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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法不容情,法亦有情!(求订阅)

大汉,达咩 · 冥狄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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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兀自愣神时,距离颍川百里外,一名持剑青年,正在楚地暗查着各地的失田情况,并开始试推行‘使黔首自实田’。

只不过。

推行的范围并不广,也未曾引起他人注意。

......

学室内。

下午是令史昌的课。

自从秦落衡等人在狱衙那边触了事后,令史昌就再也没有带他们去体验‘试为吏’了,所有的课程都在学室授习。

​‌​​‌‌​​

令史昌作为法官。

他讲的最多的还是案件。

通过一起接一起的案件,让他们逐步加深对律法的认识,也逐步掌握和熟悉《封诊式》的书写。

同时。

也让众史子知晓法官的重要性。

令史昌出声道:

「法是大秦立国根本。」

​‌​​‌‌​​

「法官则是维护法制的核心人物。」

「目下朝廷的法官体系是这样的,咸阳设有三名法官,分别位于朝堂、御史府和丞相府,各地郡县也各设一名法官、法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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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主要任务是保管与核对法令,以及提供法律咨询。」

「或许你们觉得法官名不副实。」

「非也!」

「大争之世开启,各国都在积极变法,为了使新法能在民众中得到支持,公布法令、让民众知法懂法更是成了应有之义。」

「而这就是法官的职能!」

​‌​​‌‌​​

「你们中今后或许有人会成为法吏、法官。」

「但不要小看法令的保管。」

「商君书言:封以禁闭,有擅发禁室印,及入禁室视禁法令,及禁剟(duo)一字以上,罪皆死不赦。」

「......」

听着令史昌又开始长篇累牍介绍法官,学室内众史子不由垂头耷脑,眼中露出一抹挣扎痛苦之色。

令史昌太执着了。

他来学室就不像是来授课的,更像是立志要把他们培养成‘法官’的,每堂课的课前,都会讲下法官对朝廷、对民众的重要性。

​‌​​‌‌​​

况且是不厌其烦。

秦落衡扶额。

他听了这么多次,也是清楚何为法官。

秦朝的法官跟后世司法局作用类似,担负着向民众普法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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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

这时期的律条传播,全靠人工传抄。

普法并不容易。

​‌​​‌‌​​

洋洋洒洒说了一大堆后,令史昌开始了正式上课。

令史昌道:

「法官的日常工作是为民众提供法律咨询。」

「今日我给你们举一人案例。」

「案件名为杜县女子和奸案。」

之后。

令史昌就把案情讲了一下。

​‌​​‌‌​​

秦落衡等人也连忙回神,认真的听了起来。

令史昌道:

「杜县滹(hu)里一名公士,在十二月癸亥日病故,其棺材尚摆在灵堂上还没下葬,但这名公士的妻,却是不守妇道,把其相好的领到这名公士棺材的内室,趁着这名公士尸骨未寒,在内室上演了一出好戏。」

「但这事被公士的媪发现了。」

「公士的媪在门缝偷窥了半天,却是不敢吭声,直到第二天才去报官,官府自然是把这伤风败俗的女人拘捕了起来,但怎样定罪却成了难题。」

「最后案件上报给了廷尉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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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假设你们为主审,会给这名女子定何罪?」

​‌​​‌‌​​

闻言。

众史子沉思起来。

他们这段时间学了不少律令。

当即就根据令史昌说的案情,跟所学的律令进行一一核对,然后把这名女子按律定了罪。

沈顺起身,淡声道:

「回令史。」

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

​‌​​‌‌​​

「律令规定:妻子对待丈夫要像对待父母一样,所以这名公士妻的犯了‘不孝罪’,丈夫尸骨未寒,就跟人行苟且之事,实在是伤风败俗、有伤风化,按律当严惩,依我看,当判处弃市。」

讲反驳道:

「弃市却是重了。」

「这名女子尽管生活不检点,但罪不至死,我看当罚轻一等,黥为城旦舂。」

「再则。」

「公士的媪也在家,这名女子的行为构成了对长辈不敬的‘敖悍罪’,按律当判处完刑(剃去鬓角)。」

「这名女子当被罚为‘完为舂’!」

​‌​​‌‌​​

其他史子也赞成讲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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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顺面露愠色。

他作为儒生,对这种事极为厌恶。

在他看来,男女不杂坐,叔嫂不通问,已经是极低标准了,现在这个案子业已是大逆不道了,务必要从重从严处罚。

不过。

他的反对无效。

学室更多人赞成讲的判罚。

​‌​​‌‌​​

沈顺铁青着脸,目光阴翳的看了几眼讲,最后把目光转头看向了秦落衡,拱手道:「秦兄你来评评,你在狱衙那边破过案,依秦兄来看,这女子当如何定罪?」

「当从严?还是从轻?」

秦落衡脸皮一抽。

他在后面坐的好好的,沈顺把话题往自己身上引,他这是招惹谁惹了?这不是给他拉仇恨吗?

这就离谱!

脚下的路还在继续延伸。

儒家对伦理常纲是什么态度,他是一清二楚,古代的三从四德,三纲五常基本都是儒家弄出来的。

​‌​​‌‌​​

不过这是秦朝啊!

民风开放。

民间一直就没有搭理过儒家的吆喝,儒家的人还在这上纲上线,真的是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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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落衡融入大秦社会有段时间了。

光影交错间,时间缓缓流动。

也清楚些许常识。

秦朝根本就不讲何‘一女不事二夫’、‘夫死守节’这些封建礼教观念,在这时候,再婚、丧偶的女性,也根本不会受到社会的歧视和压迫。

​‌​​‌‌​​

这时代的人贞操观淡薄。

宣太后摄政几十年,先跟义渠王闹了那么多风流事,老年还结识了新欢魏丑夫,嬴政之母赵姬跟吕不韦和嫪毐的那点破事,也是人尽皆知。

秦国王室尚且这么糜乱。

何况民间。

局面一时间变得有些微妙。

正只因为此,嬴政即位后,也是大加鼓励‘净化社会风气’,严厉打击乱(伦)行为和婚外性行为,甚至还推出一人贞妇巴清,但对于未婚和丧偶的依旧是不加以任何限制。

但既然问到自己。

​‌​​‌‌​​

秦落衡也认真思索起来。

令史昌既然把这起案件单独拎出来,想必此物案件是有一定说法,但他思来想去,却是想不到哪里不对。

只能起身道:

「我赞成讲的判罚。」

「不孝罪最重的处罚为弃市,只是这名妻业已丧偶,她的行为虽然有些不检点,但明显罪不至死,是以当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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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黥为城旦舂!」

「不仅如此这名妻还犯了‘敖悍罪’,因而当判处完刑。」

​‌​​‌‌​​

「所以整合一下判罚。」

「这名妻当剃去鬓角,罚为刑徒‘舂’!」

说完。

远处传来一阵模糊的响动。

秦落衡就眉头一皱。

他脑海突然闪现一抹灵光,像是是想到了判罚彼处不对,不过这抹灵光来得快去得也快,没等秦落衡反应过来,就业已淡忘了。

秦落衡摇摇头。

​‌​​‌‌​​

却是没能再想起是哪里不对。

听到秦落衡的话,沈顺脸色有些难看。

他冷哼一声,拂袖坐回了位置,他明显对秦落衡的回答有意见,只不过秦落衡直接无视了。

他才不将就这些儒生。

大秦自有律法在,一切按律令即可。

「你们判处的罪行,跟廷尉府最初拟定的一致。」令史昌这时开口道:「但真的对吗?」

众人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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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敢问令史,哪里不对?」

「定罪完全按照律令,也合乎情理,不知何处有问题?」

令史昌沉声道:

「你们有疑惑正常,若是不细究,你们的判罚,跟绝大多数官吏的判罚一致。」

「法律问答讲‘不孝弃市’。」

「假如父活的好好的,子三天不给他吃饭,这儿子该怎么判?」

史子答:

​‌​​‌‌​​

「自然是判‘弃市’。」

令史昌又问:「那要是父没了,儿子三天不上坟祭祀,又该如何判?」

众史子迟疑一下道:

「祭祀只是形式,不能算犯罪。」

令史昌接着追问道:

「那欺负活着的丈夫和欺负死掉的丈夫,那更重?」

众史子道:

​‌​​‌‌​​

「自然是欺负活人,人都死了,你就算想欺负都没法欺负,那怎么去定罪。」

说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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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刻,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一起。

众人也感觉到不对了。

一切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令史昌道:「秦律规定,通奸讲究现场捉奸,‘捕奸者,必案之校上’。假设现在丈夫因为当官住在官府,妻子红杏出墙,丈夫听到呼啸声跑去捉奸,没捉到,怎么判?」

众史子面色稍滞。

​‌​​‌‌​​

惊疑道:「按律捉奸得现场捉到才算,丈夫没有捉到,那就拿不出通奸的确凿证据,那......这妻其实不算犯罪。」

远处传来一阵模糊的响动。

令史昌道:

「好,记住你们的说法。」

风从窗外吹了进来。

「你们都认为欺负死去的父比欺负活着的父罪行要轻,欺负死去的丈夫比欺负活着的丈夫罪行要轻。」

「回头再来看此物案子,这名公士死了,其妻才和人通奸,即便这也算‘欺负’丈夫,那么欺负死去的丈夫,是不是当比欺负活着的丈夫罪行要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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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当即沉默。

令史昌继续道:「既然按律捉奸没捉到不算犯罪,那她的姑(婆婆)等到事后才来报官,这就等于没能抓到现行,这算不算犯罪?」

众人哑言。

令史昌道:「既然如此,那判她剔去鬓角,去当刑徒舂,此物判处是不是太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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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面面相觑。

他们起初并没觉着自己的判罚有问题,但经令史昌这么一反驳,也是发现自己给的判罚并不当。

至少是重了!

​‌​​‌‌​​

听完令史昌的解释,秦落衡也是恍然大悟。

令史昌沉声说:

「你们或许觉得我是在狡辩。」

「你们却是忘了,大秦律令的立足点是人。」

「律令的确是密而繁,但义务和责任却是分的清明。」

「这个案件,我与你们判罚根本的冲突,在于家中有人死亡后,身为家属,履行的义务是不是当消灭一部分。」

「这才是核心问题。」

​‌​​‌‌​​

「你们近些天的确读了不少律令,但你们可知为何官府还特意分发了《法律问答》?」

「原因就在于此!」

「世人皆言‘法不容情’。」

「在我看来,‘情’之是以不为‘法’所容,是只因‘情’超过了‘法’所允许的范围,但在‘法’允许的范围内,‘情’也是能够存在的。」

「法亦有情!」

「而这就是《法律问答》存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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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律》为秦吏根本,《法律问答》则为秦人请命之要,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尔等切莫顾此失彼。」

​‌​​‌‌​​

众人连忙起身,躬身长揖道:

「史子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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