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暗的室内里,陈牧躺在床上,脑袋上全是绷带,包得跟粽子似的。
「赌对了!」他艰难地睁开眼,既后怕又兴奋。
他赌的就是大当家不会杀自己,因为自己对她还有用,否则之前她就不会替自己疗伤,又让杨浩宇把自己收入游民寨。
但这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大当家能够保持足够的理智。要是她盛怒之下把自己拍死了,那自然一切休提。
「好在结果还不错,我虽然受了伤,但也有了一点点收获,况且是意义重大的收获。」
陈牧忍着头疼,将意识沉入系统。
只见属性列表的最下面,多了一人新数据——
元能:3%
随着「元能」的出现,其他属性的后面都多了一人加号,只不过是灰色的,没法激活。
「不用说,这肯定是类似于经验值的东西,只要攒满百分之百,我就能加点了!」
作为一个骨灰级玩家和老书虫,陈牧一眼就猜出了元能的作用,不由有点小澎湃——只要有足够的元能,那还不是分分钟就迎娶白富美、出任欧皇、走上人生巅峰的节奏啊?
「那么问题来了,我该如何才能又一次让我的脑袋,和大当家的前胸发生亲密接触,而且时间还要够长呢?」
这明显是个作死的问题,可不作又得不到元能,得不到元能就不能升级,不能升级就得被虐,那特么还不如作死呢。
陈牧苦笑一声,陷入了长考。
……
金戈靠坐在床上,全身缠满绷带,只露出一双满是怒火的双眸。
胖子端着汤药迈入来,小心翼翼地劝道:「表哥,你伤得这么重,不喝药可不行啊,金莎那贱人——」
「砰——」
金戈猛地一抬手,将汤药打飞,双目赤红地盯着胖子,一字一顿道:「别在我面前提此物名字,她不配!」
就这么一个动作,他前胸的绷带就被血染红了。
胖子赶紧点头:「是是是,她的确不配。姨父当年好心收养她,把她当亲生女儿一般对待,甚至连寨子都传给她了,哪知道她是一条养不熟的白眼狼——」
「够了!」金戈喘着粗气打断道:「我不想听这些,说说寨子里的情况,还有那贱人的伤势。」
「呃,表哥,寨子里的情况很不好啊。」胖子咽了咽口水,壮着胆子说:「兄弟们自然是坚决挺你的,但,但那些见风使舵的老家伙,可就不一定了。」
「说详细一点,还有那贱人的伤势,别让我再问一遍!」
胖子被他吼得浑身一哆嗦,满脸苦笑:「表哥,真不是我不想说详细一点啊,可那些老家伙现在都躲着我,也不清楚在背地里搞些什么。
我怀疑他们正打算彻底倒向那贱人,到时候再加上小白脸手里的人马,咱们这边可就彻底不是对手了啊。」
金戈的眼神瞬间阴冷起来,盯着胖子的眼睛问:「大舅呢,难道他也躲着你不见?」
「那倒没有,大舅是肯定站在咱们这一面的。但那些墙头草也很清楚这一点,现在他们不但不见我,连大舅也不见,所以我才怀疑他们在搞鬼啊。」
金戈闭上了双眸,前胸剧烈起伏,绷带上都开始滴血了。
胖子眼珠子一转,张了张嘴,像是想说何,但最后还是啥也没说。
片刻后,金戈睁开眼:「那贱人的伤势呢?」
「呃,此物不太清楚。只知道她在闭关,除了杨浩宇那小白脸,她谁也不见。想必理应伤得不轻吧。」胖子不确定道。
金戈没说话,好半晌才开口:「行了,你先下去吧。」
胖子咬了咬牙,满脸的焦急:「表哥,咱们不能坐以待毙啊,与其便宜了那贱人,还不如跟狼堡合作——」
唰!
金戈猛地起身,一伸手就把胖子提到半空中,怒目圆睁地喝问:「你是内鬼?!」
胖子吓得尿都快出来了,死命地摇头:「我,我不是——」
「谁?出来!」金戈蓦然扭头,视线转向门外。
「别紧张,是我。」
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紧接着迈入来一名年纪颇大的男子——竟然是当初在聚义堂里,为金戈磕头求情的那名头目。
「大舅?」金戈微微一愣。
「把小胖置于来吧,他不是内鬼,我才是。」
「何?!」金戈瞬间瞪大了眼睛,失声道:「大舅你作何可能是内鬼,这寨子可是你和我爹一起拿命建起来的啊!」
「唉,你先把小胖放下来吧,他都快喘不过气了。」
金戈这才一松手,把胖子扔到地面,盯着大舅问:「大舅,你真的是内鬼?」
「你先把伤口的血止住——」
金戈蓦然狂躁起来,猛地伸出两手,将大舅死死地抵在墙上,吼道:「你说啊,你是不是内鬼!」
「咳咳咳,我,我是内鬼,之前的事情都是我干的。可我是为了你和小胖,才心甘情愿当此物内鬼的啊。」大舅咳出几口血,有气无力地说。
「你是为了我们才出卖寨子?这是什么狗屁理由!」金戈双目赤红,却还是放开了大舅。
大舅坐倒在地,捂着胸口,连连咳血,脸色白得吓人。
胖子连滚带爬地跑过来,从大舅怀里摸出一人药瓶,手忙脚乱地倒出几颗黑色药丸,塞入他口中。
金戈咬着牙,回身倒了一杯水,递过去。
胖子赶紧给大舅灌了几口水,将药丸冲下去,又以特殊手法在他前胸按摩。
片刻后,大舅总算缓过来了。
「大舅,你没事吧?」胖子带着哭腔问。
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
大舅颤巍巍地抬起手,摸了摸他的脑袋,微笑道:「傻孩子,我都这么大岁数了,这辈子该受的苦都受了,该享的福也都享了,就是死了也没什么可惜的。唯一还放心不下的,也就是你和金戈了。」
「大舅——」胖子哽咽着说不出话来。
金戈则是紧握双拳,死死地咬着牙。
大舅抬头看着他,叹气道:「你父亲当年也不知道发了什么疯,非要把寨子交到一个来历不明的外人手里,算是种下了祸根。
如今苦果业已酿成,这游民寨里迟早没有你和小胖的容身之地。
既然这样,那与其坐以待毙,还不如跟狼堡合作,至少还能把这寨子卖个好价钱。
到时候你和小胖就有本财物了,可以远走高飞,走了这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死亡沙漠,去骑士团国定居。
或者干脆买个「公民」的身份,那样就能够走了「西漠」,到繁华的「中土」去开始全新的生活,岂不快哉?」
胖子听得口水都快流下来了,赶紧眼巴巴地望着金戈,一副想劝又不敢劝的样子。
金戈沉默好一会,才颓然道:「说吧,狼堡开了什么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