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真实的徐茂公,可不是何手摇羽扇的军师,他和你很像,是个心狠手辣的猛人!」王启明对小兵笑言。
「哦?你给我说说他的事!」
小兵尽管不爱看书,却从小就喜欢王启明给他讲书上的故事。
「徐茂公其实叫徐世绩,后来功劳太大,赐姓李,就叫李世绩,再后来为了避李世民的讳,又该改名李绩...」
王启明感叹道:「这个李绩,非凡不是摇着羽扇呼风唤雨的军师,反倒是个杀人如麻的大将!
他自己曾经说,他十二三时为无赖贼,逢人辄杀,十四五时为难当贼,心有不快便杀,十六七为佳贼,临阵乃杀人,二十以后用兵,以杀人救人...」
「啥?徐茂公竟然杀人如麻?」
小兵和东子都是大吃一惊。
他们以为,徐茂公即便不是摇着羽扇的军师,也起码是运筹帷幄的将军。
没想到,居然杀人如麻!
「是的,李绩在隋末大乱的时候,拉起了一帮人做强盗,在运河上抢劫公私财物,每次抢劫的时候都不留活口,这便是逢人辄杀的无赖贼...」
王启明解释道:「后来,李绩加入瓦岗寨,辅佐李密欲成大事,打仗所向披靡,只有心情不好的时候才杀人,所以叫难当贼...
再后来,李绩归唐,随李世民南征北战,大败宋金刚、擒拿窦建德、攻灭王世充,功劳极大,只有临阵才杀敌人立功,这就是所谓的佳贼...
唐朝一统天下,可边疆的突厥却虎视眈眈,于是,李绩又奉命和李靖等名将一起,率领大军进攻突厥,率部擒拿了突厥颉利可汗...
此时,李绩临阵杀敌,是为了救人才杀人,是保家卫国,为国为民的大英雄!」
「好!说得好!」
小兵拍案感叹道:「此物徐茂公,从滥杀无辜的无赖贼到为国为民的大英雄,真的是了不起啊!」
「你也一样,以前无赖犯浑,现在也是保家卫国,荣立战功的英雄!」王启明笑道。
「是啊,我以前,的确是够浑的...」
小兵不好意思的笑道:「启明,还是你小子有学问,老劝着我,今日听了你这番话,我的思想境界,又提高了一个档次呢!」
他以前犯倔的时候,谁的话都听不进去,也就王启明的话,还能听三分。
「我就是给你讲了个故事而已...来喝酒喝酒!」
王启明又举杯。
「你这酒盅太小了,我们用茶杯喝吧!」
东子嚷着还要喝,王启明却出声道:「行了,小兵哥来接兵,次日还有正事公务,可不敢喝醉!」
小兵提议,兄弟三个就换了茶杯,不一会,两瓶「凉都老窖」就见底了。
「你小子怕是舍不得酒吧?」小兵笑言。
「你说啥都行呢,反正我是不让你喝了。」王启明笑言。
「额...喝酒不让尽兴,等于活埋,你也太够意思了!」小兵咂吧着嘴,意犹未尽。
「要不...我们去跳舞吧?」
这时候,一面乔茜却提议道。
「跳舞?我可不会!」小兵郁闷地说道。
「前面新开了一家凯撒歌舞厅,是凉州城档次最高的,他们的老板给我们筹建处送来了些许票,据说里面也有啤酒供应,我们要不一起过去坐坐?你们不想跳舞就喝酒。」
乔茜解释道。
「好吧,啤酒就啤酒吧,总好过没有酒喝!」小兵笑言。
「那我们就去见识一下凉州城最高档的歌舞厅!」
东子也站起了身。
便,大家收拾了一下,就一起出门去凯撒歌舞厅里跳舞。
当时凉州城的歌舞厅,分为两种。
一种就叫舞厅,里面的舞池很大,只要买了门票就能够进去,就是正正经经的跳舞,去的人也是正正经经的人。
以前,王启明和白灵,猴子胖子他们,周末全都打扮得整整齐齐,就去舞厅跳舞。
在舞厅里,小伙子能够大方地邀请陌生女孩子跳舞,即便女孩子有男朋友也没事的。
如果男朋友硬挡着不让女朋友跟别的男孩子跳舞,可就没风度了...
自然,女孩子要是不愿意,可不能强拉硬拽,不然,就算女孩子没有男朋友,舞厅的保安也会把你扔出去...
舞厅是凉州城的年轻人,谈情说爱,交友交流最主要的场所。
凉州城里大大小小起码有十几家舞厅,每到周末,里面的人都是爆满。
另一种歌舞厅,就是卡拉OK厅,俗称卡厅。
里面的地方不大,装修得却极其高档,除了一个一个的雅座,还有封闭式的包厢。
这里就提供陪酒服务,类似于现在的高档KTV...自然,消费也是高得吓人,有钱人才能去得起,正经的年少人是绝对不去的...
众人来到了凯撒歌舞厅,王启明给他们老板打了电话。
此物凯撒歌舞厅的老板叫张勇,以前开着一家大型酒店,在凉州城里小有名气,王启明前几天筹建处成立的庆祝酒宴,就订在他的酒店。
所以,张勇的这个凯撒歌舞厅开业的时候,就给王启明的筹建处,送来了些许票。
前几天请银行的人吃饭,王启明也是在张勇的酒店。
王启明可是市长的侄儿,身份非同一般!
再说了,王启明的再就业市场又是两千万的大项目,以后的应酬肯定少不了,张勇可得好好巴结...
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
他一听王启明来了,马上亲自迎了出来,给王启明他们安排了最前面的1号雅座。
张勇的此物凯撒歌舞厅,不仅很大,还装修得极其高档,不亏是凉州城最好的舞厅。
凯撒歌舞厅里,中间是个巨大的舞池,四周就是一个一个的雅座。
每个雅座里都有桌子和皮椅,还有吊灯。
坐在雅座里,不仅可以望着舞池里的人跳舞,也能够拉上门帘,在里面喝酒聊天。
而普通舞厅里,四周只有一排排的椅子而已...
靠近舞台左边最前面的此物1号雅座,自然是整个舞厅里最好的雅座,一般都留给些许重要的客人,张勇便把王启明他们安排在了这里。
王启明谢过了张勇,就又要了几扎啤酒,上了些许花生米和开心果什么的,陪着东子和小兵喝酒。
他们俩的酒量都很大,啤酒对于他们来说就跟饮料一样,喝多少都没事,甚至还能解白酒...
「启明,你上去给大家唱一首歌吧?」
乔茜提议。
「好的,那我就不客气了!」
王启明起身,给舞台上的乐队说了一下,抱起了电吉他,就唱了一首《一路顺风》。
「那一天,清楚你要走,我们什么话地都没有留...」
这是一首送别歌曲,是唱给小兵的。
王启明刚开始唱,就见舞台右边第一人的2号雅座里,一阵骚动。
有一伙嚣张跋扈的人,粗暴地赶走了2号雅座的人,让其他好几个人坐了进去。
王启明看到那好几个人,心中顿时像是被重锤砸了一记,差点忘了唱歌...
原来,这伙人为首的,居然就是牛强!
脚下的路还在继续延伸。
而牛强胳膊上挽着的,正是白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