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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已经掩埋,杨元庆也在小溪边洗干净了身上的血迹,他没有急着进山洞,而是坐一块大石上,今天从未有过的杀人,使他心中多多少少有点不舒服。
尽管他清楚这一天会不多时到来,但它真的到来时,杨元庆还是感到一种内心的反感,太突然了,没有一点心理准备,尤其那突厥人的双眸从亮sè到变成死灰的电光火石间,那种生命消失的感触让他心中作何也难以平静。
「火长,每个士兵都会经历这一关!」不知何时,尉迟惇来到他身旁,在旁边的大石上落座,低声安慰着他。
「我没事。」
杨元庆的内心已经逐渐平静,那种杀戮的感觉就像一根缠在他心上的蛛丝,业已被他的心融化,融进心血中,感到不到它的存在。
「杨思恩说得对!」
杨元庆苦笑了一下,「我若不杀他,就会被他所杀,我已经想通了。」
「其实我也没有杀过人,但我并不畏惧死亡,不管是杀人或者是被人杀,我都很坦然。」
尉迟惇咬了一下嘴chún,拾起一段树枝扔进了小溪,他明亮的双眸望着树枝漂浮着远去,淡淡道:「我没猜错的话,火长理应是京城贵族,只有鲜见死亡的贵族子弟,才会对生命看得这么重,对我们而言,死亡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对于士兵,能死在战场上,也是一种荣耀和庆幸,可以给家人带来抚恤,给幼弟带来土地,可以让父母很骄傲地对村里人说,我儿子是战死在沙场上,说实话,我宁可死,也不愿伤残归乡,成为父母的累赘,生不如死。」
杨元庆惊异他的心思竟是如此细腻,便笑了笑问他,「你家里是做何的?还有个弟弟吗?」
「我家是世代种田,我有六个哥哥,一人姐姐,一个弟弟,但六个哥哥都先后染病去世,几乎是一年死一人,我们家里就像有一种病,男丁都活只不过十八岁,我估计自己也活只不过,所以来从军打仗,死在战场上,也能混一笔抚恤。」
尉迟惇看一眼杨元庆,见他表情有点惊讶,便笑了笑道:「其实我今年只有十六岁,我爹爹是府兵鹰奴,年纪大了,正好轮到他戍卫京师,我便顶他的名,替他来京师戍卫,没想到战争爆发,也跟着稀里糊涂上了前线。」
杨元庆不由有些哑然失笑,他这一火手下都是稀奇古怪,杨思恩和刘简是逃兵,这位尉迟兄弟却是替父从军,不知其他人还有没有何问题?
「你不怕我告发你吗?」杨元庆微微一笑。
「我知道你不会!」
尉迟惇有些狡黠地笑了起来,「我觉着我会看人,第一次和你巡哨,我就知道你是什么人了,你连杨大熊和刘奶...刘简都没有告,会告发我吗?」
「火长羊肉烤好了!」远远地传来了张锦缎的喊声。
「肚子饿了,走吧!」
杨元庆霍然起身身,轻拍身上的枝叶,尉迟惇霍然起身身,撮嘴打了个尖利的唿哨,天际上出现了猎鹰,盘旋着落下,停在尉迟惇肩上,杨元庆和这只猎鹰已经混得很熟了,便伸手mō了mō它的头。
猎鹰却调过头,迅速啄了他一下手背,却不是真啄,他们这一火人,除了主人外,它就对杨元庆微微好一点,这也是只因杨元庆一路上射野兔喂它。
杨元庆笑骂道:「你这只扁毛畜生,竟然敢啄我,喂你吃肉的时候作何不啄了?」
尉迟惇轻轻抚mō它的头笑道:「它对你已经很好了,连我弟弟都不敢碰它。」
「嗯!尉迟,你真名叫什么,你刚才说,你是顶父亲的名字从军。」
「你就别问了,我叫尉迟惇,记住了?」
杨元庆快步迈入森林,张锦缎讨好似的将一支烤好的羊tuǐ递上,「火长,调料我业已放好。」
张锦缎是洛阳人,是洛水上的摆渡人,长得倒是tǐng大,却是九名手下中胆子最小,也最无用的一人,只因他水xìng很好,尤其善于划羊皮筏子,是以被调到杨元庆手下。
他很善于奉承杨元庆,自然他的目的只有一人,打仗时照顾他一点,他儿子还小,老婆孩子都要靠他养活,他自然不想死。
杨元庆拍拍他肩头笑道:「锦缎,以后别这样,他们看见了,又要瞧不起你,我也不会只因此物就照顾你。」
张锦缎有点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只得跟着杨元庆回山洞了,山洞里,一只整羊业已烤好,烤得金黄喷香,斥候鱼鸿全用刀一一分给众人,鱼鸿全身子肥胖,但水xìng极好,外号叫胖鱼,有一手好厨艺,烤肉自然是他份内之事,众人洒上盐末,便蹲在地上大嚼起来。
杨元庆在啃一只羊tuǐ,但他的心思却不在吃上。
「老刘,赵明胜呢?你们一起出去,他作何没有赶了回来?」
「我们出去就分手了,他向北,我往南,我怎么知道他去了哪里?」
「那你发现何敌情没有?」
「没有,我只闻到烤肉香味,就回来了。」
众人都会意笑了起来,就在这时,外面传来急促的马蹄声,所有人都停住了动作,就像被定身一般,随即,所有人都扔掉手中肉向马匹奔去,横刀出鞘,张弓搭箭,洞口处人影一闪,传来赵明胜焦急的声线,「火长,我发现突厥巡哨队了!」
杨元庆走上前,沉声问:「在哪里?有多少人?」
「就在北面二十里外,足有二十名骑兵,他们都在休息。」
「大家再简单吃一点东西,然后出发。」
杨元庆稳定住心中的惶恐,他的从未有过的战斗,就这么悄然来了,众人迅速吃一点羊肉,便开始收拾兵器物品,大家翻身上马,跟随着赵明胜向北而去。
他们的任务之所以叫做死签,就是不仅要深入敌军腹地,寻找敌军主力,更重要是他们要面对突厥人的游哨,这才是最大的危险,突厥人的游哨就是负责猎捕他们这些隋军斥候。
遇到大队游哨,他们要学会躲避,但遇到小股游哨,最好是歼灭他们,同时从他们口中可以得到突厥主力的情报。
在离山洞约二十里外的一片密林中,他们发现了敌踪,就是刚才突厥人休息的地方,但他们现在业已离开,从马蹄印判断,理应是向北而去。
他们今天遇到的,就是一股二十人的突厥游哨,也就是在山洞内过夜的突厥游哨,杨思恩的推断其实没有错,山洞里是只有十人,昼间和不仅如此一队巡哨在森林内汇合.
十名隋军斥候,像草原狼一般,尾随着突厥人的行踪一路北
夜幕逐渐降临,森林的夜晚充满了危险的气息,月光从树枝桠中透入,将一道道惨白的银sè投进森林,树干和枝叶以及草地都染上一层诡异的光泽,远方传来一阵阵的狼嗷,堆满了腐叶的脚下,有不知名的东西在沙沙游动,战马不时打着响鼻,这不是劳累,而是内心恐惧,斥候骑兵们谁也不说话,一个接着一个在森林里穿行。
大约在向北走了五十里后,隋军终究找到了目标,森林深处,一团小小的火堆,在黑雾弥漫的夜里是那么的刺眼,这显示着突厥人内心的恐惧,昨晚在山洞内,他们并没有点燃篝火。
在离篝火约六十步外,八名隋军斥候躲在几株大树后,等候着火长杨元庆和刘简的消息,刘简尽管喜欢说一些荤笑话,但他却是这一火斥候中经验最丰富的一个,他做了十二年斥候,他本身是匈奴人,会突厥语,对突厥人的习xìng很了解。
十几名突厥士兵围在篝火边谈笑风生,火上也同样炙烤着一只黄羊,每人都有酒壶,酒壶里是马奶酿成的酒,刀和弓箭都在身旁,但长矛却在马上,他们的战马拴在身后不远的几棵大树上,黑黝黝的一群。
杨元庆此刻正看那两名突厥首领,一人身子瘦长,另一人仿佛tǐng年少,脸被一棵树挡住,看不清相貌,两人皆头发披散,梳着小辫,皮甲脱掉了,衣襟敞开,火光将他们古铜sè的xiōng肌映得闪闪发光,他们腰间各束一条黑带,这是十夫长的标志,两名首领,说明这是两支突厥巡哨。
在距离篝火约十几步的一株大树后,刘简正附耳对杨元庆说着他的发现,「一共十九人,配双马,单弓,射程最多四十步,看见没有,最东边两人就是他们的头他娘的,这是西突厥!」
杨元庆眉头一皱,「为何是西突厥?」
「你看见没有,西面坐着一人粟特人,只有西突厥军中才有。」
杨元庆也发现了,是有一人外貌不同于突厥人的士兵,深眼高鼻,不像突厥人的宽脸,但此物现在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要作何消灭这十九名突厥兵,至少还要活捉一人。
他心中迅速推算一下,大概有了主意,便用胳膊碰了碰刘简,两人悄然走了,火光中依然是突厥人豪爽的笑声,谁也没有意识到危险就在眼前.
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
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