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摊主却不急着开口,只是说:「血也能验出来吗?人不是我杀的……官府作何会要把我抓起来。」
姜芜正要开口,旁边忽然传来一道略微嘶哑的男声:「对尸体施以如此暴行,官府不该抓你?」
姜芜吓了一跳,下意识抬头,傅珩正负手走近,她霍然起身来,猝不及防对上一双冰冷的眼,牢房里光线昏暗,可那双双眸却让她心头一惊,仿佛冰棱在他眼底破开了似的,他还是那身暗红色飞鱼服,身后方一左一右跟着两个眼生的下属。
摊主此时却业已不再哭了,他破罐子破摔一般仰躺在地面,喃喃道:「不愧是你们锦衣卫,权贵人家做出何等肮脏事都无动于衷,我这样的穷苦人家,就连砍了具尸体都要被官府问斩。」
这……瞧着像是有隐情。
摊主说:「头天夜里,我在巷子里看见尸体,本想报官,可我看见那姑娘周身上下好东西并不少,瞧着像是个有财物人。」
他望向傅珩,目光中带着点森寒的恶意:「您是锦衣卫大人,哪懂我们穷苦人家的难处,我是个屠户,但是种猪越来越贵,生意又不好做,前段时间有个婆娘跑我摊子上污蔑我,说我卖的肉不新鲜,我生意更坏了。」
「都怪你们这些有财物人…怪那臭婆娘,都是她害得我。」
…
在那个森寒的夜晚,月亮也悄悄躲进了树林里,屠户拖着尸体,嘴里念叨着「都怪你们…都怪你们…」
他把尸体拖上了板车,尸体下面是新鲜的猪肉,回到家里,他来到平常杀猪的小院子里,吭哧吭哧干起了活,缠绵病榻的妻子脸色青黄的披着衣服问他: 「你在干何?」
他头也不回地说:「干活。」
妻子没有多问,困倦的拖着病体回去躺着了。
他把大腿留在了家里,两条小腿拿去卖了,最后他想了想,只给一条剥了皮。
摊主满脸的泪,他说:「你们富贵人家,生来就金贵,我女儿死了那么久,有谁管过吗?我想给她讨回公道,有人理会吗?!」
姜芜的目光凝涩了一瞬,「你也有个女儿?」
「是啊,我女儿和你一般年纪,可就在去年,她被平王府上的管家看中了,被抓到了平王府上,不过几天时间便不成人样,送赶了回来之后立马咽了气,你们现在在给那个死了的姑娘讨公道,那我的女儿呢!」
傅珩眸色幽深,不知在想些何,直到姜芜微微拽了拽他腰侧衣摆,小声问他:「平王是?」
傅珩却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目光悠悠放到了她的那只手上。
姜芜随着他的目光看去,随后撇了撇嘴悻悻收回了手。
摊主已经极快收敛好了情绪,「我承认,我是将尸体砍了之后拿去卖了,然而去的时候,她就业已死了,人不是我杀的。」
姜芜急忙问道:「你看见尸体是什么时辰?当时旁边可有何物件?」
「卯时,她就躺在那里,旁边有一人纸篓,前胸上一团血迹。」
卯时,也就是凌晨五点多,现在是昼短夜长的冬天,的确是很多屠户之类开始劳作的时间了。
最后他们离开的时候,摊主忽然说:「我是不是会死?」
语罢,没等到回答,他便摇头叹息说:「死了就死了,活着也没何意思。」
……
等他们又回到大堂的时候,李卓已经来了,这毕竟是北镇抚司,他不敢在这个地方冒犯,可是堂前跪着的两个女人都是他的侍妾。
只见李卓同样跪着,说话时腰杆却比她们两个硬了不少,「不知我的二位侍妾犯了什么罪,竟让傅大人如此大动干戈。」
傅珩指了指堂下二人:「这两位皆有杀人嫌疑,按律当关押审问。」
李卓瞪大了双眸,直呼冤枉:「大人说的可是我家女儿的事?那事我家已经查清楚了,是意外而死。」
他低垂着眼,「方才审问过家丁,家丁终于肯坦白,是我家姑娘的贴身丫鬟,只因前日被娇娇斥责,是以怀恨在心,趁着娇娇出门在外,尾随并…刺死了娇娇。」
容姨娘不可置信的望着他,仿佛从未有过的认识这个枕边人,她喃喃道:「你…死的可是你的亲生女儿啊!」
李卓却并未看她,只是朝着傅珩一拱手:「本是内宅丑事,给大人添麻烦了,改日必定登门赔罪。」
说着,两名家丁压着一人鼻青脸肿的人上来了,姜芜定睛一瞧,是个小姑娘,穿戴比较普通,小姑娘一跪下来就哭嚎道:「是我对不起小姐……是我杀了小姐……」
容姨娘目瞪口呆,身体都有些轻轻战栗:「春华?」
她看看春华,又瞅了瞅坦然自若的李卓,心里凉了半截——春华是她的亲信,跟娇娇从小一起长大,怎么可能会为了这点小事对娇娇起了杀心?
可看老爷的意思,凶手的背后一定还有更深层次的东西。
她看着春华,不知不觉又淌下了眼泪:「春华……」
春华和娇娇一般年纪,恐怕在府里的时候就被严刑拷打了 一番,已经鼻青脸肿,现在在公堂上又磕了许多响头,额头上血肉模糊。
「我抱歉小姐,我对不起小姐,都是我的错,都是我……」春华哭的凄凄惨惨,姜芜在旁边越瞧越不对劲。
姜芜问春华:「你若真是凶手,那凶器在哪?又是如何抛尸?可有交通工具?」
春华抬起头,茫然的望着姜芜。
旁边的李卓一手握拳,放在轻咳。
——说时迟那时快,春华忽然大喊一声:「我对不起小姐!」接着,这个鼻青脸肿的小姑娘爆发出惊人的力量,她猛地站起来疾跑几步,接着「砰——」地一声重重撞在了房柱上。
觉得她动作不对劲想上前阻止的姜芜晚来一步,被她额上的鲜血喷了满脸。
春华居然就这么死了。
姜妩猛的转头看向李卓,所见的是他看着业已死去的春华,徐徐勾了勾唇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