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场那大榕树下,好几个男人正在赌着财物。我靠过去,还没有说话呢,就听到一个猥琐的声音出声道:「哟,这不是商家的那个大丫头吗?从市里赶了回来了。真漂亮啊。」
说话的就是一人脸仿佛都没有洗干净的老男人。他霍然起身身来,朝着我笑得那叫一个猥琐的。一旁一人年轻人就说道:「老九叔,你别吓商商,等你赌赢个几千块就能买个媳妇了。赶紧的吧。」
「六子,你不是结婚了吗?你还护着商家丫头,小心你媳妇夜晚不让你睡。」李老九又转向了我,「商商啊,你一人人住那房子怕不怕啊?要不你去我家,我家去年刚建了房子,床也是新的。」
旁边就有人笑了起来:「李老九,你老牛吃嫩草啊。」「老九啊,你那老脸,谁还看啊?」
李老九根本就不理会他们,朝着我又靠近了,我甚至能闻到他身上飘过来的不洗澡的那种臭味。
他越靠越近,我惶恐了起来,就算这大昼间,在人前,他不敢怎么着,然而真要被他碰到一下,我怕我会吐的。
我赶紧把那封信递了上去:「你的信。」
「作何有信啊。先放一边啊,去我家坐坐。」
「你先看信。」我坚持着。
他面上的笑没了,结果信,打开来,脸色渐渐的变了,从黑到白,我甚至感觉他下一秒会昏倒。
一旁也有人注意到了他的异常,在那询问着:「老九,没事吧。」「什么信啊?有什么消息啊,看你那样子。」
李老九都没有理会他们,好一会,才抬起头来看着我,也没有想刚才那样对着我笑了,而是哆哆嗦嗦地出声道:「谁给你的?」
「任千沧。」我小声回答着,从他的表情上看,他理应是认识任千沧的,至少也是清楚有这么个鬼头存在的。
「我……我带你去。」说着他低着头,回身就走,只是走了几步,脚下就踉跄了一下。我跟着过去,身后还有那些人的笑声。然而大家像是都不惶恐我会作何样了。因为李老九现在的样子,看上去就是我打一巴掌,他就能昏倒的样。
只是我不懂,信里说了何,让他这么害怕?他又要带我去哪里?
李老九带着我转到了一处果园。那地方离村子不远,但是人迹少。我忍不住问他:「来这个地方干嘛?」其实我心里开始打鼓了。他要是蓦然变个人扑了我,我在这个地方就是喊破喉咙也没有用吧。
他脚下一个不稳就摔在了地面。我也惊了一下连忙后退好几步,就怕他蓦然有什么生变出来。可以说在此物时候,我已经做好了逃跑的准备了。
可是李老九就这么趴在地上,直接用手刨了起来。「当初我梦里答应他,只要有人找过了,我就帮他把身体迁回去的。我还以为我这辈子都不用再想这件事了。」
李老九没有看我,出声道:「我今天就能帮你把他尸体埋那房子里去,你……去哪就去吧。他信里说,让我一个人干。」
那身体迁回去?我想着我见到任千沧的大多数时候都是一颗头没有身体。那么他话里的意思就是……「你在刨……尸体?」我浑身打颤了起来。尸体啊,那不仅仅是一个鬼,现在还要是个死人来吓我。
我愣了一下,然后赶紧转身就跑。这种时候,不管他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不跑是蠢的吧。
我是从那小果园直接就跑回了村子。也没有回那座小楼,直接上了公车。我甚至没有看那辆公车是去哪里的,就这么上车了。坐在公车最后一排,捂着自己的前胸,平复着狂跳的心。
尸体啊,还说会帮我埋在那房子里。那就是说那房子里以后就真的是藏尸地了。那我还要回去吗?
坐着公车一贯到了终点站。望着身边的人都下车了,我才跟着迷迷糊糊下了车子。看看那繁华的步行街,才知道自己这是到了市中心了。在公车上的胡思乱想,我压根就没有注意到时间业已过去了那么长了。
看着移动电话上的时间,正是午餐时间,我是哭了一晚上,早晨又没吃,早就饿了,就先去附近的一家快餐店吃十块一份的快餐。
那家店不大,装修不错,干净整理,最重要是便宜。以前我和同学来市里逛,都是在这个地方吃东西的。是以在这个地方遇到我最要好的同学许乐乐一点也不奇怪。
许乐乐也是一人人,注意到我端着餐盘就赶紧叫我过去。在经历了这么多天的惊慌之后看到一个真心的朋友,我心里暖暖的,差点就要哭了。只不过我的性子不是这样的,再多的苦,我也一人人担着。
「商商,昨晚我看同学群,夏丽说你嫁得很好呢。你何时候请结婚酒啊。我肯定是伴娘吧。」
我干干笑着,「乐乐这件事,嗯,还没定。」
乐乐嘟嘟嘴:「这样啊,我还想着找你入股呢。」
我旋即追问道:「有赚财物的?」对于一人从学校毕业出来半个月,却还没有到找到工作的人来说,有赚财物的法子,那是比什么都重要。
乐乐用了一个小时跟我说了她的计划。
简单的说,就是乐乐家有个亲戚,在家里开了一人小的手工工厂,专门做饰品的,况且做得很漂亮。家里想让她在这步行街弄间小门面,自家做了自家卖。这样价格就比批发给别的厂商要贵一点,但是比专卖店的便宜一点,应该能卖得挺好的。
乐乐家的经济我也了解。他们家到现在都是十几口人住着一套农村带着院子的平房。连水泥都没有抹上墙,夜晚那是数着砖头睡觉的。
他们做此物小工厂业已拿出了全家所有人的积蓄了,家里人到处借财物都借不到。她又听说了我嫁得好,有好几百万的礼金。就想着能不能借她现在步行街要个小门面。
自然,如果我想入股也能够,以后赚了大家一起分财物,以后要是赔了,我也跟着赔进去。乐乐今日就是先来步行街看看,有没有要租出去的门面。
我犹豫了。我本来就打算拿到这些财物自己开家小店的。我也没有想过自己能卖什么,合适做何,乐乐这么一提,我也觉着可行。
但是刚才我都跟乐乐说了,我没有结婚,那事还没定。可是现在又拿出这么多财物来,这个也不好说话啊。况且我也清楚,那步行街的店面可不便宜。
我只能先笑笑说:「乐乐,我先回去跟我男朋友商量一下吧。要是他觉着行的话,我就算入股。」
意思就是,我要是拿了钱出来,以后要是闹翻了说不嫁了那样就很麻烦的。我也清楚这个道理,就像我现在没有理直气壮走了那小楼的勇气,就是只因,我花了任千沧的四千块啊。就算要离开,我也要先把那四千块给还上吧。
乐乐听着旋即就笑了起来:「真的。嗯,商商,」乐乐顿了一下,才说道,「那个,你不是说事情还没有定吗?要是你为难的话,就不要说了,等你们结婚先吧。毕竟这财物我们不是一两个月能补回来的。」
跟乐乐分手之后,我在市中心一贯逛到天快黑了,吃了东西才回去的。不回去,我能去哪里呢?住宾馆?一人夜晚还行,总不能天天就住宾馆吧。况且现在我平日的花销都已经动到了任千沧的钱了。我不想跟他牵扯不清的。这财物少花点,以后说不定还有走了他还清财物的那天呢。
等我回到那座小楼的时候,借着今晚明亮的月光,我看到了被丢在院子门旁的一只筐子。旁边还有不少新泥撒了出来。新泥一路泼洒着,绕过院门,沿着院子围墙,朝着院子后面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