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头是一名托尔特克贵族后裔。而「托尔特克」在纳瓦特尔语中,是工匠和智者的含义。
他们还曾经建造宏伟的太阳祭坛和月亮祭坛,祈求神的庇佑。
他的先祖原本生活在南边极其温暖的丛林中,曾经建立过庞大的城邦,可以制作让玛雅人和加勒比人都为之羡慕的陶器和黄金宝物。
但是,在血头还没出生之前,强大的奇奇迈加人占领了祖先的城邦,把他们赶出了家园。
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血头的祖父带领奴隶和子孙,沿着海岸线向北方漂泊。直到来到脚下这片土地,终究打定主意不再游荡,建立家园。
可却永远无法恢复托尔特克城邦的辉煌。
血头的全名叫:半个月亮.熊人.血头。
半个月亮是他的乳名,是在降生之时,接生的祭祀带血头去河边接受水神的洗礼,正好天空中有半个月亮十分明亮。
祭祀说,半个月亮就是血头的名字。
而「熊人」是还未成年的时候,伙伴们给血头起的绰号。只因他长的又高又壮,就是北方的巨熊一样凶悍。
血头很喜欢熊人此物名字,那会让他看起来很强大。
可惜,此物名字只能用到成人礼之前。
做为一名托尔特克人,成人礼就是从未有过的参加战斗的时候。族中的人会根据从未有过的战斗的表现,为他起一个新的名字。
而血头却把它搞砸了。
他不但没有割下敌人的头皮,反而被临死反噬的敌人咬伤了耳朵。弄的满头是血,连羽蛇神的图腾都被鲜血模糊。
族人嘲笑他,管他叫血头。
对此,他不想接受,却又无法拒绝。
血头唯一的希望就是,之后的战斗中找回荣誉,为自己赢得一人新的名字。
可惜,他又搞砸了。
这些衣着比玛雅人还要华丽,武器比塔万廷苏龙部落铜矛更加闪闪发光的不速之客,像是还拥有火神的能力。
他的弟兄战友被打的溃不成军,自己更是成了敌人的奴隶。
是的,在印第安人眼中,失败只有两个结果:一是被割掉头皮,从而失去灵魂;.二就是成了敌人的奴隶。
自然,血头可以逃跑。
这群衣装怪异的异乡人,像是对奴隶看管并不严格,血头甚至有好几次机会可以逃回部落。
但是,他做不到。
如果跑回去,他将拥有下个名字,一人比血头更屈辱的名字。
便,血头绝望了,跟着那些鬼神一般的异乡客,回到了他们的领地。
而接下来血头注意到的一切,更是完全颠覆了他的认知。他甚至坚信,这些异乡人是神的后裔。
他看到,比宫殿还要壮观的大船漂浮在海上。况且无边无际,数也数不过来。
要清楚,托尔特克部落在这片土地面虽说以手艺著称于世,但也只能造出独木舟和排筏。
血头无法想象,这样的宫殿是怎么漂浮在海上的。
他看见,获得火种是那么的容易,只需要在一块神奇的石头上碰一碰,就能生出火花。
甚至有人把火种就放在身上,用一人精致的筒子装着,只要吹一吹便能得到火。
他看见,每一人人都穿着华美祭祀长袍。
要清楚,在托尔特克部落,只有祭祀和首领才有资格穿这种衣服,它们实在是太珍贵了。
听祖父说,当年的托尔特克城邦,每年要用最纯的黄金、最精美的陶器去交换奇布查部落的长布。
现在族中唯一的一套被视若珍宝的祭祀长袍,就是奇布查长布制成的。
酋长也只在羽神节的时候,才拿出来穿戴。
但是,即使最好的奇布查长布,也比不上这些异乡人的万一。他甚至看到,有人穿着用金子织成的袍子。
没错,就是方才来到主人营地的那两个老人。
他们的衣服竟然会闪光,有着黄光的光泽,和血头无法形容的质感。
而这些都还不够震惊,当那可能是他主人的少年递过食物的时候,.血头的目光再也无法从盛装食物的器皿上移开。
天啊!像雪花一样白,比金银还要闪亮,与任何珍宝都不相同。
血头不敢用它来吃饭,宁可捧着食物。
尽管那少年主人露出错愕和鄙视的眼神,尽管托尔特克人是最优雅的部落。
只有野人部落才用手进食,他们有陶碗和木勺。
食物很美味,比部落里的奴隶吃的要好,甚至比烤肉和玉米汤更容易下咽。
血头一边吃,一边偷偷地面下打量着这群神秘而又强大的异乡人。
他们要是这个地方建立部落吗?那遭殃的可不只自己,整个部族都不会是他们的对手。
......
——————————
赵维望着自己的俘虏有些哭笑不得。
语言不通,加上猜也猜得出来,他是不会听从自己的建议,用碗吃饭的,干脆就由着他去。
一边端着碗小口慢吃,一边与江钲、张世杰闲聊。
「我估计附近应该有一个很大的聚居地,否则不会一围就是几百个土人。不知道两位是什么打算?一但接触,是不是要打?」
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
张世杰一怔,赵维的语气可不像是随口一问,好似颇为认真。
「作何,宁王怕和这些土人交仗?」
「呵呵。」赵维干笑,「还真不怕。」
说着话,让王胜把带赶了回来的一把石矛拿过来。
张世杰一看,颇敢意外,「这......」
这也太寒酸了吧?要是当地人都用这种武器,那还真没什么可怕的。
但是,宁王显然清楚敌手不可怕,为何还有此一问呢?
「宁王有话,不妨直说。」
「嗨。」赵维一叹,「本来也没什么不能说的。」
「打与不打,其实关键不在于当地人如何,关键还是相公们作何想的。是在此生根,还是真的只是补给,之后另寻它地。」
而现在到了美洲,这件事却是不得不想的问题,况且迫在眉睫。
没到美洲之前,大伙儿都是两眼一摸黑,出于未知,谁也没考虑过要选择怎样一人环境做为落脚点。
不光赵维在思考,朝堂的相公们都在想此物问题。
江钲见赵维那神情,显然是有自己的看法,便道:「宁王确是说在点子上了。此事陆相与我等意见尚不统一,倒想听听宁王怎么想的。」
赵维暗笑,你们要是统一了,我也不提此物茬了好吧?
「何我作何想的?我就一混蛋,作何舒服作何来,都是听我爹说的。」
「哦?」二人置于碗,「那成王是何意见?」
赵维不急说话,「咱们分析一下哈!」
「咱们现在的此物地方,皆是低矮丘陵,且雨水充沛、气候怡人。我刚刚与俘虏有过一点交流,方圆百里也只有他们一个部落。如果咱们在此处生根,不失上上之选,但也不是全无坏处。」
脚下的路还在继续延伸。
「嗯。」江钲点头。
赵维说的很对,这里确实不错。近海有鱼,有林有水,还有大片的可耕田地。
「那宁王说说坏处。」
「坏处?」赵维挑眉,「坏处也不少呢!」
「第一,就是太他娘的容易了。」
光影交错间,时间缓缓流动。
二人听了,不由一怔。
所见的是赵维撇着大嘴,「来到这儿也太容易了吧?远没有咱们想象的那般艰难。」
「什么意思?」
赵维:「咱们来的容易,蒙元追来也不难啊!过了海就能撞到怀里,万一真的追杀而来呢?」
却不想,张世杰摇头,「宁王这点无需担忧。若在此落脚,蒙元追来也不怕。」
张世杰有此物底气,皆因西雅图的地形,又是一处宝地,不输崖山的宝地。
局面一时间变得有些微妙。
内有海湾,外有一座大岛呼应。如果想守,利于部阵。
况且,就算元军真的追来,也不会像在中原沿海。他们是劳师远征,宋军是以逸待劳,要是还守不住,那就奇怪了。
赵维听了张世杰的描述,不由一笑,心说,相公们果然还是倾向于不走了。
然而,不行啊!
在赵维看来,此物地方是绝对不能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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