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没事。」
王启明赶紧慌张地背过身去抹掉了眼泪。
「你居然唱到流泪...难怪我听着都动容得快哭了...」
那女孩感慨道:「你刚才的这首歌,是我听过最动人,最有感情的歌!」
「额...我没有哭,是...刚才抽烟呛的...」
王启明大窘,赶紧抽出一根烟来点上,又假装咳嗽了几声。
他作何能让人注意到自己为了白灵而哭鼻子?
这也太没出息了!
幸亏这个姑娘是个陌生人,不然可就丢人丢大了...
「你能再唱一首吗?」
那姑娘望着王启明慌慌张张的,不由得抿嘴笑言。
「自然能够...」
王启明看到那姑娘因为穿着裙子不敢到草丛里来,就提着吉他出了草丛,来到了一块大石头边,坐在了上面。
那位姑娘,也就毫不客气地过来,和王启明坐在了一起。
「...」
王启明不禁感到了一点慌张。
凉州城的姑娘,即便正式确定了恋爱关系,也只是羞答答挽着男朋友的胳膊压马路,这个南方姑娘,第一次见自己就直接坐在了身旁,这...也太开放了吧?
王启明听说,南方人都开放得很,可没不由得想到,这南方姑娘,真的就这么大方。
「你想听啥呢?」
王启明有些紧张地假装调了调琴弦。
「随便,你会唱什么就唱什么!」
南方姑娘笑言。
「哦...」
王启明犹豫了一下,就唱了起来:
「你的影子无所不知,人的心思像一颗尘埃...」
「就让往事随风都随风...」
上技校的时候,王启明在街上注意到有人弹着吉他唱歌,被深深打动,就啃了好几个月的馒头,攒钱在民百大楼买了一把吉他,又在新华书店买了几本教材,开始自学吉他。
他学会的第一首曲子,就是这首唱给白灵的《往事随风》。
可惜,物是人非,曾经让白灵崇拜的歌声,现在业已成了他鄙视的垃圾...
一曲终了,王启明静静地抱着吉他坐着。
那个南方姑娘也没有说话,落日的余晖,把两个人照得朦朦胧胧的...
「你作何会唱得这么伤感?是不是和女朋友分手了?」
南方姑娘半天才幽幽叹道。
「是的。」
「能说说你们的故事吗?」
「没什么好说的...我下岗了,她就和我分手了...」
王启明感叹道。
他认识此物南方姑娘还不到半小时,却像是觉得是多年未见的知音。
是以,王启明便毫不掩饰地把自己失恋的事情,告诉了此物南方姑娘。
「下岗也不见得是坏事,说不定还能干出一番新的事业呢,你女朋友的目光也太短浅了吧?」南方姑娘笑道。
「的确如此,我其实就是主动要求下岗的。」
「主动要求?」
「是的,厂子里一潭死水,呆下去只有死路一条,我就想早点出来,打算自己闯一闯!」
王启明感叹道。
「好啊,现在的社会经济发展这么快,到处都是大把的机会,比待在厂子里可强多了!」
南方姑娘笑道:「以你的才华,呆在厂子里窝囊一辈子,肯定就埋没了呢!」
「我也没有什么才华...」王启明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不过是不甘心庸庸碌碌地对生活认怂罢了!」
「你这么有志气,将来肯定能成就一番事业的,你女朋友现在和你分手,将来一定会后悔的!」
「没事,我和她...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她后不后悔的...业已不关我的事了。」王启明感叹道。
「不错,就是要振作起来呢!」
南方姑娘笑道:「唱一首攒劲些的歌来听吧,别再唱那些伤感的歌了!」
「你竟然也学会了攒劲?」
王启明看着笑靥如花的南方姑娘。
「攒劲「是一句西北方言,就是带劲,有劲头的意思。
「我才来这个地方没几天,只学会了你们的这么一句方言!」南方姑娘羞涩地笑言。
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
「好吧,那我给你唱首《花房姑娘》吧!」
王启明就又唱了一首摇滚歌曲。
没不由得想到,南方姑娘竟然也会唱,就跟着王启明一起唱了起来。
「你说我世上最坚强!我说你世上最善良...」
一曲又终,天色业已彻底黑了。
「你一个人吗?这么迟了,我送你回去吧?」
王启明看着黑黢黢的夜色。
北郊的雷台道观,昼间还行,晚上可没有多少人,也没有何路灯。
「不用了,我的朋友还在上面的道观里,我是听见你的歌声,才出来的,我上去找我朋友,和他一起回去。」
南方姑娘笑言,和王启明业已很熟悉了。
「好吧,那就再见了。」
王启明背起了吉他,骑上了自行车就要走。
「等一等!」
南方姑娘却叫住了王启明,嗔笑道:「你这人作何回事?联系方式都不给我,我们以后还怎么再见啊?」
「我...我没有联系方式...」
王启明愣了愣说道:「本来我们厂子车间里有电话,可我...旋即就要下岗了,你打电话也找不到我。」
「你没有传呼机吗?」
「额...没有。」
哥哥东子本来要买个传呼给王启明的,可王启明没有要。
脚下的路还在继续延伸。
他上学的时候,业已花了家里的不少钱,他不想再要父亲和哥哥的财物,他业已毕业工作了,要自食其力。
虽然父亲和哥哥现在都是身价百万的大老板,可王启明家以前,可是穷得连饭都吃不起的人家,勤俭节约是他们骨子里的原则。
况且,父亲和哥哥的钱,还要拿来做生意,而做生意,有赚就有赔。
别看哥哥东子现在身家几百万,可那天倒灶了,也是几百万呢...
更何况,父亲和哥哥有多少财物,那都是他们的钱。
光影交错间,时间缓缓流动。
王启明已经二十岁了,他定要自食其力,不能再让父兄养活。
他要自己闯出一番天地来,而不是躲在父兄的翅膀下当「守怂」!
「守怂」是当地的方言,就是对懒惰者的蔑称。
「那你下岗后,打算去哪里?」南方姑娘又追问道。
「不知道...」
王启明虽然主动下了岗,可未来要去做什么,还一点规划都没有,他自然也不清楚要去哪里...
局面一时间变得有些微妙。
「那好吧...」
南方姑娘从包里取出了纸笔,写了一串号码给了王启明,「这是我的传呼号码,海华传呼台的,你有时间了,就给我打传呼吧!」
「哦,好的。」
王启明收起了纸条,又要走。
「对了,你叫何名字?」
南方姑娘又追问道。
「我叫...狗娃。」
王启明转头笑了笑,就骑上了自行车走了。
这个南方姑娘看到了自己失恋流泪,又听了他的故事,王启明自然不会再联系她。
是以,王启明便没有告诉南方姑娘自己的真实姓名,而是告诉了她自己粗鄙的小名。
「狗娃?你们这个地方的人,现在还取这种名字么?」
南方姑娘低头思忖着王启明粗俗的名字,抬头就见他业已骑车走了,便大声叫道:「我叫乔茜!依稀记得给我打传呼啊!」
远处传来一阵模糊的响动。
「清楚了!」
王启明胡乱答应了一声,就蹬着自行车走了了雷台道观,头也没有回。
此物南方姑娘,只不过是生命里的一人过客...
以后应该都不会再见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