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莫道君行早
「若说江湖偶遇,几人敢说自己能在那舒一凡剑下活命?乱军之中,曹炎百步穿杨,数十丈犹能透甲,谁又敢说能躲得开他那一箭?塞北人天生就在马背上吃饭,每年的弯刀王可都是割头无数!可要是穿上盔甲,放眼天下,又有谁敢说能在陈子毅长枪下走百十个回合?
「天下英雄豪杰无数,到底谁武艺更高?
「大家都聚在一起,谁才是世间第一?
「怕是各个场合各有高低!
「英雄豪杰无法凑在一起,老朽便在台上给大家分个高下,今日为大家论一论天下英雄,仅是一家之言,希望各位捧场。」
台上一个瘦弱的说书先生,声线抑扬顿挫,讲得极有吸引力。
可下方刚进来的看官却不太买账。
「今日不讲这个成不成?」
「客官又想听何?」
「听说又有人在那云顶山上遇到神仙了?」
此话一出,大家都来了兴趣。
是了,这里是平州。
人们最爱听的故事,还是仙神鬼怪的故事,尤其是近在咫尺的、真实的仙神鬼怪故事。
却见台上的说书先生露出为难之色,瞅了瞅台下的老顾客:「倒不是老朽不愿意讲,实在是上一堂才讲过,这台下诸位客官都还没走,哪有收诸位一回的财物却要让某位听同一人故事两次的道理?」
话音刚落,便是一片叮当响。
见有人扔钱,别人也跟着扔,还有今年新秋刚结的梨儿,都往台上丢,至少百十个财物,七八个梨儿。
「哎哟哎哟!
「谢谢诸君!
「真是感谢……」
说书先生连忙拱手道谢,弯着腰把财物一文一文的捡起来,何瓜果也都不落下,收好后才又拱手:「既然诸君都想听,那就再讲一回。」
咳嗽两声,抿了抿嘴:
「去年的事不知诸位还记不记得?那石足县新上任的知县来咱们这爬云顶山,结果失踪了,只剩下一个随从跑下山来,大家都以为他要么是过云顶铁索的时候摔死了,要么便是被山间的野兽精怪吃掉了。
「那可不是一般人!虽然到旁边石足县做知县,可人家以前可是京官,也有文名,相交遍天下,当时咱们长生县的知县都去上了香,连郡里都有和他有交情的贵人,也来云顶山上上了香。
「可谁能知晓?
「前几天他和护卫竟从山上下来了!」
下边众人哄然,议论纷纷,有先前听过的,业已开始与旁边人小声讲后面的事了。
「这可做不得假!」
说书先生瞪圆了眼睛说:「以前有人从云顶山上下来,说遇到了神仙,老朽不好说是真是假,反正空口无凭,真真假假都是有的,可无论哪一次也没有这一次的可信度高!
「人家是贬下来的京官!又有文名,虽不是出身名门大族,也不是小门小户出身,人家可是实打实的失踪了一整年,世人皆知!结果朝廷派下来的新知县还没有到,妻儿守孝都还没完,人家又真真切切的从山上下来了,这谁能做得了假?
「整个石足县都传疯了!」
底下立马有人追问道:「他作何说?」
「天上一天,地下一年,诸君可曾听说过?那位知县便是遇见了一位神仙,和那位神仙结伴同行,在山顶的时候犯困,睡了一晚上,第二天醒来还以为只是睡了一夜晚,结果下来才发现,竟是已经从明德二年睡到了明德三年,你说神奇不神奇?」
底下的人乱哄哄一片。
又听有人追问道:「他的妻妾改嫁了么?」
是道温润的声音。
「那倒没有。」
说书先生顿了一下:「诸君静一静,老朽这儿还有更多细节,是石足县过来的人亲口说的……」
大家顿时安静下来,只听他说。
这个故事尽管传得远,但那崔南溪和护卫果然守信用,没有透露他的名字。知晓了这一点,再加上知晓了崔南溪的妻妾还没有改嫁,这一年对他的影响便也小了些许,宋游便满意了,起身离开。
有遇仙的传闻,名气增长,那崔南溪脑子活络一点,也许还能够说编撰大典是仙人授意,更容易得到天子与朝堂的同意,也更容易担任总裁。
算是除灵丹外的另一重补偿了。
勾栏内吵得很,外头倒是安静,阳光正好,马儿寂静停在瓦子的马棚里。
宋游刚刚走近,布兜里的三花猫就仿佛认得他的脚步声一样,噌一下从布兜里钻出头来,面带疑惑的盯着他看。
「你听完了吗?」
「听完了。」
「我以为你要听到天黑呢。」
「走吧。」
道人一走,马儿也跟着走,任由身后方闹哄哄,讲着山上神仙。
只是这么一来,这云顶山上有神仙的传闻怕是要坐实了,又不知有多少人从大江南北慕名而来,要来这云顶山上寻仙。
误了多少人的时光啊。
「唉……」
马儿一路往城外走去。
出了长生县,再有二百里,就出平州了。
……
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
过了平州,便是竞州。
马铃声叮叮当当。
小女童穿着三色的夏装,走在前头,身上的衣服洗了几次,颜色没有一开始那么鲜艳了,不过看起来却越发的柔和、顺眼了。
此时她手上拿着一人业已干黄的巴茅球,在空中抛接着玩儿。
每次都把球抛得老高,刚好抛到前方些许的位置,自己迈着不大不小的步子,走过去刚好接到。偶尔失误,就要等一下或多跑几步,这般活泼的小女童形象亦吸引了沿途不知多少人的目光。
身后方的道人却思考着柴米油盐。
今年开春,啊不,已经是去年了。
去年开春走了安清的时候,身上大约有二十七八两银子。
这笔钱是多是少,不太好说。
要是是平头老百姓,平常生活多数靠自给自足,既没有多少挣财物的地方,也没有多少花财物的机会,这笔钱对于他们来说就是非常多了,按照他们的用法或许能用数十年时间。
如果是不种地的人,纯靠财物吃饭的人,那在此物商业繁荣的时代,便远远用不了那么久了。
宋游和三花猫一路走来,行于山间的时候,花费其实不高,只不过一旦进了城,虽说住的都不是顶好的客栈顶好的室内,却也不便宜,又很少在吃食方面亏待自己,连枣红马吃的草料都是好的,花费一下子就上去了。
这半年以来,花了十多两。
现在还剩十三两银子,铜财物六七百个。
前边要去长京,得穿过竞州,再过昂州,虽说不如栩州山水如画,也不如平州满地风景名胜、仙神妖怪传说,却也有自己的民情风俗,即使花的时间不如栩州平州久,恐怕也要好几个月。
逸都物价就已经很高了,长京物价恐怕更高,得留些许财物,起码进长京的时候不至于露宿街头,之后再考虑如何来财物。
还得留一顿饭财物,一顿好饭钱。
此时距离安清一别,已过了一年半,不知还能否在长京遇上吴女侠,也不知长京一顿好饭要多少钱,总之先把这笔财物留着,多留一点。
如此一来,可供花销的就不多了。
脚下的路还在继续延伸。
只是宋游也并不忧愁,只是算算,富裕就富裕一点,清苦就清苦一点,总之都是行走人间,不至于饿死便是了。
越行越远,露浓雾重,日渐秋深。
不知不觉又过了秋分。
天气逐渐变寒,毛毡和薄毯所能保得的温暖越来越少了,宋游将自己买的薄毯和俞知州赠的羊毛毯一起用,还得靠三花娘娘来互相温暖,这种天气露宿野外便根本没有赖床的想法,醒了就想早点起来烧锅热水,吃点东西暖和暖和,随后便继续上路。
走起来就暖和了。
光影交错间,时间缓缓流动。
又是一个清早,道人带着三花猫和马从村庄中间穿过。
村中房屋稀稀疏疏,周围的草地也好,树叶也罢,都是金黄色的,晨雾笼罩着整个世界,阳光从东边方才照来,有种特别的温暖温馨感。
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
莫道君行早,更有早行人。
宋游停在小桥之上,身后方是一串的脚印,既有他的,也有马蹄印,还有一串梅花。面前一人背着背篓的老人,身后方亦是一串脚印,两人在这座石板桥上相逢,因道人的行礼而互相停留。
老人拄杖,道人也拄杖。
局面一时间变得有些微妙。
只见道人恭恭敬敬追问道:「老人家,不知这附近可有修马蹄的?」
三花猫也仰起头转头看向老人。
「修马蹄?」
「对,修马蹄。」
「修马蹄啊……」
老人家说话含糊不清,得仰头看他,抬起手想指,却是晃了小半圈才找清方向:「前面有个村子里,有个铁匠,仿佛是会修马蹄的……」
「就前边吗?」
「要走得久哦……」
「直走吗?」
「啊……」
老人家说得很模糊,宋游也不太确定。
不过还是恭敬道:
远处传来一阵模糊的响动。
「多谢老丈。」
老人家摇了摇头,便走了。
道人也带着马和猫走了。
黄土路上,两串脚印交错而过。
宋游不禁回头看了一眼,惊觉那位老人穿的衣裳竟比他的还要单薄些许。
这大清早,又不知已经走了多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