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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这不是狗,这是狼

秀色可餐:夫君请笑纳 · 夜灯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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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书言倒真没让胡秀等太久,第三天就来找她了,在院子里先看见了胡秀,还诧异着难不成是老二还是老三的相好?

「你找谁?」胡秀双眸一亮,这两天磨着胡蔓将于书言的事说了个透,最标志的,就是一身青衣。

要说这农村也不是没有穿这颜色的,可穿出来气质,衣服材质绝对是不一样的,胡秀到底心思机灵,一下就猜到这个人八成就是于书言了。

「胡蔓在不在?」

「找我妹妹啊?她跟武大哥出去了,你等会吧!」胡秀进去搬出来个凳子。

于书言本来就有事找她,也就不推辞,落座等着,胡秀上下打量了他几眼,果真清雅俊秀,给他斟了茶:「是于公子吧?」

于书言把茶杯拿在手中却没喝:「姑娘清楚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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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经常听妹妹说起。」

于书言这才聚起神:「哦?那丫头作何说我?该不会背后骂我来着吧?」

于书言说起胡蔓的神态有些奇怪,胡秀仅疑惑了下也没多想:「怎么会呢!她说于公子聪明能干,风度翩翩,还宅心仁厚。」

这话一出口,于书言就知道是假的……

不由一笑:「胡姑娘不必替她遮掩,她不损我就不错了。」

胡秀终于确定,这于书言和妹妹的关系仿佛也没那么简单啊!彼此说起对方都这么随意,互相埋汰好像也全不在意似得。

胡秀低头整了整衣服,这可是她最好看的一件衣服了,今天必须让于书言能记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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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子说笑了,妹妹真的是对你赞不绝口的,也难怪,山沟里还没有像于公子这么出众的人呢!」

于书言是八面玲珑,做的就是生意,打交道的就是客人,嘴上功夫自然了得:「胡姑娘谬赞了,在我看来,胡姑娘才是咱们十里八村难得一见的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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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又想起了什么,忍不住调侃似的一笑:「这两个最…可都是出自胡家,倒也有趣。」

胡秀一时没听懂,只听胡蔓清脆的声音飘过来:「于老板,背后说人可不地道。」

听到这声音,于书言忙霍然起身来,只看胡蔓手里抱着一只小奶狗,嘴角翘着,一副心情不错的样子。

于书言也不自觉就笑了起来:「你倒是惬意,我可是为了你的地皮忙活了两天!」

「不会白让你忙的。」胡蔓将小狗置于:「这么快就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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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你运气好,好地段本来是没何闲置地方的,是这家人要随儿子进京,急着卖掉,原来是座茶楼,稍微装修一下就行。」

不用重新盖是好事,不过:「价钱呢?」

于书言伸出三个手指头:「这是我跟人家谈过的最低价,只因急着脱手才能压这么低,按正常价,少于四十五两是不可能卖的。」

胡蔓脑子里换算了一下,若是按原先的打算,二十两买了地皮,盖起来也得三四十两,还费时间,没有何迟疑就点了头:「那行,次日咱们一起去看看,没什么问题就买下来!」

胡秀站在旁边,发现自己全然没办法插进去话,等胡蔓说完了才忙问:「蔓蔓,你要买何?」

「买地啊!」胡蔓进屋拿了个碗泡了点馒头,抱着小狗喂它,虽然有点奢侈,可它实在太小了,喂别的不好消化。

这小狗通体雪白,看外表有点像西高地,她是在后面树林捡到的,看它可怜就抱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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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何?要我留你吃饭啊?」胡蔓抬头看于书言还没走。

于书言一挑眉,对于她的个性又佩服又无可奈何,起身拍拍衣服:「还是不了,回去有点事,次日一早来接你。」

胡蔓点头,终究不用走着去了!要是以后得经常往来两地,她考虑是不是也买一辆比较好?

看着于书言走了,胡秀才着急的质问:「你怎么就让他走了?不是说好帮我们牵线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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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蔓对这小东西爱不释手,头也没抬:「你不是跟他说过话了吗?就算认识了啊。要是他对你有意思,自然会来找你的!女孩子嘛,那么主动不好。」

胡秀一想也是:「那你们次日去县城得带着我!」

胡蔓还没说话,武战赶了回来了,他们本来是一起出去的,不过武战半路被人叫走帮了个忙,现在才赶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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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看见胡蔓脚边的小狗:「哪儿来的?」

「捡的!」胡蔓献宝似得抱起来给他看:「你看看,多好看啊!一看就又高贵又冷艳!」

一看清它的模样,武战一下变了脸色,将小狗接过去仔细看它的双眸,半晌才轻声道:「蔓蔓,这不是狗,这是只白狼!」

「啊?」胡蔓下意识的吓了一跳,不过随即想起它还没有牙呢,又抱过来上下打量个不停:「真的吗?可我看它就是个小狗啊!」

武战是做何的?他可是猎人,成天跟这些动物猛兽打交道,作何可能连狗和狼都分不清!

听胡蔓说是从后面的树林里捡到的,就更加确信了,后面的树林就通往北山的路,彼处是真的有狼群的,是以武战从不去北山,毕竟再厉害,也敌只不过群体活动的狼!

「理应是和狼群走丢了。」武战看着这眼神无辜的小东西,虽然它现在毫无袭击力,可它毕竟还是狼,不能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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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蔓毕竟是个女人,早就被萌的不行了,而且总觉着它转头看向自己的眼神充满了祈求,不由央求:「它还小,要是从小跟人类长大,是不会伤人的!」现代不少这样的例子,尽管天性重要,但后天环境更重要,有些被人类饲养的猛兽都不会伤人。

「不行!」武战态度很坚决:「狼的天性就是嗜血,这种东西是养不熟的!万一伤人怎么办?」

胡蔓咬咬唇,恋恋不舍的看着刚得来的萌宠,尽管真的很想养着,可也知道武战的顾虑有道理,叹口气:「小东西,我不能留着你了,我把你送回树林,你看看能不能找到你的家人好不好?」

武战从她怀里抱过来:「我去吧,万一危险作何办。」

便胡蔓只能目送它走远,多萌啊!怎么就是只狼呢!

回了屋发现胡秀正收拾东西呢!胡蔓眨眨眼:「你准备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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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秀撇嘴:「走何走?明天不是要去县城吗?买地的事一天办不完,肯定要住夜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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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她倒是想的周到,比自己还积极呢!

胡秀边收拾东西边问:「你们买房子是要往县城里住吗?是不是一家子都搬去?」

胡蔓也不怕告诉她,反正也瞒不住:「我们要开个酒楼。」

「酒楼?!」胡秀诧异的捂嘴,别说酒楼了,在山里人看来,在县城开个小铺子都了不得,而她居然要开酒楼?

「三十两就能开个酒楼吗?」胡秀脱口而出追问道。

胡蔓柳眉一挑,似笑非笑的看着她:「哦?你作何知道是三十两?」

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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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秀这才惊觉自己居然说了出来,一下捂住嘴,嘟嘟囔囔的:「我,我猜的。」

胡蔓嗤笑一声,反正财物被武战收起来了,只不过这种行径,也真是够不光彩的。

胡蔓不再理她,总之她以后去了县里,离的远了,也就没何牵扯了。

夜晚吃了饭,胡蔓与武战商量了一下,毕竟现在业已走到这步了,再不跟家里说一声也说不过去,武战就把家里人都叫到一起,把三十两银子拿出来,哗啦啦散开在炕上。

这没头没尾的,一下冒出来这么多钱,一家人都傻眼了,愣愣的盯着白花花的银子看。

还是武林川镇定些:「这,这财物哪儿来的?」

武战坐在胡蔓旁边:「上次进县城的时候,蔓蔓给一个有财物人治了病,挣的酬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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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芳拾起咬了咬,才用衣服擦干净:「真的?看个病就能挣这么多财物?要是这样,那大夫们不都发财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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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蔓解释:「人家有财物,不在乎这好几个,这人不然而最大的布庄老板,还是县太爷的老丈人呢!」

这……

王芳欣喜的看着这些银子:「这可是三十两啊!这下咱们家岂不是能像于家一样盖新房子了?」

武战一蹙眉,沉声道:「娘!这财物是蔓蔓挣得,不是咱家的!」

王芳浑不在意:「她还不是我们家的人吗?」

胡蔓哭笑不得,也不知她是本来就这么认为,还是为了钱这么痛快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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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王芳的心愿肯定是达不成了,胡蔓将自己打算在县城开酒楼的打算说了,也不是跟他们商量,就是通知一声。

王芳却有些不赞同:「这酒楼哪是那么好开的?万一赔了呢?再说了,你一个女人家,怎么能抛头露面去做生意,不让人家笑话我们啊!」

胡蔓就清楚,不由更庆幸没与武战成亲:「王大娘,我又不是武家的媳妇儿,别人笑话你们做何?你要是嫌我丢人,我可以自己去干,绝对不连累你们武家的名声。」

这次武战倒不生气了,清楚她是在将王芳的军。

果真王芳一下住了口,她就是不长记性,总是想管着她!现在恍然发现,胡蔓现在真的完全能够走了武家而不怕无处可去,可她走了,这财物也就一分没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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