰而去的方向,东丈喃喃自语:哟,富二代啊,两个超跑。
随即随意拍出一掌把临近自己的灰尘拍开,只见一股刚猛劲风扫过,东丈身前两丈内丝毫尘灰不得寸进。
得,继续睡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