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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识字且记日记的小姑娘

大唐的旗帜 · 一块腹肌的猛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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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恭喜啊,刘都尉!」来到桌前不等刘錡说话,李全就赶忙弯腰行礼道。

「同喜同喜。」刘錡霍然起身来出声道。

「我这有甚好恭喜的。」李全眼神里带着一股不明意味,出言道:「我仅仅从兵曹参军佐史升为兵曹参军,刘官人已经升为都尉,哪里称得上同喜。」

「哎呀,嫉妒了?」刘錡笑言:「你若是嫉妒了,就来我军中,给你安排一人校尉、旅帅的官职,保准你下次回到碎叶镇时是个果毅,比镇将官儿还大。」

「哈哈。」李全忍不住笑起来,心里也彻底没了芥蒂。这才几年,刘錡业已从一介士卒升为四品折冲都尉,官阶远远高于自己;不说他认识贫贱时的刘錡,就算不认识之人,只要听说刘錡的经历,也很难不升起嫉妒之意。

但在此亲眼见到刘錡,见到刘錡对他的态度仍然并无丝毫变化,仿佛自己仍与他地位平等,李全的嫉妒之情却彻底消散了。‘他对人之态度始终如一,怪不得封节度看中他。’

「伙计,来两壶酒。」刘錡招呼伙计,又对李全道:「你坐呀,站着作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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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就却之不恭了。」李全笑着说了一句,在刘錡对面坐下。

「有啥好‘却’的。」刘錡也重新坐下出声道:「今日只论交情,不论其他。」

「既然如此,那我有个极其不解的问题想问:你为何挑选这家酒肆约我吃酒?不说大酒楼,雷泰与巴特那两家酒肆物美价廉,不比这儿强?」李全也不客气,直言问出自己想不恍然大悟的问题。

「原因很简单。」刘錡笑言:「一来,未时我便是在雷泰的酒肆吃酒,夜晚不想再去了;二来,我忽然怀念起家乡来,这条街巷又让我想起老家。」

说到这里,刘錡的表情变得有些伤感。尽管他小时候的生活环境与这个地方差别很大,但不知为何,他在这个地方就有家乡的感觉,或许是只因自己小时候家里也和这里的家庭过着类似的穷困日子?或是街上成群结队的小孩子让他想起了自己幼时?总而言之,他在这个地方就会想起老家。

「你若是实在思念家乡,能够将老家的亲人接到安西。」李全也不知该怎么安慰,干脆出主意道:「你已是都尉,在安西也算是位高权重的人物,将家人接来足以让他们生活安康。」

「或者请求调回中原。从安西调回中原自然不易,但若向封节度使请求,或许能够调回去。自然,官职会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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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去另一个世界将父母接来吗!你这主意出的,对我有啥用!’刘錡暗自思忖。但他也没法对李全说出实情,只能道:「父母安土重迁,恐怕不愿来安西;至于请调回中原,我再想想。封都护未必愿意放我回中原。」

听到刘錡最后这句话,李全忽然不由得想到在家里听说的一件事,就要说与刘錡;但他忽然又想起来父亲说这件事尚未确定,怕说错了,话又咽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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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全,你想与我说甚?」刘錡注意到他的表情变化,追问道。

「我想说,」李全正抓耳挠腮琢磨,这时店家将酒菜端了过来,李全赶忙拿起酒壶给二人的杯子倒上酒,举起酒杯道:「吃酒吃酒,我先干为敬。」说罢一饮而尽。

「好,先吃酒。」刘錡也举起酒杯喝光杯中之物。

几杯酒下肚,二人间的气氛更加融洽起来。他们一面闲聊,一面吃酒吃肉。

「刘錡,你听说了吗?」李全想起一事,同他出声道:「吐蕃人内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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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蕃人内乱了?何时发生的?」刘錡赶忙追问道。

「就这几日传到的碎叶镇。吐蕃赞普尺带珠丹被梅色与东则布二人所谋害;他们两个还勾结一番国苏毗举兵叛乱。」李全道。

「就是《隋书》中记载的那女国?」刘錡追问道。

「就是那国。这一国虽以女子为王,女尊男卑,但有民数万户,实力在吐蕃地界颇为强大。我瞧着吐蕃要乱上很久。」李全笑道。

「也不知封都护会不会插手。」刘錡道。

「节度使一定会插手的。这么好的机会,天予不取反受其咎,节度使必定不会浪费。但应当不会直接出兵助战,而是援助苏毗国些粮草兵器,或者若苏毗国兵败接纳其国官吏兵民。」李全道。

「若是吐蕃国内乱绵延日久可太好了。」刘錡笑言:「待吐蕃国平定叛乱最为弱小之时朝廷汇合陇右、安西两处的兵马攻打吐蕃,一定能够使其元气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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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说灭掉吐蕃,尽管他很想实现此物目标。青藏高原毕竟对普通人太不友好了,大唐就算占了也只能退回来,能重创吐蕃国便好。

「但愿如此。」李全也说道。

他们正说着,忽然听有人出声道:「二位官人,羊肉汤熬好了,敬请慢用。」

「请置于吧。」刘錡侧头看了一眼,见到是老板娘亲自端着过来,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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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当得起刘官人一人请字。」老板娘抿嘴笑言。

刘錡微微一笑,并未答话,老板娘将盛汤的盆小心翼翼的放在桌上,又说了一句:「请慢用,」转身离开。

「刘錡,你不会是瞧着她风姿婀娜,意动了吧。」李全笑言:「你别说,你眼光还不错。这几年我也来这条小巷吃过几次酒,只有这家的女主人长得最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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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刘錡收回盯着老板娘后背的目光,出声道:「只是只因她长兄是巴特,有些好奇。巴特家里绝对算不上穷,也不住这边,为何会将妹妹嫁给这家男主人。」

「你还别说,这事我也好奇,还特意打听过。不过打听到的理由倒是很简单:这家店的东家苏展有一次去巴特家的酒肆吃酒,他妹妹容娘出来招待客人,就与苏展互相喜欢起来。巴特尽管不愿意,但妹妹自己愿意,又怕妹妹与苏展私奔,不得不答应了。」李全道。

「够巧合的,足以编写一本传奇了。」刘錡正笑着回应,忽然又看向柜台那边。

李全也顺着刘錡的目光看去,嘴角带上富有深意的笑容出声道:「原来如此,你不是看上了老板娘,是看上她女儿了。」

「可不是你说的这样!」刘錡立刻出声道。

「还狡辩。」李全笑道:「你适才是不是在看文娘?」

「确实是,但是……」刘錡话还没说完,就被李全打断:「既然你承认便好。文娘是否长得极其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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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不难看,然而……」他的话又一次被李全打断:「既然你承认她漂亮,又承认适才在看她,不是看上了她,又是在琢磨甚?」

「好吧,我说实话,我适才确实是在欣赏文娘,但这只只不过是只因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单纯欣赏而已,可没有你说的那意思。」刘錡被逼只不过,只能说道。

「欣赏不就是看上了么?」李全笑道:「还狡辩甚?」

刘錡还强锤死挣扎着反驳,但李全已经滔滔不绝的又说起来。「文娘的确不错。她今年才十二岁,若按照突厥人的实岁计算,才十一岁,但业已生的花容月貌,身量也与其母不相上下;而且根据我的经验,她只要吃得好些,将来成年了屁股定然浑圆,宜生养。」

「她父母也必定愿意把女儿嫁给你,哪怕是做妾。你先下业已是折冲都尉,将来前途不可限量,谁家不愿意把女儿嫁给你?我若是有个与你年岁相当或稍小的妹妹,一定嫁给你。自然,只能做正妻。」

「不过即使如此,你若是现在提亲也太早了。她才十二岁,女子最好的年华是十六七岁,你等她十五岁以后再迎娶更好。只不过可以先提亲,把人圈到你怀里,以防她被旁人捷足先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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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打听到一个消息。文娘是识字的。她不仅识字,而且还喜欢写日记。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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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錡对这一点很好奇。识字率极低的大唐安西,一个小店主的女儿为何会认字?她又哪来的财物买笔墨纸张写日记?

‘这都啥跟啥啊,八字还没一撇你这说的倒是欢快。’面对李全喋喋不休的话,刘錡有些哭笑不得,赶在李全说的口渴举杯吃酒的间隙出声道:「你不必再说了,我现下并无纳她为妾的意思。只不过,」顿了顿他又出声道:「文娘竟然识字?还喜欢写日记?」

「听说是这里有一个教书先生,苏展将自家儿子送去读书。白日吃饭吃酒的客人少,文娘也不在自家饭馆待着,偶尔会来教书的房屋外面玩,等着兄长下学一起回家;因见只是一个小姑娘,又仅仅偶尔在外面看两眼,教书先生也就没在意。却不想文娘就这样竟然学会了数百字,能够看中官府的告书了。」

「至于纸张。她家有一亲属在本地的造纸作坊当伙计,偶尔有那几乎不能用、造废了纸张就带回来给她。她就将木炭削的极细,在上面写字,也用不着笔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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