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物女孩子用一种很奇怪的态度望着自己手里的剑,过了半天才说:「我七岁的时候先父就曾经告诉过我,如果我想学剑,就一定要记住,剑是杀人的利器,也是凶器。不到必要时,千万不可轻易拔剑。要是你手里的剑已出鞘,就算你不想杀人,别人也会因此杀你。」
「他说得很有道理。」小方同意,「一人轻易拔剑的人,绝不是个善于用剑的人。」
「现在我掌中的剑已出鞘,本来当然是准备出手的。」这个女孩子说,「可惜现在我却偏偏不能出手了。」
「作何会?」小方问她。
她还是没有说她作何会不能出手,也不必再说,只因这时候她已经出手了。
在这生死呼吸间的一刹那,小方忽然又想起了一些他本来不该去想的事。
他又想起了卜鹰。
就在那个夜深人静、夜凉如水的夜晚,卜鹰还说过些许让他永难忘记的话。
「剑客手里的剑,有时候也像是赌徒手里的赌注。」卜鹰说,「一个真正的赌徒是绝不轻易下注的。要是他要下注,不但要下得准、下得狠,况且一定还要忍。」
忍就是等,等最好的机会。
卜鹰又说:「别人认为你不会出手的时候,通常就是你最好的机会。」
此物女孩子无疑也听她父亲说过同样的话,而且也跟小方一样牢记在心。
她已经让小方认为她不会出手了,所以她一贯等到这一刻才出手。
静如泰山,动如脱兔。不发则已,一发必中。
这也是剑客的原则,一刀出手,就理应是致命的一剑。刺的必定是对方要害,一定带种极霸道的杀意。
她刺出的这一剑却不是这样子。
她的出手又快又准,她的剑法不但变化奇诡况且绝对有效。
但是她的出手却不够狠,剑法也不够狠。
小方虽然从未见过独孤痴的剑法,也从未见过他出手,然而小方可以想象得到。
只要看见过独孤痴的人,大概都可以想象得到他的剑法和出手是何样子的。
——能看到他出手的人当然不多,只因看过的人几乎都已死在他的剑下。
此物女孩子既然能将班察巴那属下的杀手一剑刺杀,她的剑法无疑已得到独孤痴剑法中的精髓。可是她这一刀刺出却一点都不像是这样子。
小方业已觉得有点奇怪了。
更奇怪的是,她一刀刺出之后,忽然又住手。
「现在你是不是已看出来刚才我为何不能出手?」她问小方。
小方没有反应。
她又说:「我学的剑法是杀人的剑法。要是我要杀你,我的剑法才有效果。」
小方反问她:「刚才你不想杀我?」
「我本来是想杀你,用你的命来祭我的剑。」她说,「可是刚才我却改变了主意。」
「怎么会?」
「只因我想跟你做个交易。」
「交易?」小方问,「什么交易?」
「自然是大家都不必吃亏的交易。」此物女孩子说,「只有这种交易才能做得成。」
跟一人这样的女孩子谈一件大家都不吃亏的交易,当然是件很有趣的事。
小方正想问她:是何样的交易?交易的是什么?理应作何谈?
他还没有问,窗外忽然响起了一声鸡啼,窗纸业已发白了。
不管黑夜多么长,天总是会亮的。
天一亮鸡就会啼,窗纸就会白。不管谁听见鸡啼的时候,都不会认为那是件可怕的事,都不会因此而大吃一惊。
可是此物女孩子却忽然跳了起来,就仿佛是条中了箭的兔子一样跳了起来,穿出了窗户。
临走的时候她又说了句很奇怪,让人很想不通的话。
「我一定要走。」她说,「可是你不能走,今天夜晚我一定会再来,或许天一黑我就来。」
她作何会要走?怎么会一听见鸡啼的声音她就要走?
鸡啼的时候,太阳就将升起。
难道她也像那些见不得阳光的妖魔幽灵鬼魂一样,生怕太阳一升起,就会把她化成一摊脓血?
所以她一定要等到夜晚才能重回人间,至少也要等到天黑之后。
——她究竟是人还是鬼?
她要和小方谈的是何交易?是不是一种买卖灵魂的交易?
天又黑了。
小方在等,等她来。
在一间如此狭窄阴暗潮湿的廉价客栈斗室中枯候坐等,不管他等的是人是鬼,都不是件愉快的事。
小方却很沉得住气。
他既不知道那女孩子会在何时候来,也不知道她会从什么地方来。
——是从窗外来?还是从门外来?是从屋顶上掉下来?还是从墙壁里钻出来?
——是从天上来?还是从地下来?
小方根本没有去想,也没有去猜。
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
他一贯坐在房里等。天色暗了,天黑了,又过了很久,他才听见敲门的声线。
确实是有人在敲他的门,敲门的却不是今晨阳光初露时仓皇离去的那女孩子。
敲门的是个小男孩。脏兮兮的小男孩,看起来只有八九岁,身上居然还穿着件大人常用的缎子做成的大褂。
小方不由得感到有点奇怪。这个客栈里的伙计,怎么会放这么样的一个小孩进来敲他的门?
更奇怪的是,店里的伙计就在小孩的旁边。非但没有阻止,而且居然还对他很客气。
——这么样的一人小孩难道也是个很有来头的人?
小方忍不住问他:「你是来找我的?」
「不是来找你是来找谁的?」此物小孩子凶巴巴地说,「不是找你,难道是来找乌龟王八蛋?」
小方没有生气。
他有一点想笑,却又笑不出来:「是谁要你来找我的?」
这个小孩子挑起了大拇指:「自然是我们的老大,他要我带你去见他。」
「你们老大是谁?」小方问,「他人在何地方?」
这个小孩子说:「你跟我去就知道了。你不敢去你就是活龟孙。」
他说完了这句话,扭头就跑。
此物孩子在前面跑着,忽然一下子就看不见了。
小方也只好在后面跟着。他并不是怕做活龟孙,而是因为他业已猜出此物小孩子的老大是谁了。
天色业已很暗。就算有星星,星光也是很淡。就算有月亮,月光也很淡。前面的路途方向,业已逐渐不太看得见。
可是他既没有飞上天,也没有钻下地,只只不过忽然一头钻进了一间破庙里。
小方也只好跟着钻进去。
脚下的路还在继续延伸。
破庙里竟然有亮光,还有酒香和烤肉的香气,烤的好像是香肉。
烤肉的火堆旁围着十七八个小男孩。都是些还没有长大的小男孩,身上穿着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衣服,正在做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事。
——他们做的这些事要是是大人们在做,既不稀奇也不古怪。只不过他们还都是孩子。
一个看起来年纪最大况且最脏的孩子,盘着腿坐在庙中间的神案上,一双大双眸乌溜溜地转。
带小方来的小孩指着他,悄悄地告诉小方:「他就是我们的老大。」
光影交错间,时间缓缓流动。
他们的老大当然就是那个玩小虫住鸟屋的小孩,也就是那骑青骡使长剑的姑娘。
香肉已经不香了,只因香肉已经被吃到肚子里去。
不管多香的肉,被吃到肚子里去后,都不会香了。只会变臭,不会再香。
小方看着在火堆旁吃肉喝酒赌财物的小孩,忍不住皱起了眉头:「他们都是你的兄弟?」
「每个都是。」此物以前玩小虫,昨夜使长剑,今夜面上好像又有鼻涕要流下来的小姑娘说,「我就是他们的老大。」
「你怎能让他们做这些事?」
局面一时间变得有些微妙。
「怎么会不能让他们做?」
「这些事是大人做的。」小方说,「他们还小,还是孩子。」
「那么我是不是该告诉他们,一定要等到长大了之后才能做这些事?」
小方不能回答。
那个女孩又冷冷地问他:「我是不是应该告诉他们,等他们长大了之后就可以做这些事?」
小方说不出话了。
这女孩子忽然叹了口气:「要是大人们不喜欢看见小孩们做这些事,大人们自己最好也不要做。」她说,「大人们自己天天在做的事,又怎能让小孩不做?」
小方苦笑。
他觉得她的话实在有点强词夺理,却又偏偏想不出反驳的理由来。
他只有改变话题:「昨天晚上你说的究竟是什么交易?」
其实他还有不少别的问题要问此物小女孩。
——为什么鸡啼她就要走?怎么会她总要扮成此物脏兮兮的小男孩?
远处传来一阵模糊的响动。
——独孤痴在哪里?他的剑法是不是已练成?伤势是不是已痊愈?
这些问题小方都没有问。
只因他忽然也对她要谈的此物交易很感兴趣。
这个女孩子提出来的交易,大多数人都会很感兴趣。
「我找个安全、隐秘、舒服的地方给你住。」她对小方说,「我每天都会做几样好吃的东西给你吃,偶尔还会替你洗洗脏被单脏衣服。」
小方笑了。
他实在很想问问这个女孩子,是不是准备嫁给他。
——在某方面来说,婚姻岂非也是种交易?
——这个女孩子要替小方做的事,岂非也正是妻子应该为丈夫做的?
这个女孩子盯着小方的双眸,仿佛也想笑,却没有笑。
「要是你以为我想嫁给你,你就错了。」她说,「你绝不能把我当作一人女人。」
「我应该把你当作何?」小方故意问她。
「把我当作你的师父。」
「师父?」小方忍住笑,「你能教我什么?」
「剑法。」此物女孩子说,「我能够把独孤痴教给我的剑法全部教给你。」
小方开始有点吃惊。
「你是不是说你不但要替我煮饭、洗衣服,还要把别人秘传的剑法教给我?」
「是的。」此物女孩子道,「我是这样说的。」
「你不是在开玩笑?」
「不是。」
她说话的态度的确连一点开玩笑的样子都没有。
小方的态度也变得严肃起来。
「交易是双方的。」小方问,「你要我为你做何?」
「剑法。」这个女孩子说,「我也要你把你的剑法传授给我。」
她又说:「我想斩下独孤痴的头颅报父仇,你也要击败他。可是以我现在学到的剑法,连他一根头发也斩不到,要击败他大概也很不容易。」
小方不能不承认这一点。
这一刻,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一起。
「我们只有这么做才有希望。」她说,「此物交易对我们两个人都有好处。」
一切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这一点小方也承认。
他在考虑,可是并没有考虑多久:「这样说来,如果我不肯答应这件事,我就是个笨蛋?」
「你是不是笨蛋?」
远处传来一阵模糊的响动。
「我不是。」
所以他们做成了这个交易。
风从窗外吹了进来。
肉业已烤好了。这个女孩子分了一大块给小方,用一只又有油又有泥的手,用力拍小方的肩。
「现在我们已经不是普通朋友,是好伙伴了。」她说,「我保证你不会后悔。」
小方笑了笑。
「现在我们已经不是普通朋友了,可是我连你贵姓大名都不知道。」
这个女孩子也笑了。
「我姓齐。」她说,「在我做男孩子的时候,我叫小虫。」
「在你做女孩子的时候呢?」
「我叫小燕。」
「你明明是个女孩子,为什么要做男孩子?」小方问小燕。
小燕直视着他。
「你是不是想要我说真话?」
「自然想。」
「好,我告诉你。」小燕说,「如果独孤痴清楚我是女孩子,我早就已经死在他的剑下。」
「作何会?」
「因为独孤痴练的剑法很绝,也很邪。每隔一段日子,就要发泄一次,否则他就会发疯。」小燕说,「通常他都是以杀人做发泄。」
她又说:「要是他不能杀人的时候,他就要在女人身上发泄。如果他清楚我是个女孩,就一定会来找我。要是我不肯,就一定会死在他的剑下。」
她一贯在看着小方。她的双眸清澈明亮。她说的虽然是件见不得人的事,可是她自己绝没有一点不好意思见人的样子。
小方忽然觉着有点佩服她。
一人年轻的女孩子,能够在男人面前,把这件事说得出口,实在是件让人不能不佩服的事。
小燕的双眸还在盯着他。
「你还有何事情要问我?」
小方的确还有很多事要问她。
——独孤痴的剑法练成了没有?独孤痴的人在哪里?
可是他没有问。
他用手里拿着的肉塞住自己的嘴。
无论任何人的一生,总会遇到些很蓦然的变化。就像是其他一些别的事一样,这些变化也有好有坏。有的令人欢欣鼓舞,有的令人悲伤颓丧。
在感情方面来说,爱情就是突发的,仇恨也是;在生活方面来说,往往也有些事会改变一人人的人生。
无论这些变化是好是坏,在本质上都有两点相同之处。
——在变化的过程中,通常总会发生一些让人终生永难忘怀的事。
小方的生活忽然改变了,从一种极狂暴的生活方式忽然变得极平静。
齐小燕并没有骗他。她真的在一人小小山丘里、一道弯弯的流水旁、一株青青的古树下,替他找了个隐秘舒服的地方,替他盖了栋小木屋,让他住下来。
她烧的菜味道果然还不错。她蒸的馒头很胖,擀的面条很瘦,煮的饭也很香。她包的饺子一咬就是一口肉。
她居然还真的替他洗衣服,况且还不止洗过一次。
在一个如此寂静幽美的地方,有一栋如此安全舒服的小屋,每天都有一个这么能干这么秀丽、这么会说话的女孩子来陪他。
这种生活对一个像小方这样没有根的浪子来说,改变实在太大了。
他从来都没有家,现在却好像有了。只不过他自己也知道这种生活随时会结束。
等他们的剑法一练成,就要结束。
在某一方面来说,剑法就像书法,不但要有气有势有意境,况且还要有技巧。
——一笔落下要意在笔先,一剑出手也要意在剑先。其中的转折变化,就要靠技巧了。
气势和意境是先天的,技巧则要靠后天的苦练。
是以小方苦练。
独孤痴的剑法中,有不少运气的方法和剑式的变化,都是他以前从未听人说过也从未想到过的。
剑式的变化不但要靠手法运用的巧妙,还要有一股劲。
这种剑法变化尽管不多,可是每一种变化都出人意料。
没有气,就没有劲。
独孤痴剑法中最巧妙的一点,就是他运气的方法。
——气从绝不可能发出的地方发出,剑从绝不可能出手的地方出手。
周围的一切都变得安静下来。
——气劲在腕,一刀穿胸。
这就是技巧。
这种技巧必须苦练。
在这段日子里,他几乎忘记了阳光和卜鹰,几乎忘记了所有那些他本来绝对忘不了的人。
他当然并没有真的忘记,只只不过禁止自己去想而已。
学剑不但要苦练,况且要有天赋。肯苦练的并不少,有天赋的人却不多。
此刻的寂静反而让人有些不安。
对千千万万个想在江湖中出人头地,想成名却又未成名的少年来说,剑不仅是种杀人的利器,也是种代表成熟、荣誉、地位的象征。
远在千百年前,第一柄剑铸成之后,想学剑也肯苦练的少年就不知有多少。
其中能练成的又有几个?
要是说小方是个天生就适于学剑的人,齐小燕无疑也是。
不到三个月,她就已将小方剑法中所有她理应学、值得学的东西,统统学会。
三个月之后,她到小方这里来的次数就没有以前那么多了。
她不来的时候,也有人替小方送饭来。
送饭来的,就是那第一次带小方到那破庙去见她的小孩。
「我叫大年。」此物小孩子告诉小方,「因为我是大年初一生的,所以叫大年。」
日光透过缝隙照了进来。
大年说他业已十三岁,可是他看起来最多只有八九岁。
周围的一切都变得安静下来。
「我从小就吃不饱穿不暖,所以永远都好像长不大的样子。」大年又告诉小方,「有不少人都在背后骂我,说我一肚子都是坏水,是以才长不高长不大。可是我一点都不在乎。」
他说话的口气又仿佛比他实际年龄大得多:「只要他们不当面骂我就成了。」
「他们从来都没有骂过你?」
「一直都没有。」大年说,「因为他们不敢。」
小方望着他,看着他圆圆的脸,望着他脸上时常都会露出来的那种老气横秋的样子,忍不住问:「这地方是不是有很多人都很怕你?」
想起了客栈里那个伙计对他的态度,是以小方才这么问。
大年却摇头。
「他们怕的不是我,怕的是我们老大。」他挺起胸道,「我敢说这地方没有一个人敢惹他。」
「为何?」
「因为谁惹他谁就要倒霉。」
「怎么样倒霉?」
「有的人在半夜里头发胡子都被剃光,有的人早上起来忽然发现那两道眉毛不见了。」大年扬起眉,「开当铺的老山西,头天夜晚踢了他一脚,第二天他那只脚就肿得像猪脚一样。」
他的圆面上充满骄傲得意之色:「自从那次之后,这地方就没有人敢惹我们了,因为大家都知道我们是他的小兄弟。」
小方笑了笑。
「看来你们这位老大本事倒真不小。你们有了这么样一位老大,一定很开心。」
「自然开心。」大年说,「他不但给我们吃,给我们穿,而且处处照顾我们。」
「他对你们这么好,你们怎么样报答他?」
「现在我们尽管没法子报答他,可是等我们长大之后,我们也会替他做些事的。」大年瞪着眼,说得很认真,「只要能让他开心,随便何事我们都做。就算他要我们去死,我们也会去。」
他又像大人般叹了口气:「只可惜我们现在还太小,只能替他做点小事。只能替他送送东西,跑跑腿,打听打听地面上的消息。」
他又挺起胸,很认真地说:「要是这附近有何陌生人来了,第一人清楚的一定是我们老大;要是地面上出了何奇怪的事,第一个知道的一定也是他。」
小方也在心里叹了口气。他忽然发现此物女孩子不但有头脑、有手段,况且有野心。
或许她的野心远比任何人想象中都大得多。
又过了好几个月,漫漫的长日已过去,炎热的天气又渐变得凉快起来。
这种天气正是睡觉的好天气。
可是小方却没有睡好,早晨起来时不但唇干舌燥,眼睛里也带着红丝。
冲过一个冷水澡之后,大年就送饭来了,小方第一句话就问他:「你们的老大呢?」
他们见面的次数本来就越来越少,这一次已经有两个月未曾相见了。
「我也不清楚他在哪里。」大年说,「他不来找我们,我们一直都不知道他在哪里。」
「你没有说谎?」
「我从来不说谎。」大年瞪着眼睛,「我是小孩,你是大人,小孩子说谎怎么骗得过大人?」
小方虽然显得有点急躁,却又不能不相信。
「你总有见到她的时候,要是见到她,就叫她赶快到这里来。」
「来干什么?」
「我有事要找她。」小方说,「甚是重要的事。」
「你能不能告诉我?」
「不能。」小方也瞪起双眸,「大人们的事,小孩子最好不要多问。」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气息。
大年一句都没有再问,就乖乖地走了,像是个又听话又老实的乖孩子。
但是他自己知道自己一点都不乖,也不老实。只因他不但说了谎,况且每句话都是在说谎。
他也清楚说谎不好,可是他并没有犯罪的感觉,只因他说谎是为了他们的老大。
他们的老大就在前面的树林子里等他。
凉爽的秋天,幽静的枫树林。
满林枫叶红如火。齐小燕盘着腿坐在一株枫树下。一身脏兮兮的衣服,一脸脏兮兮的样子,连她自己照镜子的时候,都常会忘记自己本来是个多么漂亮的女人。
她自己清楚自己是个女人,业已不再是女孩子。自然更不是男孩子。
可是她扮男孩子的时候,总是有办法能让自己忘记自己是个女人。
对这一点她自己也觉得很满意。
她的小兄弟们从来都不清楚他们的老大是个女人。可是她知道他们之中有的业已快变成男人。有的已经长出喉结,已经学会在半夜里偷偷摸摸地去做那种大多数男人在成长过程中都做过的事。
她知道,却假装不清楚。
不管是男孩子也好,是男人也好,一直都没有人能让她动心。
有时她甚至还跟他们睡在一起。甚至在他们做那种事的时候,她也不会动心。
这一点她自己也对自己觉着很满意。
大年来的时候,她又从泥地里挖出条小虫,此刻正玩这条小虫。
她不喜欢玩虫,非但不喜欢,况且很讨厌,不管是大虫还是小虫都一样讨厌。
可是她时常玩虫。
只因她总认为一个人训练自己最好的法子,就是时常都要强迫自己去做些许自己不喜欢去做的事。
她也不喜欢大年。
她觉得此物小男孩就像是个还没有熟透就被摘下来的果子,既不好看,也不好吃。
然而她相信大年绝不会知道她不喜欢他。只因她每次看见他的时候,都会装出很愉快、很开心的样子。因为大年一贯都很有用,几乎已经能够算是她的小兄弟里面最有用的一个。
大年一看见她,就仿佛老鼠见到猫一样。顽皮捣蛋的样子没有了,老气横秋的样子也没有了。规规矩矩、老老实实地站在她面前报告:「我业已把饭送去了,况且是当面交给他的。」
「你去的时候,小方在干什么?」
「他又在洗冷水澡。」
「头天下午、前天晚上、大前天日中,你去的时候他是不是都在洗冷水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