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
程厘脑海中立即浮现起,酒吧里发生的那一幕,她只因骂许冀衡骂的太澎湃,一抬脚将自己的高跟鞋甩了出去,被容祈牢牢接住。
而且她还特别没礼貌的,回身就跑了。
沉寂片刻。
程厘轻咳了声,不好意思一笑,假装恍然大悟道:「该不会那天在酒吧的人,是你吧,我说怎么望着那么眼熟呢。就是酒吧灯光不太好,我没看清楚。」
对,都怪酒吧光线太差。
容祈双手插兜,整个人站的松垮,显得懒散随性,在听完这话后,他嘴角微扯了下:「我也是,原本也没认出来是你,直到刚才看见你鞋子又坏了。」
他不忘朝坏掉的拖鞋看了一眼,那眼神不就是「没办法这么丢脸的事情连续被我遇到两次,想认不出你也不行」的意思。
程厘觉着此物天不能再聊了,再说下去,以后这条街她都不用混了。
她弯腰将自己坏掉的鞋子捡起来,匆匆跟他说了声再见。
在向奶奶关心的目光下,拉着凌女士狼狈走了。
回去的路上,凌女士松了一口气说:「哎哟,刚刚真是太丢……。」
在程厘的目光之下,凌女士赶紧改口:「太不好意思了。」
程厘闻言,露出无语的表情。
有母爱,但是不多。
凌霜华赶紧主动转移话题:「刚才容祈一瞧见我,立马就认出我是他的高中老师,特别客气的跟我打招呼。没想到现在他这么有出息,都还能记得高中老师。」
对于容祈的事迹,凌霜华自然没少听。
毕竟哪怕是一中这样的学校,容祈这种学生,属于超级荣誉校友那种。
据说今年一中的校庆,校长就打算将这些杰出校友,都请回学校。
程厘听到最后,实在疲了:「你这是又见着别人家的孩子,澎湃了。」
容祈这种人,从小到大就属于那种父母口中,让人嫉妒又讨厌的别人家孩子。
「嫉妒啊?」凌霜华横了她一眼,慢条斯理安慰说:「你跟人家容祈比,也不是全然没有优点。」
程厘一听笑了,她竟然还有能赢过容祈的地方。
稀罕了。
她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凌女士轻咳了声,说道:「虽然说事业上,你是远远不如人家。但在个人问题上,你还是比他强。」
「他单身!」
程厘有点儿没忍住,被自己呛的连连咳嗽。
在凌女士惊讶的目光下,她没好意思说出口。
只因现在她连最后一人优点,都没有。
也不是。
理应说她更惨,毕竟容祈只是单身,而她是惨被劈腿。
这么一想,更扎心了。
*
「妈,你就陪我去吧。」程厘在家哀求。
过了一夜,阳台上刷干净的拖鞋,已经被晒干。
程厘准备去还拖鞋,但凌女士觉着头天的事儿实在有些社死,坚决不去。
程厘:「你还不如元歌呢。」
最起码在她把鞋子踢飞出去的时候,孟元歌毅然决然地将她的鞋子拿了回来。
「那你找元歌陪你一起去,」凌女士坐在沙发上,继续看她喜欢的狗血剧,屁股都没挪动一下。
程厘实在没办法,到大门处换鞋。
凌霜华不忘叮嘱道:「鞋,鞋,依稀记得穿结实点。我不清楚你们年轻人作何就爱穿那个夹脚凉拖鞋的,夹着脚趾不难受吗?」
「……」
程厘这次学聪明,换了双板鞋,鞋带牢牢系着。
她不信,这次还会出差错。
等她开门时,就听凌女士又嚷道:「去人家还东西,不能空手。买点东西带过去。」
「哦。」程厘应了声。
出门她就犯难,因为实在不清楚给容祈买什么。
按理说,是他给自己拿的拖鞋,她应该感谢他。
但相较于容祈,程厘更想给向奶奶买点东西。
于是她去了一趟花店,让老板包了一束向日葵玫瑰,又在水果店买了一份精美的水果篮,拎上这些,才朝着那栋花园洋房走去。
头天夜晚回去,凌女士还感慨了半天。
人的一生,当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