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女人的财物其实最好赚
「东升,路上慢点!」
卢象升甚是难得的出门来送全旭走了。
卢象升送全旭出来,可真不是只因他的身份尊贵,而是因为全旭愿意为百姓做实事,这种可以每亩增产的种子,别说一兑一斤半,就算是一兑换三四斤,那都不算过份。
要是真能每亩多收一斗,卢象升肯定会向崇祯皇帝上道奏折,为其请功。
这种颗粒饱满的麦子,卢象升可一直没有见过,更没有听过,他不相信这是所谓的外来购买。
从全旭从未有过的见到自己,卢象升就发现全旭在有意有目的的接近自己。
大明的知府其实不值财物,全国有一百四十个州,一百九十三个州,然而问题是,全旭有好东西,做工精良的棉衣,颗粒饱满的大米。
作为江西人,卢象升会对大米陌生吗?
答案是肯定的。
在卢象升开来,这个来自湖广的全旭,应该是一人农家,想推广自己的粮种,
哪怕在江南最好的上等田,所产出的大米一样半干瘪,一直不会像全旭送过来的大米一样饱满。
自然,这是一人秀丽的误会。
全旭晕晕乎乎朝着卢象升摆摆手:「卢大人留步,东升先回了!」
全旭登上了马车,开始一脸得意。
全旭在卢象升府邸里吃完午饭,甚是简单四菜两汤,两荤两素,有菜有肉,算不上丰盛,只能算是便饭。
全旭的心情不错,他与卢象升达成了两千石种子换粮的协议,也就相当于他又赚了一千石粮食。
对于全旭来说,粮食的好坏对他影响不大,反正都是庄上的百姓吃的。多了一千石就相当于可以让庄户们多吃一千石。
全旭还顺便把粉笔推了出去,有些可惜的是,粉笔和黑板这些东西的技术难度太低,在明末完全的工匠全然做,只是没有想到这一方面而已。
就像黑火药的发明者孙思邈,他在《丹经内伏硫黄法》的记载,用硝石二两、硫黄二两制成粉状,加入三个皂角子,一起燃烧。等待燃烧完毕时,便取三斤木炭来炒,待退火未冷却时取出此炼丹后产生的药物。此一混合药物,并不会再产生爆炸燃烧,这就表示火已经被制伏了。
但是,事实上这就是火药的雏形,只是配方不对而已。火药最初只是用来助燃,直到南宋才形成原始的突火枪。
石灰这种东西,早在公元前七世纪,中国就开始运用,只不过除了用于建筑材料,还会用来药用,粉笔的功能一直等十九世纪才渐渐地开始运用。
等到全旭走了卢象升的府邸,卢象升还亲自送全旭离开,这件小事,落在大名府士绅眼中,全旭的身份更加让人琢磨不透。
当刘荣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正与顾顺东一起在勾栏院里喝花酒。
「顾兄,你怎么看?」
「过江龙啊,恐怕来者不善!」
刘荣的脸色有些凝重:「我们能怎么办?他上有赵王府撑腰,下有卢象升关照,难道你有办法?」
「办法还真没有,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但愿他的胃口不要这么大!」
顾顺东凑近刘荣:「要不,咱们走一趟?」
「这还不如,请陈胖子喝顿花酒,只要……」
「如此最好!」
……
等全旭从大名府城返回全氏大院的时候,三娘急忙迎上来:「相公,累坏了吧!」
全旭点点头。
也的确,来回一百二十里路,在后世开车也就是一个小时,然而,他却用了足足五六个小时。
这不是关键,关键是这个时代的马车,减震效果实在是太差了。
全旭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让自己的道具厂给自己打造一辆外形古朴美观,装修奢华,减震效果极佳的马车。
「有些累,我想躺会!」
「先吃饭吧!」
「也好!」
全旭在后世经常一人吃饭,一个人居住,现在有三娘和辛圆陪着,他的心情好多了。
简单洗洗,开始吃饭。
就在这时,辛圆突然道:「对了,相公,忘记告诉你,今天有不少人要来拜访你!」
「都是何人?」
辛圆从书桌的抽屉里取出一份份名刺,所见的是上面写着吕元忠、付永新、雷明威……
「他们的人在哪儿?」
「罗管事把他们请到前院的前厅!」
「桃仙!」
「奴婢在!」
「你去告诉袁管事,让他去见见这些人,探探他们的口风!」
「是!」
「别愣着了,咱们吃饭!」
全旭甚是享受这种感觉,三娘和二娘(辛圆以后改称二娘)一右一左给他夹菜,他只需要张嘴就行了,这种日子实在是太舒适了。
一顿别开生面,又有些香艳的晚饭结束,全旭舒服的躺在沙发上。
二娘道:「相公,是不是累了?要不,我给你按按?」
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
「好啊!」
二娘走到全旭身后方,伸手纤纤手指,微微按在全旭的肩膀上。
一人字,爽!
全旭寻思着,是不是日后搞一人足疗床过来?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袁世卿的声线:「老爷,老爷……」
全旭隐隐有些不悦:「作何了!」
袁世卿兴奋的说道:「他们拿着地契,愿意把地卖给全爷!」
「多少钱?」
「每亩八两银子,不分上田、中田和下田,一律八两!」
全旭自然恍然大悟,这是大名士绅在向他示好,按照市价劣田每亩八两,中田每亩十两,上田每亩十二两,虽然这些地面田不多,中田仅点不足三分之一,可,这却是二十多万两银子的让利。
「答应他们!」
「咱们府上可没有那么多银子!」
袁世卿粗略的计算了一下,这十三万多亩地,总共需要一百二十多万两银子,远远超出了全旭的支付能力。
原本,全旭想着从后世买银子,把地买过来,然而,谁清楚陈应实在是太能干了,把十几家士绅都说动了。
哪怕明末一亩地折算成后世的工业白银不贵,可关键是架不住数量多啊。
五块三一克的白银,一两银子相当于196块一,一亩下田,只需要1568,就算是中田,也就是1961,至于上田,也不过2353。
但是,一万亩就是两千多万,十万三万亩,那就是需要两三个亿。
全旭现在还真没有此物购买能力,更何况采油设备都要轻则千万,多则几个亿的投入,这可比买粮食困难多了。
全旭想了想道:「银子的事情,我来想办法,告诉他们半个月内,一人月内,就能够交割!」
脚下的路还在继续延伸。
袁世卿走了,三娘一脸兴奋的望着全旭:「相公,你要买……买……十……」
「十三万多亩地!」
「这这需要多少财物?」
「一百多万两!」
二娘想了想道:「银库里的银子不到四十八万了,还差一多半啊!」
光影交错间,时间缓缓流动。
全旭此时开始发愁了。
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囁,
明朝的黄金虽然兑换白银一般是八到十两银子,全然能够靠倒卖白银赚取其中的差价。
可问题是,明朝的黄金远远不如白银数量多。
不算本地产出的白银,光西洋流入的白银就多达三四亿两,明朝不缺白银,各大豪门大户都储藏着大量的白银。
可,黄金却非常少。
局面一时间变得有些微妙。
就像从鸡鸣寨缴获的白银和其他财物有三十多万两,黄金加上首饰,总共不到四千两。
钱啊……
「有了!」
全旭望着门口的桃仙道:「桃仙,让红尘和曹氏过来见我!」
「是!」
时间不长,曹氏与红尘联袂来到全旭的主屋里。
「老爷……」
「东家!」
「你们做吧!」
全旭望着负责装修的曹氏道:「女人坊的装修怎么样了?」
「此物,最快还需要一个月!」曹氏上前道:「现在过年,工匠不好找!」
「加钱,我出两倍的工财物,实在不行就三倍!」
远处传来一阵模糊的响动。
全旭指着曹氏道:「我需要半个月内女人坊装修完毕,最好可以让我在十六号开门营业!」
「此物……」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全旭笑言:「你只需要告诉那些工匠,半个月工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每提前一天,我赏他们每人一斗米,提前两天就是两斗米!」
「是~!」
全旭盯着曹氏道:「你以前负责管理勾栏(代指妓院)。」
「你手底下现在还有没有姑娘?」
曹氏点点头:「只有好几个小雏,还需要调教几年!」
「这样啊,你去再招三十名,年龄在十四到十六岁之间的女子!」
曹氏道:「全爷,不用招,招募不如买,买三十个丫头,花不了五百两银子!」
「那就买吧,买五十个人!」
全旭道:「我不做皮肉生意,买过来以后,你负责调教,把他们都调教成大家闺秀!」
想到这里,全旭从口袋里取出便笺,随后写下支出白银一千两的字样,教给曹氏。
「去找周先生提财物!」
「是!」
况且像袁世卿、罗世明、包括陈应,都没有直接提财物的权限。
全旭现在的财务管理分为三部分,周先生负责管账,然而他并没有银库的钥匙,而三娘掌握着银库的钥匙,却不负责管帐。
最终权限掌握在全旭一个人手中。
钻林豹周楚这样的肥羊可不好找,全旭还需要苟着,目前唯一的办法,就是快速赚取女人的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