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傻人有傻福,我的学校就在211——的旁边。๑Ő௰Ő๑)
所以别人在问我在哪上学,我就说,我就虚伪的报上这所大学的名字,随后再来一句反折:旁边。
别人都说高中的同班同学,大学的舍友,都是铁打的哥们(咳咳,用错性别了)前者我并没有多少见证,后者我是真的了解了。
一日舍友周小乙羞涩的告诉我们,她在网上的网恋对象就在隔壁学校,说明天要见面,这两个人尽管隔着屏幕,那是一个亲切,几乎无时无刻不在通话,据说睡觉前小乙还要听睡前故事,直到她睡着了都能听见她均匀的呼吸声他对象才肯挂,我由于失眠的原因睡得比较晚,便便将她还插在耳朵里的耳机拔下来。
所以我在这个宿舍里很受欢迎。
「齐霁,次日我要和他正式见面了,我好惶恐啊,咱宿舍里就属你最好了,你陪我一起去呗。」她像个孩子一样撒娇拽着我的胳膊。
「要我当电灯泡也不是不可以,不过,能够吃到何好吃的?」自从上了大学,我胃口是相当的好,至少吃仨馒头才能饱,他们都说我有当大胃王的潜质。
「当然有饭局了,吃烤肉哦。」她挑了挑眉毛。
「有肉吃?自然去!」
周小乙不满地望着我,囔囔道:「你精致点嘛。」
第二天周小乙化着精致的妆,身上还有着一股沐浴过的清香,穿着小礼服,那是相当美丽,至于我嘛,我就是当电灯泡的,胡乱梳了马尾辫,穿着一身黑,便跟着去了。
「我精致啥呀,我就是当电灯泡的。黑色多好啊,正好是夜晚,和夜色融为一幕,你们不就看不见我了。」
「作何你也得化个妆吧,我这么精致,你也得精致些。」
啥?化妆,我承认我也想变美,只不过暑假时在家里练习被我妈说我被别的小朋友欺负了,被我侄女说想蜡笔小新,之后,彻底没了动力。
「不不不,应该让我和你相比你更美这才是对的。」
周小乙还想再争辩些什么,我直接拉起她出了了宿舍。
某餐厅虽然主打是烤肉,但我不得不承认这个餐厅是相当高大上,有专门的钢琴师与出萨克斯的音乐人士,高脚杯里倒满了好几年的红酒,摆满了西洋人士必备的叉子刀子勺子。
注意到这些器具,我第一反应是,这些东西限制了我的吃东西的能力。
「我们仿佛来早了。」我有点不好意思的笑笑。
「你清楚什么,我这是给他个惊喜。」小乙脱掉她的外套,凸显了她的性感,对此我看了看胸前的飞机场,低下了头。
「他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