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小时后,李宝庆把一锅香喷喷的土豆炖排骨端到了卧室。三人各捧一碗米饭,围着锅席地而坐。
锅底的汤汁还未全然停止沸腾,就见彭松运筷如飞,在锅里一块接一块的挑着排骨,对土豆视而不见。胡易揶揄道:「慢点吃,别烫着。」
「嗯,嗯…唔…好吃…不怕。」
李宝庆讪讪的叹了口气:「你还说自己饭量小?我们俩人都抢不过你,肉全让你吃了。」
彭松伸着脖子咽下嘴里刚嚼了两口的排骨,眨巴眨巴双眸:「是吗?可能是只因你做的太好吃了。而且我这人有个特点,从小就特别喜欢吃肉。」
胡易瞪了他一眼:「还好意思说?看你这肥头大耳的样儿。你刚才不是说不吃肉只浇汤吗?」
「我…」彭松夹着排骨的手停在了空中,委屈巴巴的偷眼转头看向李宝庆。李宝庆咂咂嘴唇:「吃吧吃吧,他跟你开玩笑呢。」
彭松冲胡易干笑几声,不敢再说何,闷头一个人造下去半锅排骨,心满意足的抹着嘴回屋了。
李宝庆望着一脸不爽的胡易劝道:「算了,就这点出息,别跟他一般见识,以后咱们吃饭尽量躲着他也就是了。」
胡易愤然道:「奶奶的,咱又没偷又没抢的,凭何躲着他?」两人拆包榨菜凑合吃完饭,还没来得及收拾碗筷,彭松打着饱嗝拉开屋门,一脸关切的柔声出声道:「厨房里有个西瓜,是你们买的吧?这么大的瓜,切开可就放不住了,得抓紧吃。」
胡易把脸一板:「跟你有关系吗?瞎操何心?」
彭松见他面色不善,嗫嚅道:「我…我是为你们着想,能够帮你们吃……」
李宝庆担心胡易又要发作,笑着点头道:「说的也是,咱没冰箱,剩下就不好办了。」
胡易慢条斯理的「嗯」了一声,伸手指指彭松:「你,去把瓜切好。」
彭松连连点头答应,弯下腰吃力的抱起西瓜洗干净搁在案板上,一刀斩为两半,将较大的一半切成十数片。李宝庆先给对门乌干达人拿了几块,又端着几块下楼送到闫志文屋里,回来后见胡易正捧着瓜大快朵颐,彭松站在旁边干瞪眼看着,脸上的笑容极不自在。
「你也吃啊。」李宝庆拿了一块瓜递过去,见彭松不接,料想八成是胡易又给他脸色看了,便开口劝道:「老胡,别这样,给他吃几块。」
「我可没拦着,是他自己不吃的。」胡易吐出好几个西瓜籽儿,斜眼瞟着彭松:「不信你问他。」
李宝庆转头追问道:「你不吃?刚才切瓜不是怪积极的嘛。」
「不不,你们先吃。」彭松咽了咽口水,陪着笑轻声道:「我习惯用勺子挖着吃。」
李宝庆咬了口西瓜:「你都切好了,作何挖?」
彭松扭扭捏捏向厨房一指:「那边还有半个没切呢,我可以...可以挖那。」
「啥?」胡易差点呛着,咳了几声抬起头纳闷的望着他:「你脸咋这么大呢?简直比西瓜还大三圈。」
李宝庆也觉着彭松有点过分,沉了沉脸道:「不行,你清楚这西瓜多少财物吗?去把那半个切开,咱们一起吃。」
「那好吧。」彭松一脸失落的回身走向厨房,轻声嘟囔道:「归根结底,还是财物闹的。」
转眼到了十一月底,莫斯科日间气温一路降至零度以下,三天两头飘着大片大片的雪花,寒风凛冽,冻的人一刻都不愿在室外多呆。
胡易把手中的瓜皮一扔,忍不住便要开骂。李宝庆忙劝住他:「算了,就这德性,没必要跟他生气。」
胡易和李宝庆业已初步适应了这边的生活,每天学校宿舍两点一线,日子过得还算舒心,唯一不爽的便是每天做饭时都要提防彭松。尽管被蹭饭并非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可是毕竟两人手头都不算宽裕,看着他恬不知耻的蹭吃蹭喝还是难免心中不忿儿。
李宝庆有一次实在憋不住,暗示彭松一起吃饭理应凑钱,不料他却一脸错愕:「你们不是不愿意跟我搭伙吃饭吗?大家都是同学,又住在一起,和睦相处最重要,不需要勉强迁就我,咱们还是各吃各的比较好。」
话虽说的掷地有声,可彭松依旧每次都能循着香味跑到他们屋里,厚着脸皮在锅里挑肉吃。胡易怼他两句,他便知趣的走了,但下顿饭准还像没事人一样颠颠跑来。
二人见他如此死皮赖脸,从此便只在宿舍啃面包或者下方便面,若是想炒菜炖肉,便去于菲菲屋里一起吃。
于菲菲手脚勤快,性子随和,厨艺也不错,胡易和李宝庆每次买来菜便坐等开饭,舒坦的不得了。美中不足的是她同屋达姆的朋友们也常常过来聚餐,一间屋子两桌人吃饭,难免显得拥挤。
越南话发音像是从舌根和嗓子眼里往外挤,给人感觉嗓门又高又尖。这些年少的越南人都很健谈,每次一见面就叽叽喳喳喊个不停,宛如百鸟撕逼的大型现场。越南语单词读音也是稀奇古怪,说感谢像是「肛门」、说再见像是「大便」,吃饭时听起来尤其腻歪,总是能引发胡易他们奇怪的联想。
何况这里终究是女生房间,两个大老爷们儿天天频繁出入不太方便,便他俩渐渐去的少了,一周有三四天窝在自己屋里下方便面,偶尔想打打牙祭,便买些酒肉去闫志文屋里开火做饭。
闫志文的宿舍在七楼,格局与其他房间并无不同,但A、B两间卧室各只住了一人,空间比较富裕。
来莫斯科几年,闫志文攒下了不少家当,沙发、电脑、电视、录像机、书橱,把一间小屋塞的满满当当。不仅如此,地上还铺着厚厚的地毯,厨房里有冰箱,厕所里有洗衣机,随便哪件家用电器都让一穷二白的胡易和李宝庆极其羡慕。
其实闫志文原本有个印度同屋,但二人颇为不合:印度人埋怨他炒菜油烟重,闫志文指责他咖喱气味浓;印度人讨厌他多喝几杯就耍酒疯,闫志文嫌弃他上厕所不用卫生纸。
「不用卫生纸?那……作何擦呀?」胡易和李宝庆第一次听说这种事儿,都倍感稀罕。
「用手。」闫志文把左手伸到他们面前晃了晃。
「噫!太他妈的恶心了。」俩人不约而同的一皱眉。
「当然还要用水配合冲洗啦,印度人都喜欢在厕所里搁个瓶子,就是上完厕所洗屁股用的。」
「靠!他们也不嫌脏!」胡易大笑几声,用手在鼻子前使劲扇乎两下,满脸臭不可闻的表情。
闫志文眨巴两下眼,沉吟道:「我以前也这么认为,只不过现在想想,用水洗理应比卫生纸擦的更干净吧?」
胡易和李宝庆面面相觑,感觉他说的像是有那么一点道理,不过自己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尝试的。
闫志文和印度人同住了一年,没少为生活习惯等方面的琐事发生口角。有一次他喝的醉醺醺的回到宿舍,恰巧印度人和两个朋友在屋里聊天,闫志文嫌他们嗓门太大,便借着酒劲骂了几句。
印度人不甘示弱,冲上去和闫志文对骂。双方澎湃之余互相推搡了几下,终究动起手来。
那时闫志文年方十九,身强体壮,脾气生猛,一副愣头青做派,来莫斯科后还利用业余时间练习跆拳道,平日看见印度人就手脚发痒,早就想找茬干一架。不过对方毕竟是三个人,他又喝的东倒西歪,因此虽然气势盛的很,实际上却没占到何便宜。
好在另一间屋子两个中国人闻声过来连劝带吓的截住印度人,勉强平息了事态。闫志文表面上与印度人握手和好,心里可是老大不情愿,第二天睡醒后越想越气,忽然坏水一冒,跑到厕所把半瓶风油精倒进了印度人的水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