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穷啊啊啊啊
没有道德底线的叶清欢在宗门食堂吃饱喝足后,还顺走了一套干净的锅碗瓢盆,还没走到山门,整个无极宗都知道她被赶出宗门了。
食堂管事猛拍大腿,悔恨不已,「早知道就不让她拿了!」
炮灰就是炮灰,在无极宗混了这么多年,竟然没有一个人来送她!
叶清欢站在山门处,转头望着空空荡荡的台阶,神色复杂。
这么想着,就听到有人叫住她。
叶清欢翻了个白眼,这人还不如不来。
「二师姐,你不会是来留我的吧?」
「你想得美!」凌月居高临下,拿下巴点了点,「把你这身衣服留下,这衣服代表了无极宗,你没资格穿。」
切,谁稀罕。
叶清欢二话不说,原地脱外裳。
她早就想说了,这校服丑爆了,土黄土黄的,整得跟美团外卖似的。
她从乾坤袋里拿了身常服穿上,将换下的衣服卷成团丢给凌月。
「二师姐,你有没有想过,我暗恋我的师尊,你暗恋你的大师兄,咱两井水不犯河水,你作何会总要跟我作对?」
凌月一怔,呆住了,显然从来没想过。
她不知道,可手握剧本的叶清欢清楚,还不就是只因傻逼作者强行扯的矛盾,后来你来我往多了,没仇也生出三分仇了 。
「你……你……你……你胡说八道!谁谁谁谁暗恋大师兄了!你以为谁都像你……」凌月涨红着脸磕磕巴巴,又说不出个是以然来。
「别装了,咱两谁不清楚谁。」叶清欢摆摆手,抬脚往山下走,既给二师姐添添堵也算是最后善意的忠告,「大师兄可是为了小师妹连命都能够不要,别人不敢去的魔涧他说去就去,双眸都不眨一下。师姐,有礼了自为之吧!」
凌月揪着衣服,用力掷在地上,突然不由得想到什么,环顾四周,确认无人,才安下心,跺了跺脚,恼羞离去。
踩下最后一层阶梯,叶清欢回头望着身后方的三千长阶,不一会,扭头就走,孑然一身,毫无留恋。
…………
穷啊!
真的!
太穷了!
下山十几天 ,叶清欢巴拉着乾坤袋中的灵石,叹气叹的整个人都萎成一团。
她就应该让无极宗赔偿灵石!
谁能想到呢,堂堂玄霄真人的亲传弟子,竟然是个穷光蛋。
原身大概一直没想过有一天会被逐出师门,也没想过有一天会独立讨生活。她在无极宗的几年,是个彻彻底底的月光族,就没攒过私房财物。
叶清欢尽管将房间里的东西都巴拉进来了,但那都是些平常物件,换不了好几个财物。至于符纸丹药法器神器之类的,那是要留着保命的。
不行,她不能再躺平了,她得支棱起来,难不成以后要一贯靠典当度日吗?
不!
叶清欢摸着面上的络腮胡,眼神坚定。
「我说姑娘,你到底要吃什么呀?」一旁的店小二不耐烦催促,「你看这么多客人,我忙着呢,你要没想好,我就走了。」
「你作何知道我是姑娘?」叶清欢愕然,她面上这把大胡子都遮了大半张脸了,涂了黑粉,衣服也宽宽大大的看不出胸前的起伏啊,还特地变了声线,这个凡人是作何看出来的?
店小二翻了个白眼,跟看傻子似的,懒得理她,爱装就装吧,「行行行,那小哥你要吃什么?」
叶清欢:「…………」
「来两个肉包吧。」
「等等……算了,还是来两个馒头吧。」
有陷的太贵,吃不起。
店小二扯了扯脸皮,继续问,「那房间今晚还续住吗?」
叶清欢摇头,「算了算了,不住了。」
一晚房财物够她吃多少个肉包了!
店小二彻底冷了脸,嗤了一声,轻飘飘落下一句,「穷鬼。」
你——
叶清欢差点就要捶上去了,但一不由得想到把人捶伤了她还得赔医药费,她哪有此物闲钱啊,忍了忍,又忍了忍,只能磨了磨牙,说出了一句退婚流男主经典台词——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
吃了一肚子气,叶清欢带着她所有家当,啃着馒头,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
这几天之是以在客栈躺平,主要是因为她抱着侥幸心理,万一哪天睁眼就回去了呢。但现在,认命了,回不回得去暂且不说,还是先解决生存问题吧。
她拍了拍大胡子上沾着的馒头屑,想着要不把胡子撕了,反正也没什么用,别人一眼就能看出来你是个女的。电视剧果真都是骗人的,什么女扮男装,当别人都是傻子呢!
转念一想,她在这地方人生地不熟的,能挡挡脸也是好的。
咚咚咚——
一阵铜锣声起,人群骚动起来。
叶清欢一脸懵逼的被人群挤着往前走,停在一处告示前。
一人家丁打扮的男人/站在告示前,手里拿着铜锣。
他一脸殷愤抱拳,声音里又带着隐隐的激动,「各位父老乡亲,昨夜子时,我家小少爷被一狐妖掳走,众家丁追至称心山脚,就失了踪迹。还望各为客居在此的仙人异士能侠义相助,我家员外酬千金重谢!」
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
千金!!!
叶清欢重重咽下最后一口馒头,干巴巴的一点也不好吃。她捏了捏藏在胸口的乾坤袋,心潮澎湃!
什么叫瞌睡来了就送枕头啊!
这就是啊!
她长这么大,就没见过千两黄金摆在一起是个什么场景。
必定漂亮极了!
叶清欢想得双眸都绿了,在人群中高高举手,「我去——」
…………
称心山地处清水镇,这片地是凡人聚集之地,毫无灵气,最近的仙门离这五百里,会路过这的修士凤毛麟角;加之民风淳朴,夜不闭户,怨气全无,连妖魔鬼怪都不爱来。
偶尔蹦跶出个把小鬼精怪的,那点道行,见人就躲。
会出现在此的狐妖能有多厉害?
是以,叶清欢敢应榜救人,倒也不完全是只因穷疯了。
稍稍理了理乾坤袋中的符纸法器,她背着把青铜剑就直奔称心山。
速战速决,争取在天黑前回来,今晚,她要住镇上最好的仙来客栈,天字一号房!
可惜啊,想象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她在山中绕了三天,钱袋都捡了三四五六只,愣是连根狐狸毛都没见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