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穿橙红色球衣、仅有八名球员的204寝室队,在昨日一战中以87:75战胜高一联队,消息瞬间传遍校园,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大多数学生实际上是支持高一联队的,尤其是高一的学生,毕竟联队集中了各个班级的王牌,本来人气就很高;高二、高三的学生对此虽然吃惊,更多的是不屑,高一联队败给一支小个子寝室队,给人的感觉就是联队的水平太丢人了,他们认为六中的篮球是一届不如一届。
所以,这支寝室队尽管算得上一战成名,但是也没有引起太多的关注。王志文依然是王志文,依然是高一联赛的MVP,这一点没有改变。程飞在场上的惊艳投篮,尽管沉沉地铭刻在不少学生的脑海中,然而那也不过是昙花一现而已。
这对于程飞,当然业已足够。这一战他拿下了16分,尤其是临近比赛结束时的三分球,彻底扑灭了联队的反攻气势。16分可谓前所未有,他以前根本想都不敢想。这也彻底颠覆了程飞的形象,不光是学生,就连老师们听说后,看程飞的目光不由得都有些改变。
程飞自然甚是高兴。
高一联队尽管战败,士气有些影响,只不过田生勇和王宝江两位老师还是照常进行了集训。按照之前的安排,张翼飞、李琨和张帆三人直接入选校队,与高一联队错开时间训练。
王志文仍然没有去校队,连联队也表示不再参加。田生勇对此非常生气,唯有王宝江表示理解。但是,两位体育老师没有不由得想到的是,这个王志文竟然提出了一人胆大包天的要求。
事情要从头天夜晚说起。大比分战胜高一联队后,最高兴的当然是寝室的八人组,还有余静和余阳两兄妹,随后便是好几个自愿担任拉拉队兼职服务的女生了,比如王悦欣等人。
程飞破了费,他从来没有出手如此阔绰,请了这十来号人到馆子里吃饭,男生们自然点了一箱子啤酒,大都不胜酒力,只有余阳海量,脸色赤红,还说没感觉。
「真牛!」王志文朝余阳竖起了大拇指。一顿饭席下来,余阳性格爽直,大家当然也都和他熟识了,那边的余静也早已和王悦欣等人叽叽咕咕搭上了腔,不知说什么悄悄话。
余阳笑着摆摆手:「我不欺负你们,你们是学生嘛,我都是工作了的人,外头少不了应酬,自然酒量比你们大。」
程飞清楚他是做电脑经销生意,常陪酒席。余阳比余静大了五六岁,很早便没有读书了,一人人在社会上做生意、四处闯荡,社会阅历自然丰富很多。
酒过三巡,天都黑了,那些女生们都三三两两地回宿舍去了,余静和余阳也忧心公车收班,作别了程飞等人,走了了饭馆。
饭台面上一片狼籍,王志文看看只有兄弟们了,便挥了挥手,出声道:「我有个想法。今儿个我们的队伍开了个好头,把联队都给干跛了,要一鼓作气,打出一片天地来,兄弟们觉得作何样?」
程飞笑言:「你这话说得不像队长,倒像是土匪头子。」
众人一阵哄笑。王志文也笑了,说道:「我说真的,打球嘛,虽然是打着好玩,只不过我们都想打出一点名堂出来,对吧?」
刘俊锋不耐烦地问道:「我靠,有想法你就放啊,卖个何关子?」
王志文豪情万丈,一拍桌子,大声出声道:「我想好了,明天,次日我们就去给校队下挑战书,我们要和校队打一场!」
一时间鸦雀无声。
刘俊锋带头笑了起来,指着王志文说:「你小子有病吧?打校队?」
陈杰也起哄,出声道:「王志文你喝醉了吧?」
其他人都没有言语,似乎各有各的心事。程飞抬头瞅了瞅对面的杨聪,发现他血气上涌,满脸通红,不清楚是喝多了,还是听了王志文这番「疯话」的影响。
王志文笑道:「我没喝醉,就是要和校队过过招!校队到底比高一联队强多少,我们要去试试斤两,输了我们也不丢人,没何大不了的!说真的,我看好我们这个队伍!」
此话一出,加上大多是醉醺醺的主儿,一下子群情激奋,拍桌子撩板凳,个个吼得山响:「搞!搞!和校队打一场才痛快!」
程飞皱着眉,微微摇头叹息,只不过并没有说何。他心里很清楚,今天这场比赛胜的有些侥幸,能赢固然好,固然出乎意料的好,然而联队毕竟是第一次配合,连个有效的战术打法都没有,最后时刻还被一人李博文疯狂追分。要是对方是高一三班的冠军班底,状态正常的话,打成何样很难说……
高二年级是校队的生力军,其中有最开始见到的校队三人组:许健、侯燕昆、张浩。其他的人,他们都还没有见识过。但就这三人,实力都甚是恐怖了,要是是一支完整阵容的校队,难以想象身高、迅捷、体力统统处于下风的寝室队会打成何样子?
想归想,他并没有扫大家的兴致。打比赛倒是小事,程飞只是担心,要是输掉了(可能性非常之大),会不会对王志文的情绪产生影响。如果作为队长的王志文情绪上波动,必然就会影响整支队伍……
「作何样?程飞!今儿个你可是我们获胜的功臣,到时候打寝室队还要仰仗你!」王志文打着酒嗝出声道。
「程飞,你进步这么这么大?吃了何灵丹妙药吧……」邓亮笑道。
杨聪也蓦然发问:「有礼了像长高了一点?」
程飞喜上眉梢,点头出声道:「你看出来了?我走之前量了一下,居然有一米七了。听吴老师说,多打篮球,是可以长个子,尤其是我们此物年龄的。」
酒足饭饱之后,兄弟们兴致高昂地谈论着今天的比赛,回了寝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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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下午四点半。












