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生来不是公主,那她一辈子都不会成为公主。
这句话,是舒瑶告诉我的。
是以就算妈妈在我身上寄予再多的厚望,我也没办法成为一个公主。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
这个道理我懂了,可妈妈不懂。
走秀比赛我输了。
我业已尽了我最大的努力,上台前我默默在脑海中回想老师教过的,步子要作何迈,胯要怎么顶。
那舞台真的好大好亮,亮的我睁不开眼。
老师和妈妈说:「我知道你们家俞巧已经尽力了,但她的先天条件和其他孩子来比……后天的教育很重要,再努努力吧。」
回家的路上妈妈一贯走在前面,我听着她打电话和她的小姐妹抱怨发愁,我不敢说话。
「为了此物孩子我是起早贪半夜,没了命的干,就是想让她以后过的好一点,争气一点。那个老师说我们家巧儿先天条件不行,我今天去比赛现场一看,那的孩子都是个顶个的,我没不由得想到他们此物行业竞争竟然这么大……」
「我觉得我们家巧儿条件挺好的,她要是努努力上上进,她肯定能拿奖的!」
「哎,可你说人家的孩子怎么就那么优秀啊?我这今日算是开了眼了,要是我们家巧儿能再争气点就好了。」
不依稀记得从什么时候起,妈妈最喜欢挂在嘴边的就是「你再争气一点就好了」,「你看看人家的孩子」,「你能不能再努力一点」,「你能不能学学人家舒瑶」。
妈妈,我就做我自己不可以吗?
我怎么会一定要学别人。
我不再跟在舒瑶的屁股后面送她回家了。
我再也没有交过朋友,我听着妈妈的话,把心思都放在了学习和走秀上。
可是有些人生来就是配角啊。
有些人,就算努力了也没有办法变得优秀,这就是现实。
我十一岁懂得的道理,妈妈直到三十五岁还是不明白。
我还是那么普通,妈妈也还是把那几句翻来覆去挂在嘴边里。
我不期待白马王子的出现了。
我做不成公主,白马王子也不会喜欢普通人。
老师说的对,学不会变优秀,就学会怎么投机取巧。
我以为我会做一辈子的普通人,可老天爷偏偏给了我机会,让我见识到了不属于我的阶级。
我清楚,再也没办法做一人普通人了。
我不是没有贪欲,相反,我从不掩饰这一点,只是我平平无奇,即便是我展现出的那一点坦诚都让我在别人眼里看起来是那么可笑。
在认识江姐这个人的时候我就清楚,她是第二个舒瑶,是我妈妈口中别人家的孩子。
欧昱丰说会把我培养成第二个江黎,因为我有野心,有欲望。
可他又说我永远都做不了第二个江黎。
他和我妈妈一样。
他们把我的欲念勾起来,告诉我要成作何会样的人,随后又一次次地提醒着我不优秀的事实。
半路截胡江姐男伴这件事,我的确心怀愧疚。
那也就只有那一点点。
我知道自己想要何,也清楚这是我出头的唯一捷径,如果不是唐文德,或许也会是别人。
就那么一点点的愧疚,不足以让我放弃我的贪念。
人都是自私的。
也只因那一点点的愧疚,在那位罗先生找上我向我打听江姐消息的时候,我没有犹豫。
我得到了我想要的,也不想亏欠别人的。
唐文德此物人作何说呢。
他不符合我挑选男人的任何一个标准,我有时候甚至觉着他很好笑,从他的嘴里我总是能听到一些让我觉着匪夷所思的蠢话。
他那些朋友看不上他,不过是图他的家世好与他相处,他就像是看不出一样,不管别人作何阴阳怪气地揶揄他,他总是听不出来。
这样也挺好的。
钝感力,是我这样敏感的人一辈子都学不会的东西。
……到底是谁发明的「钝感力」此物词。
说白了不就是缺心眼吗?
他好像身旁从没出现过像我这么普通的人,普通到他的震惊。
我跟他讲,我小的时候因为赶不上校车要走将近一小时的路回家时,他眼睛都瞪大了。
他说:「你们家没有司机吗?」
「其实那时候我们家连台车都没有。」
他仿佛更震惊了。
我说:「那时候我还会跟在别人的身后方,等所有人都回家了以后,我再一人人走回去。」
「怎么会?」他看我的眼神都变了。
我说:「因为我也想跟好朋友一起回家啊。」
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
我说:「一人人很寂寞的,我也想要交朋友。」
他不能理解我,甚至用一种可怜的眼神看着我。
「朋友这东西不是遍地都是吗?」
我就装出一副更可怜的样子,把头低下:「可是她们一直都没有把我当成过朋友。」
他嘴上说着我可怜没见过世面,可又忍不住心疼我。
他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像是心智没有开化全然,哄他玩就像是逗狗一样。
他总是无意间说出些不太中听的话,说完过后自己又后悔,然后做些许自以为隐藏的很好,但实际上都写在脸上的找补。
他带我去吃五星级大餐,法国顶级厨师做的,这种洋玩意是哪怕我刚出道接了广告也不敢去吃的,价格贵的我肉疼。
可他包了场,还让那位名厨站在边上伺候着。
那鹅肝啊牛排啊,其实除了口感嫩些许以外,和我以前在人均几百块的西餐厅吃的差不多。
但因为它贵,就算忍着肉痛我也要夸它好吃。
可我就是嘴欠。
嘴欠的,下意识想要勾起他对我的心疼。
我说:「其实我最喜欢的吃的是红烧肉。」
他从牛排上移开视线,切刀叉的手都顿住了,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我。
「大姐,我带你吃的是法餐。」
我知道他又在嫌弃我了。
我强忍住笑,低着头说:「我小的时候从来接触不到这种东西,就觉着红烧肉是最好吃的,那时候我一个人走回家很饿,那红烧肉的味道顺着楼道飘出来,我那时候就想啊,我自己一人人回家也不委屈了,只因有妈妈在,妈妈会给我做我最爱的吃东西等着我回家。」
「我那时候真的好饿啊,我一个人走了好远好远,我每天都要一个人走好远的路回家,可是妈妈不准我吃,她说我要比赛,说我的先天条件比别人差,我只能比别人挨更多的饿去保持身材,要比别人更努力。」
脚下的路还在继续延伸。
「红烧肉是这个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就把它含在嘴里,用舌尖小心地舔,然而也不能含太久,一块肉只含三分钟就没何味道了。」
「我那时候就想啊,要是快点长大就好了,长大了我就能够吃不少不少的红烧肉了。」
我只要向他示弱一点点,装出一点点的可怜就足够他心疼。
我以为他又会笑话我,说我给他丢脸,说我没见过世面。
没有。
光影交错间,时间缓缓流动。
他就是看了我一会,然后向这家五星级法餐厅点了红烧肉。
我努力地压抑住嘴角边的笑提醒他:「可是我们吃的是法餐。」
法餐厅作何会有红烧肉呢?
有。
他总有办法,能把不可能变为可能。
满满一桌子的红烧肉,放到最后放不下,把那些价格贵到吓人的鹅肝牛排都挤在角落,最后索性被撤下桌。
局面一时间变得有些微妙。
我望着那一桌子的红烧肉,可能是我忍笑了太久,连嘴唇都抑制不住地开始抖动。
这大概是我从没有想过的场景。
像他这样骄傲的人,这种事传出去,他是要被笑话死的。
一人养尊处优的纨绔富二代,会为了一人普通的女人置于自己的高贵的身段,在五星级餐厅里点上一桌廉价的红烧肉。
他说:「你以为我系咩普通人?我系唐文德,喺我身旁,咩都能够得到。」
那被我埋藏在记忆里十多年未曾想起过的白马王子,蓦然再一次出现在我的幻想里。
这一次,他没有骑着高头大马,但那张模糊的脸,居然开始变得具象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