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您请三思而后行啊!公子虽说救了我们一命,可是...可是...,也不能,不能,要不让公子进宫做辅王吧。非得进黑风寨,入赘到哪儿么?」荆水澄尽力挽留花凝霜「他要是爱你,就理应进宫来。」
她在战场上假死逃过一劫,身上也有几处严重的刀伤,浸染了衣裳,刀口很长,触目惊心。
‘入赘’这个词语听起来总觉着有些怪怪的,花凝霜的态度坚决「我意已决,别再说了。二月她人现在好点儿没有?能够在战场捡回一条小命,老天垂怜。」
本来可以不用遭罪,然而不愿意缴械投降。
荆水澄出声道「二月人还活着,伤口早晚会愈合,殿下不用忧心。您不做女王,群芳怎么办?」
柳荟雅也极其不赞同她走了这个地方「女王殿下,男人是山洪猛兽,你不能跟他走,放弃群芳子民。他就值得你放弃荣华富贵吗?」
「荣华富贵如过眼云烟,我还是喜欢平民生活,你们自己猜拳打定主意谁来做这个女王吧。」花凝霜还是有些留念在群芳的生活,黑风寨那段时间,也很适应「我这去收拾收拾,改天就走。」
她回屋挑了一对紫玉手镯和翡翠手镯,一支紫檀木簪子跟金凤蝶细簪,精挑细选出几身衣裳,之后坐在了床沿思考,还该带何东西过去。
银子多少理应带些,假如被抛弃也好去客栈暂住,翻箱倒柜也没找出散碎银两,仅仅发现一盒铜板。
「真是令人奇怪,原来的女王怎么会弄盒铜板,瞧这密密麻麻的,至少有一两百个。」
她拿出二十四个铜板,用金线串在一起,看着自己的手臂又继续开始串,绑在腰间和手臂上。一共带了八十个铜板,再多就太重了,不能贪心。
全身沉甸甸的,上山再让他背,反正他体力好,要不就让他一人人背包袱。
柳荟雅找南宫暮商量,和颜悦色地跟他说「公子,你其实可以跟女王一同留在群芳国,何必让她千里迢迢上山,山林猛兽多,多危险啊。」
「夫唱妇随,她跟着我有什么不对?我能保护她,此物你尽管放心,不用担心。」
「群芳有哪里不好,虽说不是多强盛,但比一般小国强得多了。锦衣玉食,这么多人伺候你们一个,就这还要离开吗?我们认为女王人很好,奖罚分明,败给燕宋又不是她的错,两国同流合污,是以多欺少。」
「目前群芳业已稳定下来,她也说了,该做的事情都已经做完,对这个地方没太多牵挂。」他说「再多的挽留也对美人不管用,你们省点儿力气,选下一任吧。」
花凝霜盘算着让南宫暮带自己去其他地方生活,楚国是天下间最强的国家,去哪儿安家乐业好了。
其实根本不想当压寨夫人,做普通女人就行了,吃穿不愁衣食无忧,仅此而已就好。
黑风寨里面那么多糙汉子,她真不想在这样的环境里度过每一天,她想南宫暮做正当营生,再也别去抢那些有钱人家的钱财。
假若哪天他失手,自己就失去一个能够依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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