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回家
5月16日。
在美利坚呆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
王辰今日履行承诺,准时来到时代广场。
当初那个分开的椅子旁,七个流浪汉早已等待在这里。
望着七个流浪汉,王辰愣了一下。
原本下飞机的时候,七个汉子统一着装,一袭黑色大衣,配合着众人足够挺拔的身躯,在别人的眼里也是足够帅气的帅小伙。
但是现在,路上的行人望着邰志义七个人的时候,眼中都是闪过一丝厌恶,远远地避开。
甚至这好几个人邋遢的王辰已经有些认不出他们。
邰志义的斜长刘海从额头上垂落下来,变成一捆一捆的酒红色脏辫,耳朵上带了个黑色耳环,前胸上外带着掉漆的金色十字架项链,一身黑色风衣也多出好几个大洞,破烂不堪。
其他好几个汉子也是跟他差不多的打扮。
就高林好一点,还是一副短寸发型,身上穿着黑色连帽卫衣,只是将整个脸隐人帽子中。
几个人注意到王辰的时候,眼中饱含泪水,表情里又着黄花大闺女受委屈,幽怨的表情。
只不过王辰注意到高林身上比邰志义好几个人更脏些许。
「辰哥,你知道我这30天是怎么过的吗?!!」邰志义哽咽道:「你一人人吃香的喝辣的,留着我们兄弟七个在这里受罪!」
「第一天夜宿街头……」
「第二天,第三……我们继续夜宿街头……」
「你知道……七个异国他乡的汉子蹲在街头墙角旁……仰头看着牛约凌晨五点的月亮……那种感觉吗?」
「因为我们不懂英语,找不到路,我们甚至不敢离开广场的KFC太远,生怕找不到吃的。」
「被逼无可奈何,我们苦学英语,终于认识路,找到一家宾馆……」
「但是!!」
「我们没有钱啦!」
「……」
望着几个汉子澎湃的样子,王辰轻拍邰志义肩头,有些好奇道:「最后你们怎么活下来的?」
一人三百美金也是王辰自己想过的,要是给多的话,他们一贯拖到一个月,对于学英语没有帮助。
所以七个汉子一人三百美金只能撑过最开始的半个月,到最后就要靠他们自己赚财物了。
为了不饿肚子,为了不露宿街头,他们好几个人第一人要经历过的问题,就是语言障碍。
对于此物赚钱的过程,跟众人现在变得如此‘潮流’的样子,让王辰有些好奇。
「不还是为了生活,逼的吗?」邰志义吐槽道:「好不容易懂点英语,然而没有财物了,那时候别说找个干净的地方睡觉,就连吃饱肚子都成一人问题了。」
「没有办法,只能加入帮派了。」
「啥帮派?」王辰疑惑道。
说到这个地方,邰志义有些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嘿嘿,我临时加入了街头嘻哈帮。」
实在没有钱吃饭的时候,开始商量赚财物的门路,原本他们好几个人开始打算去刷盘子。
然而很难受的是,没有人接受他们,因为他们是游客。
最后邰志义逼的没有办法了,正好注意到街头嘻哈表演的,就停下去观看。
这一看不要紧,一看发现了原来在彼处蹦蹦跳跳,嘴里喊着几句fucy you ,就有路边的行人打赏,邰志义承认自己心动了。
然后就过去套近乎……
最后通过当托,拍马屁,威胁恐吓……等等手段后,成功加入街头嘻哈帮。
半个月前更是安排进来三个有表演天赋的兄弟进入嘻哈帮中。
「所以这样你们坚持到了现在?」王辰有些佩服,他可是清楚邰志义的唱歌水平的。
「我带着好几个兄弟加入了流浪汉帮。」高林脸抽了抽,闷声道:「本来邰志义也准备给我们安排进去的,然而那些人考核的时候,觉着我们没有表演水平,就拒绝了我们。」
「没有办法,我看街头流浪汉蹲在墙角,面前放一个盆,就有路过的人仍财物,我也过去试试了。」
「随后赚到财物了?」王辰追问道。
「没有。」
瞪了一眼旁边幸灾乐祸的邰志义,高林说道:「有人过来撵我,说那一片是他们流浪帮的地盘……」
「然后流浪帮的人暗示我身上穿的太干净了,我就将风衣脱了送给那人……」
「之后就加入流浪帮了。」
望着七个汉子有些心酸的样子,王辰也有些感觉是不是自己做的太狠了……
也不嫌脏,搂着好几个汉子肩膀,笑道:「兄弟几个辛苦了,今日晚上好好玩,不醉不归,次日回家!」
听到明天回家,好几个汉子闻声顿时兴奋起来。
「噢耶!回家!」
「辰哥万岁!不醉不归!」
「回家,我要俺娘做的猪油葱花拌饭!」
好几个汉子纷纷架着肩膀,一脸放肆大笑,丝毫没在乎路过行人怪异的表情。
……
金鼎会所,天字一号包厢,吴宾有些拘谨的坐着。
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
他明显发现,吴莹这一段时间的心情不是太好,动不动发脾气。
就连是他,现在都怕触到吴莹的雷线。
「沙场,沙场!跟你说过多少次!」吴莹淡声道:「采砂协会的事情,过了好几个月了,现在还没有一点动静。」
「你推荐的王辰,现在更是不清楚跑到哪里去了。」
「一问三不知,你说要你有什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