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三章求求你给我一个痛快
全旭的大船终究在皮岛靠岸了,而徐彪等人在东江军士兵们的搀扶下,总算平安上岸。
「全爷,俺们给您丢人了!」
不过,脚踩在皮岛的沙滩上,徐彪等家丁兵们却躺在沙滩上,东倒西歪。
徐彪此时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这次他们出来就是承担保护全旭的任务,在出来的时候,罗世明还专门交代徐彪,要是让全旭磕着碰着,让他徐彪自己撒泡尿,淹死自己。
可是,这一路上,他们的表现实在是太糟糕了。
关键是,全旭为了保住他们这些人的命,五千多石的粮食,还有十几匹马的马肉,统统便宜了东江军。
不仅被明军水师差点用炮轰了,最糟糕的是让刘兴祚等人直接包了饺子。也幸亏全旭机警,用句诓住了刘兴祚等人。
刘兴祚却甚是喜欢徐彪这个憨厚的样子,他非常能忍,无论晕船晕得多厉害,每天都坚持吃饭,明明惧怕看大海,偏偏坚持看海。
虽然他被折腾得七荤八素,不过,他业已快要适应了晕船。
「徐兄弟,别这样说,正所谓寸有所长,尺有所短,徐兄弟的过人之处,应该不是在海上,理应是在马上吧!」
刘兴祚从徐彪的罗圈腿就可以看出,徐彪是会骑马,况且骑术不错。
确实是如此,徐彪与其他灾民不一样,他本来是榆林人,为地主养马,训马,是世代马奴。不过,因为他在与蒙古人交易的时候,注意到蒙古骑兵强抢,大怒之下,拎起刀与蒙古人对砍起来。
结果,榆林自然是待不下去了,他只好逃亡中原,跟着灾民潮趁着冬天渡过了黄河,想在大名府讨口饭吃。
徐彪憨厚的笑了笑:「庄稼把式!」
全旭望着皮岛码头,却不见人影,隐隐有些奇怪。
「全先生,里面请!」
这个时候,随着大量的东江军水师靠岸,海边的树林里,钻出无数名衣衫破烂的东江军士兵,他们手中的武器,更是五花八门,有火绳火铳、也有三眼火铳,也有虎蹲炮,大刀、长矛,为首的一名将领,戴着明军制式的钢头盔,却袒露着上身,下身穿着一条短裤,赤着脚。
他注意到刘兴祚过来,笑嘻嘻的道:「刘副将,这些是什么人?」
「永诗,不得放肆!」
刘兴祚板着脸道:「这位是节寰公的特使全先生,还只不过来见礼!」
那名叫永诗的壮硕男子,丝毫不给刘兴祚面子,冷笑言:「什么节寰公……」
不等他的话说完,刘兴祚扬起鞭子,朝着永诗的身上抽去。
「啪!」
那名叫永诗的壮汉身上就出现一道血痕,这名壮汉双眸一瞪,伸手指着刘兴祉:「你……」
「你什么你,没大没小,节寰公就是毛帅的恩公,就连毛帅见了节寰公都要行大礼。回头我一定要禀告毛帅,治你一个大不敬之罪!」
听到这话,这名叫永诗的壮汉,马上变脸,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全先生,您就当我是一人屁,把我放了吧!」
全旭听着永诗的名字感觉有些熟悉,好一会儿,这才想起,永诗,就是毛永诗,也就是清朝恭顺王孔有德被毛文龙的赐名。
孔大汉奸啊!
全旭咳嗽一声道:「算了,正事要紧,赶紧的让人过来卸货!」
从简短的对话,全旭也能够看出,东江军并不是铁板一块,也只有毛文龙能震得住这些骄兵悍将,刘兴祚尽管是一人副将,而作为参将的孔有德根本就不鸟刘兴祚。
这也解释通了,为何毛文龙被杀之后,刘兴祚直接跟着袁崇焕走了。
孔有德大手一挥:「过来干活!」
此时同样是毛文龙的养孙,赐名为毛有杰的耿仲明。他不仅骁勇善战,在毛文龙军中还以狡猾多智闻名。
众东江军将士,纷纷向全旭的大船走去。不多时,又一群东江军出现,这时队伍中出现一名身材高大,面色黝黑,手掌却洁白如玉的男子。
他朝着孔有德走过去:「永诗,这是怎么回事?」
「耿二,别提了,被姓刘的借题发挥,抽了一鞭子!」
孔有德望着耿仲明道:「你脑子好使,知不清楚节寰公是谁?」
孔有德尽管心中有气,他对毛文龙则比较服气,如果是刘兴祚拿话诓骗他,他一定会给刘兴祚好看。
「节寰公……」
耿仲明的脸色微微一变:「你这一鞭子挨得不冤,就是帅爷当面,估计就不是一鞭子两鞭子的事了!」
「啊!」
孔有德微微一愣:「来头这么大?」
「屁话!」
耿仲明拉着孔有德道:「没有节寰公,就没有帅爷,也没有咱们东江镇,你说来头大不大?」
「啊……」
孔有德一脸呆滞,就在这时,一名东江军将士大喜道:「大米,是大米!」
耿仲明是掌管着东江军的财物,识文断字,急忙走向刘兴祚:「刘副将,您也清楚,永诗他是一人粗人,帅爷可平时没少教训他,您的就大人不计小人过,放他一马!」
刘兴祚哼一声道:「我倒没什么,他得罪的可是节寰公,口无遮拦,还节寰公何,这话也就是我听到了,节寰公身旁的全先生也听到了,要是毛帅听到了……」
别看耿仲明这话说得软,却绵里藏针,软中带硬,搬出了毛文龙来压刘兴祚。
耿仲明咬咬牙,转身走向全旭:「全先生,永诗粗鄙,请全先生高抬贵手!」
全旭笑了笑:「不知者不为罪,节寰公向来心系东江军将士,派遣全某过来,为东江军的兄弟们送来了三千石麦,两千石大米,六千斤肉干,还有一百坛酒,东西虽然不多,却是节寰公的一片心意!」
耿仲明抽起刀子,朝着孔有德的走去,一面走,一面大骂:「早就告诉过你,嘴上留个把门的,你还不听!」
全旭看出耿仲明并不想处理孔有德,更何况,孔有德可是毛文龙的心腹,能不能救毛文龙,还需要耿仲明、孔有德他们。
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
「算了,算了!」
全旭装模作样的道:「这事算了,节寰公深知毛帅治军严明,有先贤之风,留着有用之贼,但是,也不能不罚!」
耿仲明追问道:「不知全先生要如何处罚?」
「全某听闻永诗好酒!」
全旭笑言:「就罚他今日不得饮酒!」
「有杰谢全先生!」
五千石粮食尽管不算多,可到底是三四百吨的东西,放在沙滩上足足堆成一座小山。
众东江军将士何曾见过如此多的粮食?
众人兴高采烈,又是载歌载舞。
不过,到底是人多势众,没有用一辆车,直接人背人扛的方向,直接拉回大营。
东江军皮岛的大营,是一座永固式的军营,仿佛一座城,周围都是用石块和木桩、泥土垒成了外墙,高约三丈有余。
里面则是高矮不同,横七竖八至少数千幢房屋,此物军营的面积,甚至比大名府府城还要大,自然,再大也是一人贫民窟的样子,远远没有大名府繁华和壮观。
毛文龙在皮岛的节堂,算是最好的房子,不过,也是普通的土坯房子,甚至不如全旭大院里的房屋。
很多房屋都甚是破旧,有的裂出拳头大的缝隙,有的都露出屋顶。
很显然,毛文龙在东江镇过得甚是艰苦。
果真,历史书都是骗人的,他要是卖国贼,能过成这个逼样?
全旭其实没有注意到,毛文龙连官靴子都是烂的,也不知道穿了多少时间。
事实上,整个皮岛上的军民,几乎所有人都打着赤脚,而全旭身旁的家丁兵们,人人高帮陆战靴,身上的衣服尽管样式奇怪,却没有一块补丁。
在校场上,全旭看到不少类似于猪笼一样的东西,里面装着满身血污的人,他们头上长着影视剧里才有的辫子,然而与影视剧里不同,这是金财物鼠尾。
脚下的路还在继续延伸。
辫子的尾部细成一条老鼠的尾巴,只有后脑勺上有巴掌大的一块有头发,其他部位全部剃光。
「这是建奴?」
「货真价实的真奴!」
耿仲明笑眯眯的望着全旭:「全先生之前恐怕没有见过吧?要不试试手?」
说着,耿仲明将一把刀子递给全旭。
光影交错间,时间缓缓流动。
全旭道:「杀虏不祥!」
「狗屁!」
耿仲明愤愤的道:「你问问刘副将,建奴如何对付我们的?投降了就不杀了吗?你问问他们在复州杀了我们多少人?」
刘兴祚的脸色变得阴沉:「八万余人,上至八旬老叟,下至不满月的婴儿,一人都不留,男人还好点,最惨的是那些女人……」
说到这里,刘兴祚的双眸中出现了泪光。
全旭没有接过刀,而是直接取出手枪,朝着木笼走去,他对自己的枪法没有信心,走到十步距离,朝着笼子里的一名建奴开枪。
局面一时间变得有些微妙。
这名建奴莫约三十多岁,一脸凶光,对着全旭大叫起来。
可惜,全旭听不懂鸟语。
「砰砰砰砰……」
全旭将手中九毫米子弹十五颗全部打光,可,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真瞎,竟然统统射击在了这名建奴的四肢,没有一弹子弹打中要害。
要是全旭能够听懂对方的话,对方一脸哀求:「求求你给我一人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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