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我对篮球的恐惧心理,估计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初次接触篮球是在中学,当时上体育课的时候,我们的学校估计在教育方式上比较专业,号称要实行素质教育。这么着,学校的体育课就打定主意把时间交给学生们,是以说,我们就自由活动。此物自由活动自然要有器具的,于是,我们一人班一般能分到一个篮球——20多个男人打一人篮球……
啊……20多口子男淫玩弄一个篮球,这是多么温馨的一幕呀。
其实,我是不会打篮球,我只是小的时候学过一点足球,也就是所谓的运动场上最不帅的人,因为女生总是注意打篮球的人,这样我很是郁闷。
那天在俱乐部我问过萧剑:「怎么那些娘们不来看踢足球呢?」
萧剑看了一下我们两个腿上的累累伤口和在球场上像炮弹一样到处乱射的足球,出声道:「观赏篮球更安全些,对她们来说在足球场上太危险了,一个不小心就被流弹把胸给轰平了。」
是吗?大概把。
记得以前我们打篮球时分队的意义在于好记分,这样只要记两组分数便可以了,然而在场上基本上是分为这样两队的——拿球的人和没拿球的人,也就是正式的1对9或是不正式的1对n(n〉9),这项制度直接导致我打了4年篮球连拍球都不会……
后来,一首歌被我和杰带入了我们班,那是一人叫jay的刚出道的小歌手,那首歌叫《斗牛》,杰他们整天废寝忘食地学,后来就是一对一斗鸡,二对二斗狗,三对三斗牛啦。后来,这首歌风靡全校,以至于有次,别的班的人问我们:「要斗恐龙吗?」
其实说到底,我到现在死活都不愿意打篮球实在是只因一朝被蛇咬,依稀记得方才第一天去打篮球时,杰对我说:「不错,你是个好苗子,要好好喂养自己。」
后来杰也叹息道:「小月是十一班第一人殉球者。」
我正在琢磨「喂养」是作何回事时,可怕的事发生了——我下意识的接到了球……在电光火石间我到底挨了多少下子我业已忘了,但是事后杰向我们炫耀,说他终究练出了「十二连闪」……杰可是我们队的呀!
之前我一直以为殉球只是古老的传言呢。
再后来我上了大学,体育课上好多了,可以自由选择社团啦,我毫不犹豫地选了足球社,倒不是只因我有多爱足球,完全是因为我除了足球何都不会……
现在回想起来,真的很不错呢,哎!年轻,真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