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室韦
阿勒坦拾起一瓶酒,比划着让杜大雷帮他打开。杜大雷笑嘻嘻的拧开了瓶盖,阿勒坦马上灌了一大口,瞬间瞪大了双眸,用手锤打着胸膛,嘴里发出‘嗬嗬’的声音。过了好一会,他才恢复正常,其他土著都眼巴巴望着他。他把酒瓶子递给身旁的一人汉子,土著们每人喝一口,然后传递下去,不一会几瓶酒就被喝光了。
从没喝过高度酒的土著们有些醉了,有的人倒地呼呼大睡,还有不少人弹了起来舞来,阿勒坦带头放声高歌,歌声苍凉悠远,极其动听。
魏 宏 业听了一会,说道:「他们的歌声有点像蒙古族的长调,我以前在赤峰时经常听蒙古牧民唱歌,跟他们唱的差不多。」
「老魏,你会唱蒙古歌不,唱一个让咱们听听呗。」
「可惜,我只会听不会唱,那喆,你是学音乐的,会不会唱蒙古歌曲?」
那喆答道:「我只会几首汉语歌词的蒙古族歌曲,蒙古语的不会。」
「不要紧的,唱来听听。」
那喆想了想,起身从背囊里取出一支口琴,清清嗓子,开始吹奏起来,是腾格尔版的《蒙古人》。琴声婉转悠扬,众人都仔细聆听着,土著们也都停止了唱歌跳舞,寂静的落座来听着。
一曲终了,穿越众鼓起掌来,土著们也跟着拍手,有的人还大声叫嚷着,好像还没听够。阿勒坦走过来指指口琴,意思是让那喆接着吹奏,那喆又开始吹,《鸿雁》,《莫尼山》,《天堂》,《敖包相会》。
一曲接一曲,那喆吹的嘴唇都发木了,大家都还意尤未尽。那喆告饶道:「不行了,我实在是吹不动了,大家放过我吧。」
杜大雷自告奋勇:「让小师太歇一会吧,我来唱歌。」随后就骚包的出了来,装作天皇巨星的范儿,向人群挥挥手,「各位观众,《我是歌手》森林版正式开始,我是歌手迈克尔,杜。给大家演唱一首《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希望大家喜欢,多多支持我,有财物的捧个财物场,没财物的捧个人场。」
「我捧你个头啊,赶紧唱!不唱就立马滚蛋。」魏 宏 业用小石块砸他。
杜大雷缩缩脖子,开始唱起来。这货的嗓子不错,歌声高亢嘹亮,引起了土著们的阵阵掌声。
接下来众人都上去唱了几首歌,连鲍里斯也唱了几支家乡的俄罗斯民歌,土著们反应十分热烈,纷纷唱起歌来,有人还尽情起舞。
天边的太阳落下,演唱会结束。阿勒坦带着众人来到了一处窝棚前,比划着示意大家在这里休息,随后就离开了。
大家看看这个窝棚,里面的面积大约五六个平方米,地面铺着厚厚的干草,挤挤五个人也能睡得下。
那喆出声道:「老大,这窝棚也太小了,我们还是搭帐篷吧。」
赵子重摇摇头:「不行,现代社会的东西尽量不要让他们看到,以免土著们起了贪婪之心,我们就挤一挤吧。不仅如此不能放松警惕,今晚一样要值夜,大家轮流睡觉。」
大家进了窝棚,合衣躺下来,赵子重出声道:「我们明天跟着土著们进山打猎,多准备点食物。老魏,你就不要去了,你尽量和阿勒坦还有巴图嘎尔多交流,最好是能尽快获得他们的帮助,派向导指引我们南下。」
魏 宏 业答应着,「行,交给我吧,但是还有一个问题,要是我们南下,我们的衣服和此物时代格格不入,会被人当作怪物的。我的想法是我们用兽皮缝制衣物,还可以让土著教我们做鞋,我看土著们穿的鞋都是用兽皮做的,挺漂亮啊。」
「那我们的衣服怎么办,不能烧了吧?」
「送给土著吧,他们顶多穿几年,就全烂掉了,不会给我们惹麻烦的。」
「行,就这么定了,早点睡吧。」
第二天早晨,赵子重四人跟着土著们进山捕猎,魏 宏 业找到阿勒坦和巴图嘎尔,和他们鸡同鸭讲的交流起来。
五天过去了,赵子重他们打到了许多猎物,除了大家吃掉一部分外,都晒成了肉干。夜晚就缝制衣物,跟土著们学着做鞋。
这天夜晚,大家回到窝棚里,魏 宏 业开口说道:「我这几天和他们交流,有些许收获,阿勒坦说南方有一人强大的部落,北方的民族都臣服于这个部落,每年给他们上供,这个部落用他们的发音叫‘khitay’,我分析很有可能是‘契丹’。」
「真的假的啊?」
「那我们不是在宋朝了吗?」
「也有可能是在唐朝末年或五代十国时期。」
赵子重随手折了几根草叶,「我们尽快南下就知道处于何朝代了,老魏,还有什么发现吗?」
「我还听他们称自己的部落为‘sirvi’,很有可能就是古代的‘室韦’族,是中国古代东北地区的民族。又作失韦,或失围。北魏时始见于记载。源于东胡,与契丹同类;在南为契丹,在北号室韦。居地在今黑龙江中上游两岸及嫩江流域。以狩猎为业,多捕貂,养牛马,食肉衣皮。约从9世纪末起,因累遭契丹袭击等原因,些许部落西迁南徙,采用了新的称号,走上新的发展道路,中世纪后期名震亚欧大陆的蒙古族,即是他的蒙兀部西迁后发展形成。」
「我差,这些土著是蒙古人的祖先啊,蒙古人可是够生猛的。」
「怪不得他们说话和蒙古人挺像的,我们唱蒙古歌他们也爱听。」
魏 宏 业又接着说,「阿勒坦还告诉我,他过几天要带人去南方一座大城给契丹人上供,还要用皮毛和商人交易物资,主要是换盐,不仅如此也想弄些粮食,铁器。我们的机会来了,完全能够和他们一起南下。」
众人听后都兴奋起来,七嘴八舌的说,
「老魏,是真的吗?」
「我们能够南下了,太好了。」
「终于要回到文明社会了,南方的花姑娘们,我来了。」
「我们把手表,小镜子,白酒什么的卖了,马上就变成大富翁,我要做土豪。」
赵子重若有所思的说:「南下时我们几个装成土著到是能够,然而鲍里斯是白人,怎样装也不像土著啊。」
鲍里斯抬起头,有些郁闷的说:「我还是化妆吧,把全身都涂黑,再多穿点衣服,把皮肤都盖住」。
赵子重无可奈何的点点头:「暂时也只能这样了,以后再想办法。」
杜大雷这时突然说到:「老鲍,你长的这么白,又高大帅气,到了南边大城市,那些大姑娘,小媳妇,半老徐娘,全老太太,还有公子哥啦,兔相公啦,一定都爱你爱得不行不行的」。说完还翘起兰花指,对鲍里斯抛了个魅眼。
鲍里斯一阵恶寒,不由自主打了个哆嗦,往后躲了躲。而那喆抱着肚子在地上滚来滚去,笑的都岔气了。
魏 宏 业按着那喆:「好了,别闹腾了。还有事情要商量呢。」他顿了顿,「我们南下肯定要和汉人接触,我们作何介绍大伙的身份来历呢?」
「这个简单,那些小说里穿越者不都说自己是来自海外的商人吗,有的说是来自美洲,有的说来自欧洲,还有的说来自大洋洲。」
「只要不说我们是来自非洲就行,那也太低级了点。」
「你作何不说自己是南极洲来的呢?」
魏 宏 业看这帮小子越扯越远,「我们不能说自己是来自海外,不然人家问:‘你们是海商,作何来到这大陆腹地的北方森林的?’。我们根本就不能自圆其说。我有个想法,能够对别人说我们是唐朝天宝年间‘怛罗斯’之战后流落到西方的唐人后裔,而鲍里斯是我们在西方认识的朋友,他因为对东方的文化感兴趣,才随我们来到东方的。」
那喆问:「老魏,你说的‘怛罗斯’之战是作何回事,给我们讲讲吧。」
「是唐玄宗时唐朝的军队与来自大食帝国阿拔斯王朝(即黑衣大食)的势力在中亚诸国相遇而导致的战役。怛罗斯的所在地还未全然确定,但应在葱岭以西,接近哈萨克斯坦的塔拉兹的附近地区。此役*面对阿拉伯联军二十万,沉着应战,击毙杀死大食兵七万人以上,令阿拉伯联军损失惨重,而唐朝两万人的安西精锐部队中,大约损失一万余人,其中阵亡和被俘各自近半,但仍有数千余人得以身还。阿拉伯忙于平乱,对保住中亚心满意足,也未能进一步扩张。是以我们能够说自己是被俘的唐 军的后代,流落到了西方,由于思念故土,想回归家乡,随后辗转万里,走过茫茫草原,才来到这个地方的。这样就没人能怀疑了。」
杜大雷悠然向往:「原来唐 军那么猛啊!两万人就敢和二十万阿拉伯大军开战,真是够男人!」
魏 宏 业出声道:「唐 军纪律严明,战斗力极强,他们的武器装备也甚是精良,我不得不说,这是一支我所知的火器大量使用以前全世界最厉害的军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