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作何想,糊德都没有强过俾斯麦的地方。」
罗德尼相当固执。丝毫不顾及胡德就站在她旁边。也就是胡德好脾气了,又是好友,不找她的麻烦,若是换一个何人来的话……那可是罗德尼啊,那可是能够堵着俾斯麦猛捶的人,也就是腿短了那么一点,换一人人来又能如何。
反正胡德已经不想说话了。
苏夏喜欢欺负舰娘,欺负舰娘实在太有意思了。这不是方才才听了胡德悲惨的遭遇吗,实在不忍心再欺负人家,他出声道:「说真的,我觉得胡德也有许多优点的,有许多强过俾斯麦的地方。」
「我是想不到。」罗德尼说,「提督你说说看。」
纳尔逊有点忍不住,想要提醒妹妹一下。只是想一想妹妹那脑袋,想要解释清楚,她能够理解,可能有些困难。指不定解释的时候,那天然、半懂不懂的妹妹冒出何「可怕」的话,最后导致大家都不好意思。
苏夏上下打量着一下胡德,想要找出她有何强过俾斯麦的地方,出声道:「胡德的头发比俾斯麦长。」
「头发长也算是有点吗。」罗德尼有点呆,「提督你看了胡德那么久,就找出那么一个优点吗。」
苏夏尴尬。
罗德尼继续说道:「而且我听说提督是短发控吧。比起长头发,更喜欢短头发。现在说何长头发是优点……提督真会骗人。」
「谁告诉你我是短发控的?」苏夏反问。
「翔鹤和瑞鹤长得几乎一样,就是头发长短不同。姐姐长发,妹妹短发。」罗德尼说,「比起翔鹤,提督更喜欢瑞鹤,就是只因瑞鹤是短发吧。」
「翔鹤和瑞鹤只是头发长短有区别吗。她们的性格截然不同吧。」苏夏说,「我更喜欢……不对,我两个人都很喜欢。」
「我肯定提督更喜欢瑞鹤。只因当初建造出她们姐妹时,那时候还不知道性格什么的,提督随即把瑞鹤安排成为秘书舰。而翔鹤等到好久以后了。」罗德尼蓦然有点好奇,「话说提督这几天经常和瑞鹤在一起……作何样了?」
「什么作何样。什么也没有。」苏夏又想起了瑞鹤,他是真喜欢那姑娘的,只是她一次次拒绝他,有点头疼,「不讲她……总之我控短发,也控长发,也控马尾。」
「最重要的是——」苏夏不由得想到了关键地方,「不管我控什么,长发就是比短发强吧。长发可以剪成短发,短发不能剪成长发。有一说一,俾斯麦的头发真的不如胡德的头发。总是不受控制的翘起来,像是猫耳。」
「短头发也能够留长啊。」罗德尼说,「况且猫耳是萌点吧。」
「猫耳算萌点吗?」苏夏明知故问,「不仅如此没有你说的那么容易的,头发留长就好了。有些人头发不好,留长头发很容易出问题,干枯、分叉……我也不是太懂。」
「俾斯麦的头发绝对没有问题。她是北宅的姐姐,而北宅是长头发,一点问题也没有。」罗德尼说,「比起长头发,短发头更难驾驭吧。长得不好看的人是驾驭不了短头发的。俾斯麦不仅能够驾驭短头发,就算容易翘起来,像是猫耳,也能够驾驭,超厉害不是吗。」
苏夏迟疑片刻,转移话题:「糊德理应很喜欢看书吧,糊德看的书绝对比俾斯麦多。」
「未必。」罗德尼说,「提督你不清楚,俾斯麦也是经常看书的,看那些人物传记。糊德呢,每天起床就不清楚何时候了,慢吞吞吃完早餐,喂喂猫、散散步、赏赏花,一人上午就过去了。吃完午餐,休息一下,差不多准备睡午觉了。睡完午觉,下午茶时间又到了。吃完下午茶,晚餐还远吗。」
苏夏看向胡德,出声道:「糊德好充实的生活。」
胡德出声道:「又没有出击任务,没有事情能够做,不然做什么。」
罗德尼想了想出声道:「也就夜晚有点时间看书了……还经常去大浴场泡澡,最后在那边玩一人晚上。就算是看书,你以为她看什么名著啊。要不就是杂志,要不就是小说,《霸道提督爱上我何的》何的。」
罗德尼兴致勃勃说:「听说人家大凤写小说赚了钱,她也想要写,最后写出来的东西……糊德发到网上去了,提督你看一下就清楚了。」
苏夏顿时忘记了其他事情,说道:「何名字,我去看一下。」
「我想想叫何名字……」罗德尼问,「糊德你那本书叫做何名字?」
胡德板着脸,出声道:「我不清楚。」
罗德尼注意到苏夏拿出移动电话,说道:「我想起来。我依稀记得原来在手机上面搜索过一下……我看一下浏览记录有没有。」
罗德尼说道:「糊德不好意思。」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大凤不是一样写吗,人家没有不好意思啊。」苏夏掏出手机了,「快点,什么名字。」
胡德不声不响走到罗德尼身边,一把伸手抢走罗德尼的手机,恶狠狠出声道:「搜,你继续搜。」
罗德尼朝着苏夏可爱地吐吐舌尖,说道:「糊德不想给提督看她写的小说。德德酱不好意思。」
「算了。糊德不给看就算了。」苏夏说,说是那么一说,他打定主意到时候找其他人问问,肯定有清楚的人。
「反正我相信糊德,就算小说写得不作何样,能够动笔业已很厉害了。」苏夏说,「糊德的文学素养一定是比俾斯麦高,这是肯定的。」
「糊德的文学素养比俾斯麦高,但是俾斯麦的运动能力绝对比糊德高。」罗德尼说,「糊德天天都是坐着,一直不运动。相比俾斯麦运动那么厉害,糊德的文学素养就那样,根本不值一提,有何好说的。」
「俾斯麦基本没有什么出击吧,论奖章完全不是糊德的对手。」
「反正糊德演习打只不过俾斯麦。」
俾斯麦是战列舰,胡德只是战列巡洋舰,尤其是俾斯麦属于皮超厚那种,胡德又是皮薄那种,根本没得打。
「罗德尼你真的不是俾斯麦粉丝吗?」苏夏注视着罗德尼。
「不是。」罗德尼歪歪头,「我就是觉着俾斯麦很厉害。历史上一下就击沉了胡德号不是吗。尽管从未有过的出击,也是最后一次出击。然而除开俾斯麦,有谁能够被半个皇家海军,四十二艘战舰一起围剿的?」
「不是说一个人厉不厉害,看他的对手就知道了吗。」罗德尼说,「俾斯麦是输了,输得不冤,不丢脸。」
「只不过就算是这样的俾斯麦,还是被皇家方舟打断腿,被大家追得没有无路可逃,被罗德尼号破坏全部主炮塔,洗甲板……」罗德尼憧憬说,「要是能够再来一次,历史重演就好了……」
苏夏现在肯定罗德尼不是俾斯麦的粉丝。
罗德尼很快反应了过来,说道:「有点兴奋了……我们方才说到哪里?」
苏夏只是微微颔首,不敢调侃、欺负罗德尼,他说道:「说到哪里啊……我也不太依稀记得了。总之我还是那句话,俾斯麦有强过胡德的地方,胡德也有强过俾斯麦的地方。」
苏夏低下头看着睡在他大腿上面的胖橘,真的圆滚滚的,他出声道:「俾斯麦就不如胡德会养猪。」
「养猪?」罗德尼说,「养何猪。」
「这个。」苏夏抱起生姜,「俾斯麦那一只奥斯卡比生姜、鱼饼瘦多了。」
胡德不满出声道:「那是猫,我的猫,不是猪。」
「感觉和猪也没有何区别。」
胡德时时刻刻不忘编排俾斯麦,出声道:「那一只贼猫把猫粮统统吃完了,奥斯卡没有办法只能跑到我们这边来了。」
罗德尼说道:「俾斯麦就不管她那一只猫的。你不清楚奥斯卡经常穿过整个广场跑到我们英系这里来,来了就疯狂吃东西,小鱼干……俾斯麦是不是不喂猫啊。」
纳尔逊难得插嘴:「你们还好意思说,奥斯卡那么胖,全部都是你们喂出来的。」
「不是我。」罗德尼说,「皇家方舟啦,死命地喂。」
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
苏夏出声道:「同台竞技,俾斯麦就是不如糊德会养猪。」
「在养猪上赢过俾斯麦有何大不了的。俾斯麦根本不会在意,糊德也不会觉得赢了俾斯麦。」
「我刚刚不由得想到一人很贴切的词语……网上看到的,一下子忘记了。」罗德尼想了想,「破防,就是破防。糊德是想要用力赢过俾斯麦,想要看俾斯麦破防。」
罗德尼问道:「提督就准备这样帮助胡德吗,不行哦。」
「那提督准备怎么帮助糊德。」罗德尼说,「我真的想不到提督怎么帮糊德,让俾斯麦破防。」
「不不不。」苏夏摇头,「我没准备就这么帮助糊德的,我只是说说糊德也是有优点的。仅此而已。」
「我准备作何帮啊……」苏夏念叨着,笑起来,「我不想说。」
「反正我有办法的就是了。」苏夏说,「罗德尼你这台电子设备清理好了。」
苏夏问:「糊德你要不要我帮忙清理一下电脑?」
胡德回答得很果断。
「我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