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ET破天荒的承认了错误并保证提供足够丰厚的补偿,但是胡雷依旧兴致不高。
经过长达半个多小时的大体力持续输出,他现在唯一想念的就是带着女老板香气的床,至于其他的,等天亮再说吧。
随意的和顾芊芊的招呼一声,胡雷自顾自回到室内,倒头便睡。
也不知睡了多久,胡雷隐约感到像是有人在叫着自己的名字,他迷迷糊糊的睁开双眸。
「胡雷,你此物懒鬼又赖床。」
原来是杜小小还有顾芊芊,熊孩子似乎全然不记得半夜发生的事情,而顾芊芊此时看上去也是精神抖擞,微微叹息一声年少真好,好羡慕这姑娘的精力充沛。
虽然有心再多睡一会不去晨跑,但转念想想一个良好习惯的养成重在坚持,他咬咬牙,罢了,去跑步,大不了早上睡个回笼觉。
便这天早晨,原本的晨跑三人组变成了四人小分队。
只是杜小小和顾芊芊都是精气神十足,反观胡雷一副萎靡的样子,他那两手臂松松垮垮的垂着,随着跑动一晃一晃,就好像两根随风飘动的面条一般,胡雷也很无奈啊,经过一夜的休息,双臂上的酸痛愈发的明显,况且使不上半分力气。
唉,倘若自己胳膊的力气也随着手掌同步增加的话就不会这么难受了吧。
他望着顾芊芊颀长的背影暗自想着,如果让她继续吃蛋烘糕的话不清楚还能不能触发有缘人的奖励,虽然可能性极低,然而不妨一试。只是,第一人有缘人到底是不是顾芊芊啊,想来想去也只有她的可能性最大。
ET,我可以清楚有缘人的信息吗?
『系统暂不提供有缘人查询功能,请宿主自行判断。』
顾芊芊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姑娘,晨跑时她就看出胡雷身体的不适,所以这天早晨主动承担起送杜小小上学的任务。
对于此,胡雷自然是由内而外的表示欢喜,尽管熊孩子对胡雷这种偷懒行为表达出极为强烈的不满,但还是被胡雷眼睁睁的无视掉了,没办法,他现在只想再睡个回笼觉。
顾芊芊今日的装扮让人不由得眼前一亮,依旧是洁白棉质衬衫,只是和头天的款式略有不同,看得出来她应该非常喜欢白衬衫,下身穿了一条水蓝色的格子裙,昨天白色的帆布鞋也被换成了一双米黄色的高跟鞋,与头天相比少了一丝干练,却多了一丝柔美的轻松与写意。
且不说回到室内继续倒头便睡的胡雷,这边杜小小和顾芊芊各自洗漱更衣出门。
杜小小依然穿的是禹大附小的校服,熊孩子略带羡慕的望着顾芊芊,心里暗暗想着自己什么时候才能长大穿上这么好看的裙子。
「走吧小小,送你去上学。」
顾芊芊摸摸杜小小的脑袋然后很自然的牵起她的手。她不清楚的是,路上一块业已被踩扁的废弃口香糖悄然附着在了她的鞋底上。
作为穷游来到禹城的游客,在禹城的大街小巷去晃悠一圈自然是应有之意。尽管没有像很多游客一样列出一张诸如「禹城必做的十件事」之类的行程单,但是对于顾芊芊来自然也是有些许很想去的地方的。
在和杜小小一起吃过早餐,并目送她迈入学校以后,顾芊芊步行前往十里铺的街心公园。
十里铺离禹大附小的距离并不算近,中间隔了四五个街区约摸着有十公里左右的样子。然而顾芊芊还是打定主意步行,一来适当运动有助于饭后消化,这也是她多吃不胖的秘诀,另一方面,是只因她囊中羞涩,而这也是最重要的原因。
所谓穷游嘛,自然是能省则省。
十里铺是禹大的旧城区,很多建筑都遗留自前朝甚至更久远的年代,早些年当地政府大力提倡历史建筑保护才使得这片街区在城市发展建设的浪潮中得以较为完整的保存下来,算是禹城这座现代化都市对于历史的见证。
同时,这里也坐落着禹城最大的街心公园「十里铺公园」,木棉河从「十里铺公园」西侧迤逦而过,穿过多个城区,最终注入大海。
在木棉河的两侧栽满了据说源自数百年前的木棉树,使得这数百年来,每每春日里都有大片大片的火红木棉花在木棉河边盛放,在明媚的春光里争相斗艳,一树火红,满城仙气。
也正是因为这种种原因,十里铺公园成为每一人慕名来到禹城的人们必到之处。
禹城人爱悠闲节奏慢在整个炎黄也是出了名的,几乎可与蜀中齐名,这不,当顾芊芊悠悠哉哉的晃到十里铺公园的时候,已是十点钟,按理说今日既不是周末也不是假日,公园理应清清静静门可罗雀才是。
但,此时的十里铺公园,遛狗的姑娘,遛鸟的大爷,和着神曲摇曳着身姿的大妈街舞团,树荫下吊着嗓子练唱腔的中年大叔,弹着吉他唱民谣的小伙,好不热闹,这真是满目欢歌笑语,尽是悠闲安逸。
此情此景,顾芊芊面露笑意,这场景与自己的家乡是如此的相似,区别只这满眼的南国风光。不远处,木棉河边那大簇大簇的火红吸引了她的目光,于是信步前往。
一阵微风吹过,似带着花开的香气,一丝发梢撩过她的鼻尖,有些痒,伸手揉揉鼻子,这一刻她福至心灵,莫名其妙却又下意识的回头向下看去。
「吧嗒。」
一声轻响,顾芊芊看到自己的财物包掉在了地上,而一人面向憨厚带着厚厚眼镜的胖子正弯腰向着自己的财物包抓去。
邹亮很是懊恼,业已从对方挎包里拈出的财物包竟然也能失手掉在地上,更让他懊恼的是这一耽误还被对方发现了,唉,又得跑路了。
「啊,感谢你啊。」
这一声感谢让邹亮有些懵逼,当扒手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碰到向自己道谢的,真是可惜这么好看的姑娘居然是个傻子。
「啊,不客气不客气。」,邹亮面色淡定的将钱包从地上捡起,随后……
回身拔腿就跑。
「……」,顾芊芊被对方突然的行动吓了一跳,呆滞三秒后才意识到眼下发生了何。自己的财物包似乎被人偷了,不对,分明是被当面抢了。
「我最恨小偷了。」
顾芊芊咬牙切齿,然后脱下高跟鞋提在手上,暴喝一声「小偷你别跑」,向着邹亮追去。
冯光华是十里铺分局的片儿警,所谓有困难找警察叔叔,冯光华就是一枚最标准的警察叔叔,每天早上陪着自己媳妇去去附近的菜场买菜随后到十里铺公园散散步,这是两口子多年来的习惯。
恰好前一天晚上冯光华值夜班,是以今天到公园散步的时间也就晚了那么两个小时。
正走着,冯光华忽然注意到一人胖乎乎的人影从自己身旁一闪而过,这小伙子是练短跑的吧,这速度,啧啧,搞不好还是田径队的尖子,就是可惜身材差了点,要是能瘦下来肯定能够快成一道闪电。
可,就当他方才发完感慨,一人高分贝女孩的叫声传到了他的耳中,「小偷你别跑!」
「小偷?」
冯光华皱眉,竟然敢当着人民警察的面偷东西,真是无法无天,这一刻一身警服赋予它的神圣职责加身,尽管他现在穿的是便装。
「小蕊。」
「去吧。」
冯光华点点头,随后回身朝着先前被他认为的田径队尖子追去。
便十里铺公园出现了这一样一人场景,一个胖子在公园里以一种极不规则的线路快速奔逃,他身后方不极远处一个面色严肃的中年大叔沉默狂奔,最后一人高挑靓丽的短发女孩手中提着一双高跟鞋也狂奔不已。
「爸爸,他们是在干嘛呀?」
「理应是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吧!」
「我也要玩我也要玩。」,这是一对父女的对话。
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
「嚯,大早晨的玩竞速呢!」
「咱老哥俩要不也跟他们玩玩?」
「这能够有,咱这腿脚一般人可比不上。」,这是俩无聊大爷的对话。
「哇,美女美女啊。」
「美女就美女,你拍我干嘛,疼。」
「不行,我也要和美女一起去跑步。」,这是两个年少小伙子的对话。
因为三个当事人要么闷头狂跑,要么闷头狂追,顾芊芊也没有大喊让路人帮忙抓小偷,以至于大多数围观群众都不明真相,甚至有好奇的家伙不请自来的一起跑了起来,一时间奔跑的队伍愈发的壮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