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雨夜赠伞!捡个上司回家 1.雨夜邂逅
雨下得最凶时,我在公交站撞见了一人男人。
他没打伞,就那么一动不动地站在雨里,浑身湿透。换作平时,我从不多管闲事,可目光却不受控地顿住——他左手腕上那块表,我认得,是百达翡丽。我们老板也有一块,酒后炫耀说,抵得上城郊一套首付。
戴百达翡丽的人,会在暴雨天挤公交站?
我盯着表盘看了三秒,自嘲地移开视线,与我无关。
可雨越下越大,站台行人散尽,他依旧立在原地,像一尊失了魂的雕塑。我包里恰好带了两把伞,迟疑不一会,还是攥着那把新伞走上前去。
「喂。」
他徐徐抬头。
狼狈是真狼狈,可那张脸生得极好,眉眼清俊,只是眼底一片青黑,透着难以掩饰的疲惫。我把伞往他手里一塞:「拿着。」
他哑声拒绝:「不用。」
「我还有一把。」我强行将伞塞进他掌心,指尖触到他的皮肤,冰凉刺骨。
他攥着那把还挂着便利店价签、十五块八毛的浅蓝雨伞,指节泛白。公交车驶来,我匆匆上车,隔着水雾氤氲的车窗,看见他仍站在原地,撑着那抹浅蓝,望向我走了的方向。
那块表,在雨夜里泛着冷光。
我没放在心上,只当是一场萍水相逢。
可第二天傍晚,他竟又出现在同一个站台。换了干净衣服,头发也打理整齐,与昨日判若两人,显然是在等我。
「等我?」
他眼底亮了亮,颔首将伞递回:「还你。」
我接过伞,目光又不自觉落向他的手腕:「戴着这么贵的表淋雨,不怕坏?」
「防水。」
我失笑:「我知道防水。我是说,它够买一套房。」
他沉默几秒,淡淡开口:「以前是,现在不值钱了。」说着,便用袖口遮住了表盘。
「吃饭了吗?前面有家面馆,我请你。」
他明显一怔,没拒绝。
小面馆灯光昏黄,两碗牛肉面端上桌,他久久没有动筷。我没催,只是安静等着。许久,他才拾起筷子,一口接一口地吃着,迅捷越来越快,像是许久没吃过一顿热饭。
我把自己碗里的面推过去:「不够再点。」
他猛地抬头,眼眶微红:「你就不怕我是骗子?」
「戴百达翡丽骗一碗牛肉面?」我笑了笑,「再说,真要骗,也不至于为了一把十几块的伞,在雨里等一整天。」
他望着我,好一会无言。
结完账,他忽然问:「你住哪儿?」
「前面。」
「你呢?」
他声线低沉:「没地方住。」
我愣了愣,眼前的男人身姿挺拔,肩头却垮着,像被什么沉重的东西压得喘不过气。
「我叫林晚。楼下有个招待所,六十块一晚,我帮你开一间。」
老板娘打趣我们是小情侣,我只解释是朋友。把钥匙递给他时,他指尖轻顿,轻声道:「谢谢。」
我转身要走,被他叫住。
「林晚,我会还你的。」
次日一早,他已等在招待所大门处。换了装束,头发梳得整齐,晨光落在他身上,气质全然不同。
「我找到住处了,朋友帮忙。」他把伞还给我,顿了顿又说,「我要找一人人。」
「找谁?」
他笑了笑,眼底藏着深意:「找到了告诉你。」
走了几步,他忽然回头:「林晚,你信缘分吗?我觉着,我们还会再见。」
我只当是一句客气话,没放在心上。
直到半个月后,我在小区门口又一次看见顾言琛。
他穿着深灰衬衫,手里拎着牛皮纸袋,看见我时,眼底漾开浅淡的笑意:「我说过,我们还会再见。」
「找到你要找的人了?」
「找到了。」他笑容微淡,「只是她不在了。」
不等我反应,他开口:「林晚,你姐姐是不是叫林昭?」
我脑子「轰」一声炸开。
他将纸袋递过来:「这是她的。」
里面是一封泛黄磨损的牛皮信封,上面是我熟悉到心痛的字迹——爸妈收,林昭。
十二年前,姐姐大学毕业,远赴西北支教,一去不回。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妈妈为此哭坏了双眸。
「十二年前,我在西北支教遇上雪崩,是她救了我。」顾言琛声线发颤,「她把我推到石头后面,自己却滚了下去。我在医院醒来,他们说,搜了三天,没找到她。」
眼泪瞬间模糊了视线。
「这信封,还有这块表,都是她留给我的。」他抬起左手,百达翡丽在灯光下泛着冷光,「我不敢卖,卖了,就再也找不到她了。」
「你找了她十二年?」
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
「她救了我的命,我找她,天经地义。」
我忽然恍然大悟,暴雨那天,他不是醉酒,不是离家出走。他刚从殡仪馆出来——姐姐的遗骸,三个月前在雪山脚下被发现。那天,他是在等一个永远不会回来的人。
我颤抖着拆开信封,姐姐的字迹跃然纸上:
「爸妈,小晚:要是我回不来,别怪我。雪崩时我救了一个人,他叫顾言琛。小晚,替我照顾好爸妈。告诉他,别找了,好好活着。」
「我没办法好好活着。」顾言琛眼眶通红,「我找了她十二年。」
风掠过街道,树叶沙沙作响。
他上前一步,眼神坚定而郑重:「林晚,以后,我照顾你。」
我攥着那封信,望着跟前此物被姐姐用命换下来、又执念了十二年的男人,心头一软。
「顾言琛,进屋坐吧。」
我回身走向楼道,身后方的踏步声不紧不慢,稳稳跟着。
门口的架子上,还挂着那把十五块八毛的浅蓝雨伞。
它曾撑过一场暴雨,也揭开了一段尘封十二年的秘密。
有些人,遇见了,就再也不会走散。
姐姐走了十二年,终究还是把他,送回了我身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