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说,他太孤独了,我要赐给他一位妻子——创世纪。
那天夜晚,叶教授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沈雪娇坐过去聊起了家常。
聊着聊着,话题转到了叶晴枫身上。
「干妈,要是晴枫喜欢上一个女孩子,不是海归学历,您真的会反对吗?」
「我反对什么?」叶教授可精明着呢,她说,「他和谁在一起是他的事,我相信我儿子的眼光!」
沈雪娇心中一喜,「可是,你说叶家的儿媳定要海归博士的……」
叶教授幽幽一叹,说,「没错,要求是我定的,你可能不清楚,初三那年,有个女孩子非常迷恋他,天天给他写信,后来女孩的父母发现了,就跑来我们家闹,非说晴枫勾搭他们女儿,让晴枫断了那女孩这份念想,结果……」
「结果怎么了?」
叶教授心有余悸地说,「晴枫拒绝那女孩后,那女孩很难过,就把晴枫骗到楼顶上,想拉着我儿子一起死,晴枫命大,只摔断了一条腿,可惜那女孩没能抢救过来,所以我才定此物条件,这样他遇到不喜欢的女孩子,就可以搬出我来拒绝对方了,这样是不是合情合理?那些被他拒绝的女孩子有怨气,也只能来找我,就会觉着我心气高,刻薄,固执,老古董,苛刻,但不会责怪我儿子,也不会影响到他的人际关系!」
沈雪娇听得毛骨悚然,这时对这位母亲肃然起敬。
天下有多少母亲,能做到叶教授这般处处为儿子考虑呢?
「干妈,如果有天我嫁人了,您舍得吗?」沈雪娇低声说,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叶教授的脸色。
叶教授的回答是肯定的,「自然舍不得了!」
「那……那我做您儿媳妇好不好?」沈雪娇矜持地说。
「您、您笑何呀……」
叶教授望着她,目光满含温情,「终于憋不住了?」
沈雪娇脸颊一红,期期艾艾,「干妈,你、你怎么这么讨厌啊……」
叶教授索性敞开了说,「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当初有人跟我反映你们俩的事,我就问过晴枫,他说你们没有早恋,但他没有否认他喜欢你,我也是看你这丫头有灵性,招人喜欢,正好能够跟晴枫做个伴,就认你做干女儿了,你们要有这个缘分啊,我开心还来不及呢!」
「干妈,你别哄我开心了,他那么完美,喜欢他的女孩子那么多,而且他对我好像没有那个心思……」
说起这些,沈雪娇渐渐地低下了头,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这种卑微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叶教授将她揽到身旁,婉然轻叹,「傻丫头,这世上哪有完美的人啊?
晴枫是我教出来的儿子,他何德行我最清楚,
你看他平日里阳光开朗,但他内在未必是热情如火,我教会他逻辑学,引导他思考人类哲学,竭力将他培养成一个有神性的人,可这样的人其实是悲观的,
他们遇到痛苦的事情,便会去思考痛苦的根源,结果他发现这世界本来就是痛苦的,只能迫于无奈这种虚无,
他就像困兽一样,在自己的斗室当中踱来踱去,
踱来踱去,
怎么办?
作何办?
作何办?
有一种无所适从的可怜,
反而是那些没心没肺的人,快乐三分钟,悲伤三分钟,从来不去思考作何会,这样的人才活得乐观,活得糊涂也是一种幸福啊!」
「是啊,那作何办啊?」沈雪娇轻声问,她也感觉到了,叶晴枫就是这样一人高贵的孤独者,那是由思想带来的一种挥之不去的气质。
她不禁想起此物少年所背负罪:将自我与客观世界隔绝……
这不正是在隐喻那条咬着自己尾巴的蛇吗?
叶教授也还是那样,定格的笑容一动不动地望着沈雪娇,她说,「晴枫现在病得很重,那是由虚无引起的一种恐惧,此物时候他需要的是药方啊!
「此物药方是何?」沈雪娇问。
叶教授绽开肯定的笑容,「就是你啊!」
「我?」
我看得出来,你有追求爱情的执着,他其实最怕你这样的女孩子,但也最是爱你这种,自信点,我的眼光不会错的,我们叶家的儿媳妇不能没有自信。」
叶教授点点头,握着她的两手娓娓说道,「我是他的母亲,他的性格特质和人格底色是我奠定的,他有对爱的渴望,但是惧怕伴随而来的伤害,因此他不是一人完美的人,但当他爱上一人女孩子,他愿意为此物女孩子承受伤害,这时他才完美了,
沈雪娇感到了这只有力的手传递的温暖和力气,她的双眼盈满了泪水。
自父亲死后,这是她第一次流泪,心中涌上了一股感激之情。
「妈!」沈雪娇叫了一声,扑倒叶教授怀里,刹那间潸然泪下。
在这位母亲眼里,她沈雪娇比她儿子优秀,比她儿子更宝贝。
这是天底下最好的母亲!
得到了长辈的支持后,沈雪娇心里就有底气了。
她又去找叶晴枫,直截了当地问,「妈不反对我们交往,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在一阵错愕之后,叶晴枫特别无可奈何地说,「我当然喜欢你了,这两年多我们朝夕相处,你又不是我亲姐,我又不是GAY,我怎么可能不喜欢呢?我一直没这么喜欢过一人女孩子,我愿意用我的一生去对你好!」
沈雪娇的微笑变成开心的笑容,「那我们……」
「但我们不能在一起!」叶晴枫斩钉截铁。
「作何会呀?妈都同意了,再说又不是每个女孩子都那么可怕,我就不一样,我疼爱你都来不及呢?怎么会伤害你呢?」
沉默了一会,沈雪娇才听他说,「你能够自由的去爱,自由的恨,因为你生活在一人线性时空。
但我不一样,我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我生活在一个非线性时空,
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
你能想象吗?
一人凡夫俗子,他以人的维度生活在神维度的时空中,接受的信息是不对称的,要是将我们的人生比作一部电影,所有人都遵循着从出生到死亡的观影顺序,只有我的进度条是混乱的。
试想一下,
当有天我觉醒了,
那时未来的我赶了回来了,我们就称他为第一人格吧,他没有我们这段记忆,蓦然多了一个女朋友,
我太了解我自己了,他一定接受不了的,
到时他要怎么办?
你要怎么办……」
叶晴枫说不下去了。
他哽咽起来。
这是沈雪娇从未有过的看见他哭泣,为了她而哭。
一个男孩子只有在倾尽全力地心疼一人人时,才会有这样的无奈、这样的悲戚和这样的眼泪。
沈雪娇怔在那,欣喜的目光亦不再那样坚决。
她也意识到了,她和此物时空的叶晴枫从相识到相爱,一共经历了632天,这是由一场意外发酵出来的感情。
正是因为这632天的点点滴滴,丝丝柔情,才让叶晴枫愿意接受这份感情,接受她此物背负‘暴食’原罪的女朋友。
但未来的叶晴枫呢?
那个从未来穿越过来拯救她的第一人格呢?
他也会喜欢她吗?
他有这些美好的记忆吗?
脚下的路还在继续延伸。
未必吧!
虽然两个时空的叶晴枫人格特征相同,
甚至,
连他们的性格、家庭、学识包括教育程度也一样……
但毕竟在另一人时空里,她沈雪娇是死于那场事故中了,是没有未来的。
光影交错间,时间缓缓流动。
或者说,她对于叶晴枫的第一人格而言,只是一人鬼魂。
一人需要被救赎的,可怜的鬼魂。
呜呼哀哉!
沈雪娇感到一阵不寒而栗,便又问,「那你作何办?他回来了,你会去哪?」
「我不清楚,或许是更加遥远的未来吧,愿我能够了悟能断,断世间一切法!」叶晴枫抬起眼眸,凝望着墙壁上一张装裱起来的诗歌,笑容很是悲凉。
沈雪娇顺着他的目光望去,这是去年叶晴枫写出来的作品。
局面一时间变得有些微妙。
诗歌在内容、意象上的哥特性更为突出,修辞华丽唯美,文本散发着一种超脱现实的独自绝望的情绪,沁人心脾的孤傲力场像是闪着煜煜金光的束束麦芒,每一次阅读都会刺痛她干涸已久的瞳孔。
当时她还很奇怪,叶晴枫作何会写出这样的东西?
后来叶教授将这首诗歌拿去参赛,竟然在文学领域获得了很高的评价,被一致认为是朦胧诗派的优秀作品,但由于风格不符合‘歌颂新时代’的正能量,只获得了‘师范大学第十六届艺术节五四文学大奖赛特别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