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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秦子君没衣服穿
「你们两个人到底有没有听我讲话啊!」沈生怒了,又扑腾的霍然起身来,「我说狍子我也要一只!我要送人!太过分了!竟然不理我!绝交!」
「送谁?」
沈生被叶轻云这么冷不丁地一问,下意识就说了出来,「送太平镇镇守啊!曾经是三品官!现在在太平镇里!最爱吃的就是这山里的东西。」
沈生家里是做生意的,碰上事了,打点一下镇守也无可厚非,两人都理解。
叶轻云微微颔首,没说话,秦子君瞅了瞅她,才说道:「你拿去吧。」
送走了姚自州和拿到狍子立马就笑嘻嘻的沈生后,叶轻云也准备走了。
秦子君捡出了一只羽毛长长的野鸡,给冬婶送去,才抓起剩下的交给叶轻云。
叶轻云接过东西也回去了。
半晚的时候,叶轻云亲自动手把鸡汤炖好了,陈秀兰也做了好几个小炒,一家人也够吃。
「轩轩,你去喝口水,随后去秦大哥家,把秦大哥喊来。」叶轻云摸着疯跑回来,脸蛋都有些红扑扑的轩轩。
轩轩抱着小圆递来的水,咕嘟咕嘟就喝了一大口,擦了擦嘴就跑出去了。
轩轩很是喜欢秦子君,上次他和大姐碰上秦大哥的时候,他说了句喜欢兔子,大姐肯定也喜欢,结果当天夜晚,院子里就多了一贯肥肥糯糯的兔子。
他觉得肯定是秦大哥听到了他的话,才给了他们兔子。
叶轻云今天下午的时候,已经跟雅氏说了秦子君要时常来吃饭的事情,雅氏当然没意见。
她们姐妹俩都很喜欢此物小伙子,谦逊有礼,还是个能干的,听轻云说,他还能猎大虫。
秦子君是个可怜孩子,没有父母疼爱,也没有家人,就这么孤零零一人,作为邻居自然是能帮衬些就帮衬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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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且这些肉啊不都是人家猎来的,正如叶轻云所说,白吃人家的也不好,倒不如两家人一起吃。
不一会儿,轩轩就牵着秦子君的手赶了回来了,叶轻云看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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